R。I。P。

Posted: 27/01/2011 in Uncategorized

所有被热泪征讨的夜晚 如此遥远的旋转

所有眼前的远去的黑暗挥去现在

所有那漫长的疯狂的爱 经过后是如此的短暂

所有的坚强的脆弱的承担祈盼彼岸

你曾经最让我悸动的幻象 在天变画上你的映像

在无数的日月沧桑后 你会在谁身旁

终止我每次呼吸 让心灵穿透最深的秘密 只因我抓紧生命的美丽

如果我现在死去 明天世界是否会在意 你梦里何时还会有我影迹

在你眼中 在你梦里 在你心底 我曾是那唯一

——高旗《如果我现在》

⋯⋯

看完《Mother》,我抱着腿大哭。眼泪宽恕着自己的眼眶,奔流直下。

这个世界上有男人、有女人,还有母亲。

当继美和她两个人面对面的说着彼此最爱的事物的时候。

当她念着给写给20岁的继美的信的时候。

我的眼泪没有理由的崩溃如下。

然后,短信响了。Therese告诉我:“Alice的父亲今天早上去了,God Bless。”

紧接着,《泣き颜スマイル》也响起。

我关上电视,坐在黑成一片房间唱郑钧的《流星》,我一遍一遍的唱“我想知道,流星能飞多久⋯⋯”我听着吉他从指尖砸出的旋律,直到眼泪流进了嘴里,直到我尝到了那份咸涩,直到我知道我已经哽咽到唱不下去了。

我拨通了Alice的电话,然后我根本说不出一句话出来,就只有哭。

Alice在电话那头也一个劲的哭,她除了一直不听的叫“Icy、Icy、Icy”之外,她也说不出一个字来。我们就这么捧着电话在两头哭着,哭着。我想起了在我上班的时候昏倒的那天,她也是这样的在我耳边轻轻的叫着“Icy⋯⋯ Icy⋯⋯ Icy你怎么了?”

于是这个晚上,我捂着一直在偏头痛的左边脑门,没有停的掉泪。Miss V的MSN聊天内容、《Mother》、Alice父亲去逝的消息。

“我不能相信他死了,我不能相信。我哥哥说他在等我,我赶到医院去,我赶到医院去,他还看着我,我叫他,他还流泪了。现在他已经不在了,他怎么可能不在了?他不可能不在了。我不相信。”

Alice的这段话,就在我脑海一直一直的环绕着。一直一直的环绕着。

房间很黑,只有这样,我才看不见自己哭泣的眼睛。红肿成一片,哭泣着的我丑丑的样子。

“幸福,跳进你的河流。”我在这一期写给《Citywalker》的文字里写道,我想要变成Alice心中的大树。可是我做不到,我只是一颗烂草莓。我只是一颗烂草莓。

Alice,Alice,Alice⋯⋯

为什么上天要带走我的好朋友最爱的那个人?

为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非要是她最爱的那个人?

⋯⋯

我想知道 流星能飞多久
它的美丽 是否 值得去寻求
夜空的花 散落在你身后
幸福了我很久 值得去等候
于是我心狂奔 从黄昏到清晨
不能再承受
情愿 坠落在你手中
羽化 成黑夜的彩虹
蜕变 成月光的清风 成月光的清风
我纵身跳 跳进你的河流
一直游到尽头 那里多自由
我许个愿 我许个愿保佑
让我的心凝固 在最美的时候
情愿 坠落在你手中
羽化 成黑夜的彩虹
情愿 不再见明媚的天
幸福 跳进你的河流 一直游到尽头
跳进你的河 我许个愿保佑
在最美的时候 我许个愿保佑
在最美的时候 我许的愿
我想知道 流星能飞多久
幸福了我很久

——郑钧《流星》

85%完美的生活:面朝世界,温情生活~~ says: (8:05:17 PM)

周一的catch up,给我一种特别特殊的感觉,我觉得和你一起分享了很多东西,最重要的,是你的爱!!你定的餐厅座位;你细心为我选的项链和巧克力;你带我去的美丽港口;你对我的细心照顾,让我觉得我很特别,让我觉得被人爱的感觉超级的温暖。当我读到你为我们写的日志,我觉得生命中遇见你,真的真的是我最大的幸福。听你温柔的说话,我们牵手一起漫步,你就像一朵棉花糖,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觉得特别放松。谢谢你,我最亲爱的宝贝。一起成长的路上有你,以后遇见的困难我都觉得没什么大不了了。

 

Icybutterf!y says: (8:06:18 PM)

你去读我给你写的Blog了?

 

85%完美的生活:面朝世界,温情生活~~ says: (8:08:40 PM)

我读了好几遍。特别的感动。谢谢你对我们一起经历的事情记得如此深刻。

 

Icybutterf!y says: (8:08:58 PM)

谢谢你带给我美好的时光啊

 

85%完美的生活:面朝世界,温情生活~~ says: (8:09:17 PM)

我刚想要说的这句话,你就说了。

85%完美的生活:面朝世界,温情生活~~ says: (8:09:43 PM)

有时候觉得你就是我,我就是你。

 

Icybutterf!y says: (8:10:39 PM)

呵呵,好感动,听你说话

 

85%完美的生活:面朝世界,温情生活~~ says: (8:12:25 PM)

你真是难得的好女孩子。这么巧被我遇上。我觉得我好幸福:D

 

Icybutterf!y says: (8:12:38 PM)

好好珍惜吧

Icybutterf!y says: (8:12:43 PM)

一起珍惜时光

 

85%完美的生活:面朝世界,温情生活~~ says: (8:13:03 PM)

那天我没有告诉你,其实有时候我蛮为你担心的。

 

Icybutterf!y says: (8:13:46 PM)

会吗?

 

85%完美的生活:面朝世界,温情生活~~ says: (8:14:31 PM)

我怕你抽烟喝酒太多会伤身体;我怕没人懂你你会孤单;我怕你一直睡不好觉精神不好;我怕你真心对待的男生不珍惜你……….

 

Icybutterf!y says: (8:15:33 PM)

不要,不要把我弄哭了。我今天感冒,心情很不好的。

 

85%完美的生活:面朝世界,温情生活~~ says: (8:15:40 PM)

我最大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你开心和健康。

85%完美的生活:面朝世界,温情生活~~ says: (8:16:30 PM)

我也还没告诉你,我超级喜欢那天你穿的白裙子,清纯的像天上的云。

85%完美的生活:面朝世界,温情生活~~ says: (8:19:00 PM)

我们要是能一起去日本北海道就好了

 

85%完美的生活:面朝世界,温情生活~~ says: (8:32:58 PM)

希望你能找到很幸福很幸福的感情。

 

icybutterf!y says: (8:33:36 PM)

我学会了等待

icybutterf!y says: (8:33:38 PM)

所以你别怕

 

85%完美的生活:面朝世界,温情生活~~ says: (8:34:44 PM)

恩,宁缺勿滥

 

icybutterf!y says: (8:35:15 PM)

嗯,我们都要坚强

 

85%完美的生活:面朝世界,温情生活~~ says: (8:35:36 PM)

一天会比一天好,我真的是这样觉得的

 

icybutterf!y says: (8:35:48 PM)

没错,一天会比一天好

 

85%完美的生活:面朝世界,温情生活~~ says: (8:36:14 PM)

其实我们都是内心强大的女生。 哈哈哈哈

 

icybutterf!y says: (8:36:46 PM)

慢慢的成为大人

 

85%完美的生活:面朝世界,温情生活~~ says: (8:37:39 PM)

恩,对的,成长是一种过程

 

icybutterf!y says: (8:38:03 PM)

我去睡了宝贝

icybutterf!y  says: (8:38:06 PM)

我头痛死了

 

85%完美的生活:面朝世界,温情生活~~ says: (8:39:53 PM)

恩,去吧。不要让太多的东西在脑子了,放轻松一点。世界其实很简单,简单就美好,美好就不容易紧张,不紧张头就不痛了

 

⋯⋯

我亲爱的宝贝,听着《 泣き顔スマイル》,我的心情Down到极点了。

谢谢你能在我需要的时候突然出现在MSN上。

此刻的我,捧着空酒杯,好难过的。

我一整天头都嗡嗡作响,9岁那年患上的紧张缺氧性头痛一直陪伴我至今。那年把母亲吓坏了的,带着我去做了系列的检查,甚至看了精神科。最后诊断是紧张性头痛。

昨天我右边长出了半颗智慧齿,可是为什么我今天是左半边偏头痛。我发烧很厉害的,却还是在家帮妈妈晒被子,换床单和被罩。我跪在地上整理百合花。

此刻,你说过的话让我满脸泪痕的。在我的心里开出了一朵漂亮的占紫色莲花。

你的美好,会被人珍惜的。

我已经做好了没有人理解便一个人活下去的准备了。

昨天,和你口中的“小白羊”(你真的是很会起外号哦)站在我家的楼顶看着大半个悉尼的夜景。我静静的看着远处的烟火发呆。

今天,我裹的严严实实的在家生病,我觉得我的心情已经跌到谷底了。

妈妈要来了,我这样,行吗?

我的小宝贝,你说的话,在我的心里,静静徜徉成一湾湖水,清澈见底,可以看到我的倒影,如同一面镜子。

如你所说,你就是我,我就是你。

我想要,一直一直的陪着你,幸福,幸福。我要,检阅你的幸福,直到你穿上白色的礼服站在我面前。一定要留一根发卡让我亲自给你别在发髻上,算是我对你最大的祝福,好吗?

不要担心我,习惯了。

我很好。

 

 

写给:母亲

Posted: 27/01/2011 in Uncategorized

亲爱的妈妈:

等待您到来的日子是那么的漫长,却又是那么的充实⋯⋯

给您订的百合花送到了,漂亮的长盒子里,装着Chandon气泡酒、四种口味的巧克力,还有十支百合,六支是粉色的,还有四支是洁白的。

买百合花给您,是为了什么呢?我的房间以前总是有玫瑰的,但因为您要来到,所以我改买百合花了。以前每年回国的时候,您都会把家里最漂亮的花搬到我的房子里去。说我恨透了花,其实是说给别人听的。哪里能找得到一个女孩子那么憎恨花这个东西呢?只是小时候我总是在我的房子里种满了花,保姆也总是细心的帮我一起呵护那十几盆花——风信子、牵牛花、含羞草和月季。后来我出国前,爸爸一口气把它们全都搬到单位去了。那一天我照常回到家,看到空荡荡的阳台,我把自己憋在房间里一整个晚上。后来我回国的时候,我的客厅里总是有很大支的百合花束,香气可以弥漫到我的房间去。还有君子兰和七里香,您和爸爸总会把最漂亮的花盆送到我的客厅来。想到这里,就觉得很甜蜜的。

因为在北京就被您和爸爸宠坏了,一个小姑娘自己住两室一厅的房子,有自己的浴室和厕所。从小就喜欢听音乐和滩在地板上画画,喜欢大大空荡的客厅,可以随时偏偏起舞的,喜欢大大的窗台,可以坐在上面抱着腿看夜景的。所以来悉尼这么多年,我一直疲命于给自己打造这样的一个小天地。现在我终于做到了,我终于给自己弄了这么一个简单舒适的家了。可是,您来,我还是愧疚于房子不够大。我一个人住还是拥挤的,妈妈突然要来“视察”了,我还是很紧张的。在妈妈面前,我怎么好夸下海口说自己已经学会生活了呢?

现在的我,已经开始倒计时了。幻想在机场接到妈妈的时候,会是多么甜蜜的呢?会不会掉泪,会不会伤感?

于是,在家里打扫都变得更有动力了。

我买了最漂亮的被单和床罩。对了,我可没有奢侈哦,我等了很久才等到我最喜欢的床上用品的牌子打6折,两个被单,两个枕巾套加上床罩原价要接近7百块的价钱我竟然不到5百块就买下来了。一个人打着赤脚在床上哼哧哼哧了好半天才把所有的被单和床罩换好。漂亮的喜鹊图案像极了我小时候用的那床海蓝色被子上的绣花图案,而白色的被单上面有大只大只的蝴蝶,妈妈知道女儿最喜欢蝴蝶的所以一定不会责怪我傻乎乎的买了白色的被单吧?我只是怕我的床太软了,妈妈睡不习惯。

我买了一个落地的长玻璃花瓶,很简单,但是足够大。也是精挑细选了很久的,在一家法国人开得玫瑰花店看到,跟说话有欧洲口音的店长还价了好久才买下来。很让人惊叹的好价钱。本想买给妈妈一个水晶花瓶的,可是想来想去,又不能带回北京去,而且我估计我就是买水晶花瓶您也不稀罕吧?每次在我房子用的那几个花瓶都那么漂亮,时常嘱咐我不要给打碎了。悉尼可难找到那么漂亮的艺术品,找到了,我也买不起啊~

前一阵的时候,在家里听《梁祝》,想起了小时候很清贫的那段日子,爸爸用录音机给我放小提琴曲的日子。小学的时候,妈妈从澳门带回了音响,我从来没有看过那么大的音响。可以把耳朵贴在上面,放比我的脸还大的黑胶唱片。您和爸爸都不在家的时候,我踮着脚尖把邓丽君的唱碟放上去。于是就学会了唱《独上西楼》了。

今天有点感冒的,去看医生的时候,医生指着我的胳膊说:“你的皮肤上的小红点,是因为你的汗腺被堵塞了。你要抹药啊~”那一刻我突然想到,小时候妈妈带着我去儿童医院看皮肤科的时候,医生非说我身上的疙瘩是粉刺,要给我挤出来。好疼啊,当时我疼的哇哇大哭,全楼道的人都在看我。医生拿着镊子给我夹了一下午,脸上的、胳膊上的、腿上的还有屁股上的。好几次我都想逃跑,您就使劲的拽着我。

回家的路上,我的脸上还挂着眼泪,一直不停的用手背擦着鼻涕。我坐在车上对您说:“妈妈,我们以后可不可以不要去夹小疙瘩了,不漂亮没关系,真的太疼了。而且我不喜欢抹紫药水。”我以为妈妈会给我讲很多的大道理,劝我按时按照医生的叮嘱去医院挤疙瘩。可是您却看着我,很淡定的说:“好,以后再也不去了。”

那个时候,我觉得妈妈只是单纯的在我疼过之后安慰我。可是后来,小疙瘩再长出来的时候,您就真的没有再去,呼噜呼噜我的胳膊说:“痒吗?痒的话,妈妈给你挤!”可是那真的不是粉刺啊,压根就没有痒过嘛!我摇摇头,您就没有再提这件事情。

很巧,我皮肤上会长疙瘩的这件事情我一直都不记得了,您是否也忘记了?突然间在我去看医生的时候,就被告知——“这是汗腺堵塞造成的皮肤红肿”。唉,所以当年在儿童医院是误诊咯?害得我哇哇的叫了一整个下午喊哑了嗓子?!晦气!

我也不知道我是从什么时候就喜欢上看书的。小时候您去出差,爸爸一个人带我的时候总是把我关在家里。孟超哥哥总是来咱们家找我,带我出去乱疯乱闹。爬中南海的高墙,揪柳树枝骑大马打仗,在三角地站在栏杆上走,或者在府右街消防队外面的平衡木那里上蹿下跳。有一次孟超调皮的把我放在水池的中央就不管我了,结果我吓得大哭。爸爸赶到的时候气坏了,把所有的男孩子叫到一起,让他们站成一排挨个教训。我裤子下面都是脏兮兮的池水,我也不敢吭声,也是睫毛上全是眼泪。

后来从平房搬进楼房之后,离孟超哥哥家远了。从那之后爸爸就更严格的把我关在家里,只许他在家的时候让我去楼下玩儿。踢毽子、跳皮筋儿那些女孩儿玩儿的游戏我一律不会,和女孩子玩得时候从来都是落后状态,干脆就不跟她们一起玩儿了。一个人的时候,还是习惯爬上爬下的,不喜欢女孩子娇气的运动,还老是在沙土堆上玩儿沙子。男孩子有的玩具手枪我也没有,他们也不带着我玩儿。慢慢的,便不喜欢出门了,开始在家里读书画画。那个时候我很想您很想您的。通讯还不发达,打一次长途电话好难的。我又还不太会写长篇大论的书信。爸爸送我去学英语、学画画、学表演,回家就让我把学到朗诵的诗歌录下来,录成录音带然后寄给您。后来画的画太多了,爸爸就把它们贴的到处都是,让单位的同事到家里“参观”,美言之——“女儿的画展”。来的客人一边看我画的画,一边听录音机里播放的我朗诵的诗歌。想想看,爸爸真的是用心良苦啊。

不过,爸爸蛮聪明的,很会找借口。每次我挑食的时候,爸爸总是说:“这一口是替妈妈吃的。”每次我偷懒的时候,爸爸总是说:“等妈妈回来,看到你会这个,肯定会奖励你的!”于是我就为了妈妈回来能够夸奖我而在还没上小学的时候就学会了两位数加减,学会了很多文字,读了很多很多的名著,会说基本的英文对话,还听了各种许多人到现在都没听过的交响乐。

我还记得刚上小学的时候,和妈妈去公园玩儿,就超级胆大的跟金发碧眼的外国友人讲话了,虽然那个时候还是鸡同鸭讲,但是妈妈您看到,肯定是又害怕又羡慕的吧。是不是害怕金发碧眼的叔叔把我拐到美国去来着?

我还记得有一年,妈妈从澳门寄回来一个特别漂亮的洋娃娃,那个洋娃娃被我抱了好多年。倒下来的时候会哭,站起来的时候回叫妈妈,摇晃的时候会咯咯的笑,还会眨眼睛。后来,那个洋娃娃去了哪里呢?

仿佛是从妈妈出差开始,也许是您觉得愧对不能总是陪在身边的我吧,无论您去哪儿都会给我带娃娃回来,所以我开始养成了一种“喜新厌旧”的坏毛病。不过,有几个娃娃我还是情有独钟的,其中就有那个和我一边高的大兔子,我总是抱着它睡觉的。

结果有一次,家里来了一个比我小几岁的小妹妹,我很友好的把大兔子拿出来跟她分享。可是小妹妹走的时候,非要带走我的大兔子,我死活不同意,就和小妹妹吵了起来。为了那件事,我挨了打。打到妈妈不停的在爸爸面前跟我求情。从小我就总是把爸爸弄生气,最后挨打的时候连妈妈都要一起跟我受罚,真的是委屈您了。我数不清多少次您为了保护我而跟我一起挨爸爸的腰带或者尺子了吧?其实,让我挨打也没什么啊,这是让我长急性的好方法啊。但是妈妈您总是看不惯我受皮肉之苦,是吗?

后来,脸皮越来越薄了,屁股上的肉却越打越厚了⋯⋯后来,也时常叛逆到不听话,怎么说都不听,直到自己吃苦头回家自己掉眼泪。

妈妈,这么多年不再在身边,您终于不用再保护挨打的我了。

不过,因为没有了喜欢幻想、喜欢逗贫嘴的我,您和爸爸是不是寂寞了很多呢?我记得有一次我打电话给您,您说在和爸爸懒得做饭了在吃吉野家,我一下就笑了出来。小的时候您和爸爸怕肠胃不好的我吃坏肚子,也怕我吃没有营养的东西,总是反对我在外面和朋友一起吃快餐或者大排档;结果趁我不注意,竟然也偷工减料的吃吉野家嘛?成合体同嘛?

不过,那个吉野家的确很便利嘛!每次去妈妈办公楼下等等累了,就去那里偷吃一个牛腩饭,小时候超级爱用牛腩拌米饭吃的,虽然每次米饭吃多了就胃疼。

悉尼的Oxford大街上也有吉野家,我在犹豫,妈妈来了的时候,要不要和妈妈一起吃一次,好好的怀旧一下呢?只可惜,那家吉野家旁边没有DQ冰激凌啊!

妈妈,一定要在您来悉尼的这段时间,常常给我时间让我写日记怀旧才好啊。妈妈您对我来说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长辈嘛。您不是最漂亮的妈妈,不是最和蔼的妈妈,不是最有气质的妈妈,不是最有钱的妈妈,不是最有品味的妈妈。但是在我心里,您是最好的妈妈。就算不漂亮、不爱打扮也不讲究,却总是要把我打扮的最漂亮、最有品味、最讲究。就算不是很有钱,可是您总是把所有的钱都给我花。您总是对爸爸一家那么孝顺,那么贤惠;却忽略了您自己的家人。偷偷跟您说一声,其实我常常背着您跟爸爸抱怨他让您不能多陪陪姥姥呢⋯⋯其实,您所做的一切,爸爸都特别感动的。不过,谁让爸爸是老大呢?做老大的媳妇儿,难得不辛苦嘛⋯⋯巧,几个姑姑婶婶,不是都对您一呼百应的尊重您吗?

无论给我多少次机会选择,我还是想要做您的女儿。这辈子,您成为了我的妈妈,真的是我的荣幸啊。我觉得,这是我这辈子最大的收获。就像我对爸爸说过的那样,您和他,就是我的天~

在我心中,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您和爸爸更宏伟、更壮观;没有什么比您俩更甜蜜更体贴;没有什么比您俩更能让我赶到安心了。

妈妈,好想您。快点来吧~一切都准备好了,就等待您踏上悉尼的土地上,让我亲吻和拥抱了!

妈妈,我爱您!

Concubine

Posted: 25/01/2011 in Uncategorized

好諷刺!
我在Art House點的雞尾酒竟然叫Concubine。當我意識到的時候,我覺得這一切都好諷刺!
我站在窗邊看著眼前的房屋風格猜著它的年齡!我想像著自己即將變成碎片。
我知道這一切都遲早結束,只是我不了解和他的期限。
我喝醉了。我沒有辦法思考。我孩子氣一般的撒嬌。我在想,自己怎會做出這樣的決定?然後我每天用酒精把自己灌醉,睡去。
好諷刺!
連我喝的雞尾酒都在諷刺我!我好難過,此刻!
在回家的火車上靠著車窗靜靜的落淚。
Concubine…
What a title…

Lies the seed that with the sun’s love

In the spring… Becomes the rose…

⋯⋯

记忆中的Miss V一直都是个很美好的女子。这份,美好的记忆,延续至今,从未改变。

第一次见到Miss V的时候,我和糖果小姐正迷着纹身和打洞这类疯狂而古怪的举动——两个爱穿针织长裙和名贵高跟鞋的北京女孩,突然间开始青睐于在身上留下墨汁的伤痕或者在铜体上穿孔;在外人看来,是很难去理解的一段很叛逆的日子。

我记得那一年初冬的某一个午后,我无所事事的躺在沙发上吹着一瓶白葡萄酒。然后糖果小姐电话打来:“Icy,我要纹身了!”我几乎是从沙发上蹦起来的,叫了一辆车,冲出家门。

Miss V对我说她永远记得我摇摇晃晃、气喘吁吁的爬上二楼的纹身店,出现在她面前的那一刻。她对自己说:“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Icy啊。”到达纹身店的时候,糖果小姐的纹身已经开始描边了,机器“呲”的声音总是让我联想到去看牙医的那份恐惧。酒已经被糖果小姐吓醒了一半,我扭过头,看到在角落的一个很落拓的女子。她很淡定的注视着我,微笑很熏凝,露出雪白的牙齿。

我掏出寿百年,对着二楼的窗口吸烟。女子在身后,并不聒噪,在纹身声的衬托下,她显得特别的宁静——那,就是Miss V。

Miss V的笑容是被我雕刻进瞳孔里的,她像极了一幅画像,她的笑容不是挂在脸上的,而是从心底浮上来的。在我心中,我们这一群生于1984年的姐妹,每一个都闪耀着,都高挑的个子,喜欢极其优质的东西,半活在梦境里的,她们每一个都散发着一种独特的气质。看着她们,让我想起了许多年前在堪培拉看花展时让我驻足许久的七彩花坛。

而Miss V,是最不爱发言却最爱微笑的。她对我说她想要在脖子上穿一个环,她有些怯懦的问我是否愿意与之同行。我欣欣然答应。然后我们两个会穿绣花裙子的女孩,竟然手牵着手走进了在Kings Cross的纹身店,回忆起这个画面连自己都会唏嘘的。

我以为Miss V是极其勇敢的,但我忘记了,我们这群同龄女生的一个极为显著的共同点——外表坚强内心脆弱。在针戳进她的完美肌肤的一瞬间,我的被她握紧的手竟然被她攥得生疼,然后我感觉到从她手心里冒出极其温暖的汗水。

和她肩并肩的走过许多的街道,但我们都不曾叽叽喳喳的攀谈。有时我们会异口同声的说起一个话题,然后对视,然后点头,然后微笑。有时我们只要对对方做一个手势,动一个眼神,就能猜到彼此的心思。

忘记了多少次,我们都对彼此说过同样的话——“若我是个男人,我一定要把你追到手”还有“娶了你的那个男人,到底是会多么的幸福呢?”然后我们会沉默,再转过头四目相对,扬起嘴角。

默契使然,即使不能日日相伴,我们都越发的理解“那么远,这么近”的深刻含义——是,有一根无形的绳索,一直牵连着我和她,即使分隔很久的时间,却依然一见如故。重逢时会久久的拥抱在一起,然后才十指相扣的走在一起。

我们每一次的出行,都如一对情侣在约会一般,时光过去让彼此都感到甜蜜可口。

直到,我陪着她一起去机场缅怀一些会让她伤感的事情;直到,我们在悉尼极其潮湿寒冷的日子里一起分享一杯黄油果冰沙,只为了陪她了解“爱人喜爱的味道”;直到,我们在寒风刺骨的冬夜坐在Luna Park的摩天轮上手牵着手、打着哆嗦对这个城市说“晚安”,她说“摩天轮可以离天空更近些,离他更近些”⋯⋯

那一天,她走在我的跟前,身体是那么的单薄。我默默的跟着她,有一刻,我突然想冲上去从背后抱住她。然后,让她在我的怀里把眼妆哭花;然后,让她听着我对天下让女人伤心的男人破口大骂。

我们在糖果店买了棉花糖,然后她静静的在桌子上拼出那个在我耳畔被重复了一整天的名字,手指被弄得粘粘甜甜的。她瞬间香得像一大团棉花糖⋯⋯

后来还发生过许多许多的故事,我们彼此也错过了很多对方的快乐和悲伤。只是在重逢的瞬间,当我看到她闪烁着的眼睛——我明白,丫头,我都明白。一切都沉浸在你没有说出口的那些话语中。

当年我们流着眼泪拥抱的时候,在彼此耳边说过的那句“一定要幸福”,虽然早已成为不可能实现的童话;但是在潜意识里,我们这一群姑娘,没有人曾经放弃。如今,Kitty、娜娜、小米都先后结婚了⋯⋯剩下我,剩下糖果,剩下她。下一个,会是谁呢?

母亲要来的消息一直如同一个光环,闪烁在我的心海照耀着我。在许多个快要痛哭流涕的时刻,当我想起母亲即将日夜陪伴在我身边,我便可以放下悲伤,破涕为笑。

圣诞那天我们在MSN遇见,说着无关痛痒的话题。我谈到我考虑和男友分手的事情,我夸下海口说:“这件事我会做的很绝,我要让他痛心疾首。”但其实我内心对那样一个对我曾经宠爱备至的男人,是绝对不忍做出那种残忍的举动的。Miss V说:“That’s My Girl⋯⋯”我大笑——我们啊,我们!依旧是一群长不大而且自我的姑娘啊⋯⋯那一夜,我想起白天和她谈过的话题,不禁嘲笑我们竟然还是如此的孩子气,不够理智⋯⋯

[Miss V,你要知道。此刻我听着Rod Steward的《Beyond the Sea》,我觉得只有这样的音乐,才配得上我描述你的心情——舒畅。没错,这应该就叫舒畅吧?]

我们约好在2011年的第一个月重逢,好好享受悉尼的夏天。结果,这一年的夏天仿佛迟迟不来一般的行动迟缓。直到我们重逢的这一天,才突然件变得暖和到有了一丝炎夏的迹象。

我们在QVB前约见,如同以前无数个午后一般。我们在街头艺人那里拿了绘画的印刷纸张,她挡在脸庞之前,我举起装着送给她的礼物的口袋,遮挡着迎面扑来的刺眼的斜阳。

也许是太过激动了,初见的时刻我们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太多的话题堵住了我们的胸口;太多的笑容代替了谈话。

仿佛是回到了年轻的日子,也是如此,不需多说一个字,便什么都明了的。

然后我们开始沉静下来,寻找着可以让我们卸下超速的心跳的话题。

法国菜是我挑给她的。前男友曾对我说过“The Little Snails”有很正宗的法国菜,因为我没有去过,一定要带我去。我想,这样美好的地方,第一次的分享,我一定要和美好的女子一同前来才对吧。因为只有如此,才能真正的bon appétit。

为了告诉她我已经告别了浮躁的岁月,我穿上了法国人设计的白色的纯棉长裙——自己动手用针线改过的纯棉白长裙,全世界独一无二的被Icy的双手加工过的纯棉白长裙。而且,配上也是来自法国的小坎肩,我觉得这一切都很和谐。

半个月前定位的时候,我特地要了落地窗边的位置。我把能看到港口海景的位置让给Miss V,她说:“你好体贴。”我笑。

点了法国产的白葡萄酒和气泡矿泉水,我把我挑给她的“心锁”项链以及我写给她的卡片递给她。然后我便细细的观察着她拆开礼物时的表情,那一刻,洋溢在我们彼此脸上的幸福,是无以名状的。

前菜点了蜗牛和鸭肝;主菜点了很生的袋鼠肉和鸭肉。我们静静的对视,然后谈论着彼此的近况。笑容,总是一波一波的涌现在脸颊——又是一个,如同情侣约会般的闺蜜聚会。

用细叉从蜗牛壳中扎出汁肉放进舌尖,蜗牛肉在齿间瞬间融化。Miss V发出“嗯”的声音。真的,前菜很美味。我用自己的刀具把鸭肝涂抹在吐司上递给她,她细声说:“好美味啊!”我可以开怀的笑着了。

然后她说起让我几乎惊叫出来的秘密,我承认那一刻我是Shock的。这么多年,这个丫头的专一让我望而却步的。她抿着嘴看着我,她细细的道来她情感的历程,娓娓的讲述着属于她的真正的幸福。我静静的听着,如同在欣赏一段迷人的旋律。

这就是我眼前的这个女子,一个让我第一面见到就明白了什么是“落拓”的女子。这些年来,她终于证明给我——许多年前的那个冬季的夜晚,我们在港口边傻傻的做过的疯狂的事情,都是值得的。这一切代价,都是值得的。我们老去的这些年,都是值得的。

那个白羊座男子,竟然如此幸运的被我眼前的这个女子,珍重了这么多年。这是,她人生最美妙的一段年华;她一声不响的,静静的把她的青春,放在了当年被她认定的那个白羊座男子的手中。

甜点被慢慢的消化掉,我们的小腹都开始隆起。如同两个上了年纪的怀孕的少妇。我们都笑了——这个年级,发胖变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已经不像年轻时怎么胡吃海塞都吃不胖了。

我走到她身后,为她系上我为她精挑细选的项链。那一刻,身旁的客人都看向我们。为她戴上项链的瞬间,我的手在抖动。

她,太美了。

账单拿来让我签字的时候,我们的双眼都集中在了那两朵白色的玫瑰上。Miss V说:“这是法国人的浪漫啊。”

于是,在离开的时候,我们俩手中都多出了一支白色玫瑰。那支玫瑰,配我今天这深白色的装扮,真的正点极了。

我带着她,一路朝Jones Bay走去。我说:“我带你去那里,然后你再带他去那里!”我们踢踏着不高的高跟鞋,默默的朝着港口的尽头走去。离开餐厅的时候,天还是湛蓝的。走到Jones Bay的时候,天色已晚,星辰布满天际。远处的悉尼塔被凝雾笼罩着,还有星星点点的霓虹在彼岸闪烁着,映照着黑夜。让我想起一首百老汇的老歌——《Sunny Side of the Street》,今天白天一直在重复听的。

这个走在我肩膀右边的女子,她让我想到了一个名词——天使。她让我明白什么叫“地道”。她如同我晚上点的那杯纯正香浓的葡萄酒,她如同我手中捧着的那朵白色玫瑰。

她让我有些畏惧照镜子的,因为仿佛她可以看到自己的倒影,我却仿佛是望不到边际的复杂的。她让我感到温暖而体贴的。她想为我披上外套,因为我白天有些发烧的。我谢绝了她的好意,因为她的身体也如我一般的容易生病。我们看着远处的港口大桥,站在一块一块木板拼成的观望台上。彼岸灯火辉煌着,这里寂静的没有人打扰。太少人知道这个港口了,而我们,两个女生,十指交扣着如同一对情侣一般甜蜜的享受着午夜来临前的悉尼夜景。

这就是,我们生活了十年左右的城市。一个来自北京、一个来自上海,这城市比起我们俩的家乡,实在太平凡太安逸太宁静的,可是我俩谁都没有离去的意向。

我撇着她的侧脸,美得如同秋天枫叶飘零的画面一样深沉,如同贴满棉花糖般云朵的天空一样甜蜜,如同展翅高飞的鸟儿一般自由。我想要,努力的记住那个画面。

十年,二十年,五十年后。当皱纹都爬上我们彼此的脸颊,我要记得这个画面——一个如同白色玫瑰般的天使,曾经守候在一只冰蝴蝶的身边。不,也许确切的说,是冰蝴蝶和白玫瑰天使互相守候着,直到永恒的幸福降临的那一天。

落拓,是Miss V用心教会我的一个词语。

落拓,是形容如同一朵白色玫瑰般的天使的词语。

Miss V,我们说好,谁都不许放弃!记得我们的约定——一定,一定要幸福!

Icybutterfly

2011年1月25日零点

活着?死了!

Posted: 22/01/2011 in Uncategorized

无论我怎么喝醉,我为什么都还是醒着?

我为了能坚强的活着,坚持把我的心弄死了!

原文——

William Shakespeare (1564-1616)

The Phoenix and the Turtle

1 Let the bird of loudest lay

2 On the sole Arabian tree

3 Herald sad and trumpet be,

4 To whose sound chaste wings obey.

5 But thou shrieking harbinger,

6 Foul precurrer of the fiend,

7 Augur of the fever’s end,

8 To this troop come thou not near.

9 From this session interdict

10 Every fowl of tyrant wing,

11 Save the eagle, feather’d king;

12 Keep the obsequy so strict.

13 Let the priest in surplice white,

14 That defunctive music can,

15 Be the death-divining swan,

16 Lest the requiem lack his right.

17 And thou treble-dated crow,

18 That thy sable gender mak’st

19 With the breath thou giv’st and tak’st,

20 ‘Mongst our mourners shalt thou go.

21 Here the anthem doth commence:

22 Love and constancy is dead;

23 Phoenix and the Turtle fled

24 In a mutual flame from hence.

25 So they lov’d, as love in twain

26 Had the essence but in one;

27 Two distincts, division none:

28 Number there in love was slain.

29 Hearts remote, yet not asunder;

30 Distance and no space was seen

31 ‘Twixt this Turtle and his queen:

32 But in them it were a wonder.

33 So between them love did shine

34 That the Turtle saw his right

35 Flaming in the Phoenix’ sight:

36 Either was the other’s mine.

37 Property was thus appalled

38 That the self was not the same;

39 Single nature’s double name

40 Neither two nor one was called.

41 Reason, in itself confounded,

42 Saw division grow together,

43 To themselves yet either neither,

44 Simple were so well compounded;

45 That it cried, “How true a twain

46 Seemeth this concordant one!

47 Love has reason, reason none,

48 If what parts can so remain.”

49 Whereupon it made this threne

50 To the Phoenix and the Dove,

51 Co-supremes and stars of love,

52 As chorus to their tragic scene:

THRENOS

53 Beauty, truth, and rarity,

54 Grace in all simplicity,

55 Here enclos’d, in cinders lie.

56 Death is now the Phoenix’ nest,

57 And the Turtle’s loyal breast

58 To eternity doth rest,

59 Leaving no posterity:

60 ‘Twas not their infirmity,

61 It was married chastity.

62 Truth may seem but cannot be;

63 Beauty brag but ’tis not she;

64 Truth and beauty buried be.

65 To this urn let those repair

66 That are either true or fair;

67 For these dead birds sigh a prayer.

Notes:

First printed in 1601 in Loues Martyr: Or Rosalins Complaint. Allegorically shadowing the truth of Loue, in the constant Fate of the Phoenix and Turtle. A Poeme … by Robert Chester …. To these are added some new compositions of seuerall workes, vpon the first subiect: viz. the Phoenix and Turtle. The poems were “consecrated by them all generally, to the loue and merite of the true-noble Knight, Sir Iohn Salisburie….” Other contributors to the volume were Jonson, Chapman, Marston, Vatum Chorus, and Ignoto. The phoenix and the turtle are familiar symbols of Love and Constancy (see line 22). The poem falls into three divisions: the summoning of the other birds to a funeral pageant, the Anthem, and the “threne.” The best modern edition is that by F. T. Prince in Shakespeare: The Poems (London: Methuen, 1960).
1] Bird of loudest lay: not necessarily the nightingale; simply the bird of strongest voice.

2] Arabian tree. According to mythical tradition the unique phoenix bird, after a life of five hundred years in Arabia, was consumed in fire ignited by the sun on the Arabian tree near Heliopolis, Egypt. A new phoenix was born from its ashes.

3] Trumpet: trumpeter.

4] Chaste wings: i.e., of the other birds.

5] Shrieking harbinger: the screech owl, whose doleful call was popularly believed to be a foreboding of death or of some other disaster.

6] Precurrer: precursor, forerunner.

14] Defunctive music can: understands funeral music.

15] Death-divining swan. An allusion to the belief still current, that dying swans break out into beautiful song.

16] Right. Ambiguous in meaning; “due” or “rite.”

17] Treble-dated crow. Crows were believed to have a life-span three times as long as that of man.

18-19] That … tak’st. Alludes to the belief that crows and ravens conceive and lay eggs at the bill, the young ones becoming black on the seventh day.

22] Is. Singular, since love and constancy, the phoenix and the turtle, are one.

25-28] So … slain. Cf. Donne, “A Valediction Forbidding Mourning” and “A Canonization.”
As: that.

27] Distincts: separate persons.

28] Number: that is, two becomes one, one being no “number.”

32] But in them: in any one else but in them.

34] His right: what was due to him.

36] Mine: double meaning possible: “mine own” and “treasure”; the latter is less plausible.

37] Property: peculiar quality, personality; from Latin proprietas.

38] That … same: i.e., that personality had been destroyed.

44] Simple: simples, elementary elements.

47] Love has reason: for love ordinarily has no reason.

48] Parts: departs.

49] Threne: funeral song.

55] Here enclos’d: enclosed in this urn; the comma, omitted in many editions, is essential to the sense.
Cinders: ashes.

这首莎士比亚的《凤凰与斑鸠》(我本人更喜欢称它为“Let the bird of loudest lay”)是在Sonnets之外收录的,我每次读的时候都怀着一种很沉重的心情。我记得我第一次读这首诗歌的英文版本是在中国,那个时候还很小,还不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爱情。对于Footnote里面的一些解释我也似懂非懂。那个时候看这首诗歌还需要很厚重的英汉词典,左手边一本厚实的莎士比亚全集,右手边一本厚实的英汉双语词典,难怪我小时候那么瘦!

凤凰是阿拉伯民族信奉的一种神鸟,与中国的凤凰不同的是,它们深信凤凰是五百年不老的,但凤凰的存在是单一的,每一个时代只会有一只凤凰的出现。在阿拉伯的图腾信仰里,凤凰是浴火而从灰烬种复生的。

而,斑鸠则是人们眼中一种特别转情、独一无二的鸟儿。

听过梁咏琪的《天使与海豚》么?没有听过的话总听过齐豫的《飞鸟与鱼》吧?

诗歌中为了押韵,很多词语都是很古典的用法。下面是一些上面没有提到的解释。我觉得读莎士比亚,是一定要研究原文的,译文是没有意义的。

第一句 Let the bird of loudest lay 里的lay的意思是高歌、歌唱

第六句 Foul precurrer of the fiend 里Fiend的意思是魔鬼、恶魔

第七句 Augur of the fever’s end 里Augur的意思是预言家

第九句 From this session interdict 里From this session interdict中的session的意思是在法院里开庭或者议会里开会;Interdict的意思是禁令、严禁

第十四句 That defunctive music can 里的Can的意思等同于Know

第十八句 That thy sable gender mak’st 里的Sable gender的意思是Black offspring;在这里是说乌鸦原本应该t通过鸟喙与死亡的接连来重新哺育出清高的价值

第二十一句 Here the anthem doth commence 里的Anthem的意思是一段迷人的歌曲或者一句动听的歌曲

第二十三句 Phoenix and the Turtle fled 里的Fled的意思是已经让此生死亡

第二十四句 In a mutual flame from hence 里的In… …Flame实际上是Together in flame

第二十五句 So they lov’d, as love in twain 里的So… …As上面的解释不清楚,其实应该解释为They so loved that;Twain的意思就是两个或者成双成对的

第二十六句 Had the essence but in one 里的Essence… …One的意思应该解释为Essential irreducible quality of one thing

第二十九句 Hearts remote, yet not asunder 里的Remote的意思是分开,分别;Asunder的意思也是分别

第三十句 Distance and no space was seen 里的Distance的意思其实代表Distance and proximity was seen,如果这样带入原句里,诗歌的意思就明了了

第三十二句 But in them it were a wonder 里的But… …Wonder的意思上面的翻译也不够明了,这整句话应该翻译成In anyone other than them it would have been extraordinary

 

 

王佐良版本译文与原文——

The Phoenix and the Turtle
凤凰和斑鸠

Let the bird of loudest lay,
On the sole Arabian tree,
Herald sad and trumpet be,
To whose sound chaste wings obey.
阿拉伯独有一树,
树上有鸟最激越。
请它做先导和号角,
贞禽会朝它飞聚。

But thou, shrieking harbinger,
Foul pre-currer of the fiend,
Augur of the fever’s end,
To this troop come thou not near.
可是嘶叫的枭,
魔鬼的前驱和仆从,
死亡将临的兆征,
不许你来骚扰。

From this session interdict
Every fowl of tyrant wing,
Save the eagle, feather’d king:
Keep the obsequy so strict.
禁止闯入我们的队伍,
一切霸道的翅膀,
除了鹰,羽族之王,
葬礼必须肃穆。

Let the priest in surplice white,
That defunctive music can,
Be the death-defying swan,
Lest the requiem lack his right.
让白衣黑袍的牧师,
来唱死亡之歌,
他懂得对哀乐应和,
否则安魂缺少仪式。

And thou, treble-dated crow,
That thy sable gender mak’st
With the breath thou giv’st and tak’st,
‘Mongst our mourners shalt thou go.
还有你长命的乌鸦,
对嘴就生黑毛后裔,
只靠一口呼吸,
请你也来参加。

Here the anthem doth commence:
Love and constancy is dead;
Phoenix and the turtle fled
In a mutual flame from hence.
现在来诵葬词:
爱和忠贞已经死亡,
凤和鸠化作了火光,
双双飞腾,离开人世。

So they lov’d, as love in twain
Had the essence but in one;
Two distincts, division none:
Number there in love was slain.
它们彼此相爱,
本质乃是一体,
分明是二,又浑然为一,
数已为爱所摧。

Hearts remote, yet not asunder;
Distance, and no space was seen
‘Twixt the turtle and his queen;
But in them it were a wonder.
两心远隔,却不分离,
虽有距离,但无空间,
在风和鸠之间,
就是这样神奇。

So between them love did shine,
That the turtle saw his right
Flaming in the phoenix’ sight:
Either was the other’s mine.
爱情之光照耀两体,
鸠借凤的火眼,
看自己得到了所恋,
彼即是此,此即是彼。

Property was thus appall’d,
That the self was not the same;
Single nature’s double name
Neither two nor one was call’d.
物性变得离奇,
已身已非原身,
同质而有异名,
不叫二,也不称一。

Reason, in itself confounded,
Saw division grow together;
To themselves yet either-neither,
Simple were so well compounded.
理智也感到困惑,
眼见是分,却又合一,
两者也难说我或你,
简单变成了繁琐。

That it cried how true a twain
Seemeth this concordant one!
Love hath reason, reason none
If what parts can so remain.
于是理智喊道:
“看似一体,却又成双,
爱有理而理无常,
但愿分而不倒!”

Whereupon it made this threne
To the phoenix and the dove,
Co-supreme and stars of love;
As chorus to their tragic scene.
接着唱起这曲哀歌,
献给凤凰和斑鸠,
爱的双星,至上无俦,
为悲壮的结局伴乐。

Beauty, truth, and rarity.
Grace in all simplicity,
Here enclos’d in cinders lie.
美,真,罕见的风流,
始终朴素更难求!
却只剩灰烬遗留。

Death is now the phoenix’ nest;
And the turtle’s loyal breast
To eternity doth rest,
凤巢为死亡所毁,
斑鸠的忠贞情怀
也落入永恒长夜。

Leaving no posterity:–
‘Twas not their infirmity,
It was married chastity.
也未留下后人,
非由身残难孕,
乃因婚而保贞。

Truth may seem, but cannot be:
Beauty brag, but ’tis not she;
Truth and beauty buried be.
今后再说真,是谎,
夸美,也只是假相,
真和美已被埋葬。

To this urn let those repair
That are either true or fair;
For these dead birds sigh a prayer.
还剩真或美的人,
请走近这骨灰瓶,
为死鸟把祷词轻吟。

《凤凰和斑鸠》另一个广为流传的译文版本——

让那歌喉最响亮的鸟雀,

飞上独立的凤树的枝头,

宣布讣告,把哀乐演奏,

一切飞禽都和着拍子跳跃。

可是你叫声刺耳的狂徒,

你魔鬼的邪恶的信使,

死神的忠实的信士,

千万别走近我们的队伍。

任何专横跋扈的暴徒,

都不容走近我们的会场,

只除了鹰,那羽族之王:

葬礼的尊严不容玩忽。

让那身穿着白色袈裟,

懂得死亡之曲的牧师,

唱出死神来临的挽诗,

并由他领着作弥撒。

还有你寿长过人的乌鸦,

也必须参加哭丧的队伍,

你生来穿着黑色的丧服,

开口就像哭不用作假。

接着他们唱出送丧的哀辞,

爱情和忠贞已经死亡;

凤和鸠化作一团火光

一同飞升,离开了尘世。

它们是那样彼此相爱,

仿佛两者已合为一体;

分明是二,却又浑然为一:

是一是二,谁也难猜。

两颗心分开,却又在一起;

斑鸠虽和它的皇后分开,

它们之间却并无距离存在:

这情景只能说是奇迹。

爱情在它俩之间如电光闪灼,

斑鸠借着凤凰的眼睛,

就能清楚地看见自身:

彼此都认为对方是我。

物性仿佛已失去规矩,

本身竟可以并非本身,

形体相合又各自有名,

两者既分为二又合为一。

理智本身也无能为力,

它明明看到合一的分离,

二者全不知谁是自己,

这单一体原又是复合体。

它不禁叫道,“多奇怪,

这到底是二还是一!

这情景如果长存下去,

理智将变作爱情的奴才。”

因此它唱出一首哀歌,

敬献给凤凰和斑鸠,

这爱情的明星和旗手,

吊唁它们的悲惨结果。

哀歌

美、真、至上的感情,

如此可贵,如此真纯,

现在竟一同化作灰烬。

凤巢现在已不复存在;

那斑鸠的忠贞情怀,

此一去,永远难再。

也未留下后代儿孙——

这并非因它们身体有病,

而是因为婚后仍童身。

从今后,再说真,是谎,

再有美,不过是假相,

真和美已被埋葬。

不真不美的也别牢骚,

这骨灰瓶可以任你瞧,

这两只死鸟正为你默祷。

 

旅行的意义

Posted: 21/01/2011 in Uncategorized

去Bowral的车票$7.80,Tia Maria加冰块6块钱。我坐上南下的火车,离开悉尼。

出走,寻找旅行的意义。

这不是我第一次的离开在悉尼生活了快十年的家。只是,去往这个方向,我想了太久,一直都没有真正的行动起来而已。我深信梦想迟早有实现的那一天,所以,当我醒来,抱着软绵绵的青蛙王子公仔躺在床边的时候,我突然有了这份冲动——离开家吧,我想到这里走走。到南方的一个,叫作Berrima的小镇上去,喝咖啡。

我不觉得这一路有多少风雨,我只知道这是我预谋已久的一场离去。我要,对得起我自己。

风波迟早会平静。我会找到回家的方向。找到旅行的意义——再度回到属于他的轨迹上。或者,忘掉他,彻底忘掉他。

忘了他,就等于忘记我的过往。忘记存在了八年的他,就等于忘记了我所有的过去。也许那样我就可以找到生存的新起点,回到这个城市,重新开始。

Milton Park Hotel,花园般的城池。我拨打了预订房间的电话,信用卡交了订金,然后开始收拾行装。我不用带太多的东西,一套衣服,一件换洗的外套,一件可以折叠不占地方的晚礼服,一条围巾,一个穿上了贝壳的草帽,足够用的护肤品和化妆品,爱用的牙刷和牙膏,随身听和电脑。然后我下楼买了食用咖啡豆,在我找不到咖啡的时候可以提神;又买了止疼片和随身携带的餐巾纸和湿纸巾。一个Jag的挎包和一个Gucci的背包足以。把充电器都绕好,塞进挎包的侧袋里,没有化妆,戴上几乎能把整个脸都遮住的大墨镜便出门了。

这是一场犹如逃离一般的旅行,离上一次几乎有一年了。但我不怕,我知道我可以一个人活的很惬意。我可以想去哪里就去哪里,走走停停。

Facebook上,小昕看到我拍的车票的相片,便看懂了我要去那里的原由。那是Quinty以前也时常会去的地方,她说那里有很自由很香浓的咖啡厅,那里的咖啡比悉尼的要纯正。

我更向往跑马场,但是我没打算去骑马,我穿了裙子。

奔波,我奔波了快十年。也应该为自己奔波一下子了。

提了现金出来,没有很多,其实只要有地方住,我每天所需要的只是一杯咖啡,一块吐司,一颗苹果和一些沙拉。但我不会亏待自己,这一次我要享受这三天两夜的痛快。

痛并快乐着,寻找我旅行的意义——

[1]19.01.2011.16.55

Countrylink的车行驶过了Campbelltown。短暂停留,然后直达目的地。

我一个人不要脸的霸占着三个座椅,戴着墨镜,抱着电脑。

我无所谓,你们骂我也好,烦我也好,这是我的旅行,我不在乎别人怎么说我。

在火车上涂了指甲油,粉红色的带着淡淡的清香。

上路前我曾打电话给另一个男人。

今天本该是我给他做西餐的日子。但我昨天把手机丢在书桌上就去睡觉了。我不想被任何人打扰。

他在夜里十点打过两个电话给我,但我没有接到。

本来就没想去接的。

我发短信对他说:“我收拾行李去旅行了,饭改天再做给你。”

他没有回我的信息。

Central Station车展的站牌在月台上随风摇摆着,我挎着挎包进了角落的酒馆。点了Tia Maria配冰块,酒保是个越南人。我坐在靠墙壁的高脚凳上,静静的写字。然后我把笔记本装进行囊,推开会发出“吱扭”声音的木门,出去抽烟。

被搭讪,拒绝。

然后站在栏杆边,我抽出一支香烟,然后静静的吸食着。

香烟过肺的过程很细腻,我看着阴霾的天空什么都不想。我拨通了这个男人的电话。

他说:“发生了什么?”

我说:“没有什么。”

我们谈到他对我的担心,我对此冷嘲热讽。他便说:“你还是有事。”

我是真的没事。我在想。我只是想要离开,这不算是一件事。

但我知道,自己在那一秒,是想念一个人的。电话另一头的男人会让我想到那个人,那个曾经在这里奋斗过的人。从电话里传来声音的男人,他重复着那个人走过的路,很辛苦。

如果我也算是红颜,红颜毕竟是祸水。

我祸害了他很多年。

“保重。”他在电话那头对我说。

“挂了。”我说。

3号月台,我提着行李走去。径直走向前面的车厢。跨上火车的那一刻,我感到了无比的自由。

终于,要离开了。

[2]19.01.2010.19.36

Dinning Hall的落地窗外下着小雨,淅淅沥沥的浇灌着窗外的一片草地。我静静的等待着雨停的迹象。

前菜点了Quail,主菜点了Blue Cod。点了一瓶2005年的当地白葡萄酒,身在Southern Highland,就应该尝尝附近的土壤酝酿出来的滋味。

天色渐晚,灯亮了起来。我坐在窗边最美好的位置,落地窗外面对着我的是一棵庞大的树,树冠几乎覆盖了整片草地。小路一直蔓延到远方,不知道去哪里。

我要了一辆车,这几天带着我到处走走。来酒店的路上,司机问我:“你真的是一个人来旅行的?”

我点头。没有摘下墨镜。

“你知道吗?女士,”司机说,“你真的做了一个很不错的选择。Milton Park Hotel很美。”在进入酒店大门之后,他开车带我走了两分钟才到达目的地。在来酒店的路上,我看到路旁有一个路标上写着“Day Spa”,我便笑了。

Socialrice的James Yang在我的Facebook上写着“Enjoy searching”。我很想告诉他:“I am certainly enjoying it, although I don’t know what I am searching for yet… But I have just found one of the options for my Wedding venue…”

可是,在这个时候选择我举行婚礼的地方,的确是太可笑了。

酒店大厅的接待小姐人很甜美,虽然是个十足的澳洲人——胖乎乎的。她问我:“你是来度假吗?”

我说:“Sort of⋯⋯”

难道我要对她说我是来逃亡的吗?

不过,在鬼老的词典里,“escape”这个词并非狼狈。我也并非狼狈。

早上预约房间的时候,我对她说:“我没有太多的要求,我是一个人,但是我一定要King Bed。”她说好,我一定给你预留有一张King Size床的房间。

她带我走进房间,我先看到的是迷人的灌木丛,房门外的喷水池和树木、花园,还有让我惊喜的很古老的欧式家居。随后我转身,看到一张很大很大的床,上面有三个大抱枕。大到可以把我憋死在下面的抱枕。

餐厅里放的是安德烈的歌剧,这张专辑我上班的时候常听。当我听到“Time to Say Goodbye”的时候,捧着酒杯发呆很久。

雨静静的随风飘着,我开始享受安德烈了,不觉得他的声音太缠绵了。

我来月经了。

小腹传来一丝疼痛。

我对服务生说,葡萄酒喝不完可不可以让我带回房间?

我完全忘记了自己属于哪里。只是静静的,静静的享受着。

我想去走走,我不想坐在这里哪儿都不去。当我到达Bowral的时候,所有的地方都关门了,这里的人真的很甜蜜。我的车是临时订的,所以我还要等待一阵,联络员告诉我让我到附近的一个Taxi Stand等待。我坐在Taxi Stand附近等车的时候,身后的一个路人帮我要了车,我听到他说:“May I have two cabs,please?”我很感动,回头对他微笑,告诉他我其实雇了一辆车。

然后,Naomi打电话给我,问我去了哪里。我说我在一个坐火车要两个多小时的地方。Naomi听了吓了一跳,说:“你真的去了?”

没错,我真的来了。

而且,我要在这里快乐的度过这三天的时光。一秒都不要浪费。

[3]20.01.2011.03.39

我醒了。

哭醒的。

窗外雨好大。

我习惯性的开着电视,一个人,有些害怕,所以需要声音陪伴。

我做了一个噩梦。梦到自己去参加一个电影节,入场的时候被一群大学男生搭讪,我不理会。后来另一群男生也涌上来,然后他们两群人就扭打在一起。随后我就梦见电影节开幕式的荧幕上全都是两群中国留学生打架的画面。而我站在背景里,痴傻着看着这群人在我面前打架,毫无能力劝开。和我同去的女孩竟然是Hanna,短发的Hanna。梦还在延续,我梦到自己躺在酒店里看电视,电视里一直播着今年金榜题名的电影。突然间门开了,进来的是一个中年男子。男子穿黑西装——我很不喜欢的那种西装颜色,亚光没有经过蜡质加工的布料,刚觉很劣质。我梦到他跟我谈电影,然后他就一直快乐的对我说:“你发了那么多短信给我,你那么想我吗?”我笑笑,很甜蜜的帮他脱掉西装、解开领带,给他倒水。可是我梦到了男人的老婆,还有孩子。男人有两个孩子,他的老婆是个金发的欧洲人,很精明能干说话嗓音很粗。突然男人开始跟我发脾气。我问他可不可以陪我一起出席某一个活动。他说不行,他说谁让我发了那么多短信给他,他烦了。我没有争吵,很乖的说,好吧。然后我们睡去,他竟然穿着衬衫和西裤就直接躺在我的床上,我生气的把自己憋到床角去睡。然后我想到他的老婆和孩子,突然就起身把他摇醒,然后对他说:“You know what,I think you should leave now.”语气非常坚硬的。

我醒来,一直都在流眼泪。我揉着揉着眼睛,竟然就真的开始哭了。

我爬起来,空气有些凉的。我打开iTunes,找到Shayne Ward的《Until You》,想要让自己平静下来。然后我便哭得更加伤心,我觉得是自己的心都要碎了。这个酒店好安静,我都不敢大声哭泣。我躲在被子里,一直一直的抽泣,结果快把自己憋死了。

喝了酒之后总是很难睡得很踏实。我在酒吧坐着点了发酵15年的苏格兰威士忌。很少有女人会喜欢威士忌的,因为太烈了。可是我仿佛是从十六岁便喜欢威士忌了。我不喝恶俗的芝华士,即使是真的我也不爱喝,喝也不喜欢掺合饮料,就纯加冰块喝。芝华士我只喝18年发酵的,在Lane Cove住得时候常常自己一个人在夜里喝,黑白颠倒的。

那个味道真的让我想起22岁时候的自己,一个人在家里跟德国、英国、加拿大还有北京的那群热爱Hip Hop的朋友Skype。人真的对味道很念旧。

我觉得自己醉了,就转身离开。我真的很喜欢喝酒吧?我坐在吧台发呆,整个酒吧就只有我一个人。我静静的吃着服务生给我放在小杯子里的小吃。收拾行李的时候我在听Norah Jones的《Come Away with Me》。酒吧竟然也在放这张专辑。

我拿出手机。和他交流过的短信太早了,已经被系统自己删除了。我知道如果仔细找可以找回来。但是我不想了。回中国用的那只手机里留了四十多条短信,其中很多都是我后来在深圳,去江苏的时候发的。许多他都没有回,他很气愤,那段日子他彻底的对我失望。只是每次坐飞机的时候,他会对我说:“起飞前给我个电话,降落之后也给我道个平安。”

我为什么一直都像是他的宠物一般只能乖乖听话。

唯一一次的不听话就是我说我要挂电话了,不想讲了。他说:“你挂啊,挂了就不要再联系了。”结果我就把电话挂了。

后来我们就没有再联系了。

我一直都在想,我们的确是应该切断联系了。他根本不会为我过来的,他去到北京面试跳槽。如果我让他放弃他的高薪高职的工作为了我在悉尼这个没有什么竞争的城市重新发展,我就彻底的把这个男人毁了。

他的妈妈曾经拉着我的手说:“莹莹啊,不是阿姨夸自己儿子好;客观的说,你师哥在深圳也是数一数二的人才了。这样的男孩子,其实已经很难找得到了。”

我低下头,没有说话。我不是傻子,我知道怎么样看一个男人是否精英。我只是不想去把我和他弄的复杂。

我去找他,只是为了和他喝一杯咖啡而已。见他妈妈,只是为了以前老人家对我的关心,我想礼貌的去谢谢她。

结果,那顿早茶怎么就吃的那么别扭?他妈妈跟我说女人经,他给我夹菜。两个人把我夹在中间。我什么都不想吃的,我那个时候瘦到不行,食欲很小。

后来我要去找敏敏。他竟然说要一同去。我们在敏敏家山庄,他被敏敏父亲灌白酒灌到哇哇大吐。晚上不能下山,我和敏敏睡在一起,妹妹睡在外面。然后他就睡在隔壁的房间。睡前我们五个人一起聊天,他逗文杰读书。文君对我说:“姐姐,从来没有人像他这样能管得住文杰的!还真只有他能制的了妹妹了。”我看着他,坐在我对面。他也看着我。然后我们就默默的四目相对,没有出声。我没有多说什么,我还能多说什么。那个时候我还是别人的女朋友。

后来我回到悉尼,打电话的时候,他问我:“知道是什么原因让我确定自己是真的很想娶你的吗?”

我说:“我想不到,还是你说吧?”

“那天我开车送你回城的路上,你在副驾驶座上睡着了的样子,让我觉得咱们很像一家人。”他在电话那头对我说。

我又何曾不想和他一起过日子呢?在深圳街头的水果滩买北京要花蛮多的钱才能买到的热带水果,过节放假的时候提着很多很多的烧腊去山庄看敏敏的父母,陪她俩喝酒,让她俩不要太挂念敏敏。白天没事就去陪他母亲,阿姨无聊了的话就出去,不无聊就在家里收拾收拾、聊天、跟阿姨学做饭,特别是学做川菜。每一顿不用应酬的饭都要由我做给他吃,我会像营养师一样把配菜和主食的营养含量都计算好——不会发胖、吃饱而且健康;加班的时候把饭给他送去,让他不要再吃麦当劳当夜宵了。我自己磨咖啡豆,然后热咖啡给他。从网上订购肯亚AA和蓝山,做好倒入保温瓶给他带在身上。不让他再在难喝的星巴克一坐就是一个晚上。我自己不会讲究穿衣打扮,却会去Ermenegildo Zegna给他挑袖钉和衬衫,预约EZ Su Misura的裁缝量身给他做上一两件不但帅气而且很合身很舒服的西装。用上好的鞋泥帮他把鞋子擦得锃亮。我会帮他补袜子,我会对他说:“即使是追求生活质量也不可以不勤俭。”从他身上把脏衣服取下来的时候会习惯性得抱在怀里,这样就记住了他一直让我很难记住的味道。他太爱干净了。

我到底是怎么才想起他的?我为什么会想起他?

我想不明白,真的想不明白。

不过,想到他,即使悲伤,却不哭了。

我倒了一点水在葡萄酒杯子里,然后开始吸烟。

我开始吸烟了⋯⋯

五点了。

[4]20.01.2011.10.21

九点钟我渐渐的醒来。

我看着天花板问自己在哪里。

这些年我时常会做这样的事情,在醒来的时候,在自己的家里,在自己给自己购置的床上,盖著自己给自己套好被单了的鸭绒被子,问自己:“冰儿,你这是在哪里?”

前两天我在家里看关于鸟类迁徙的资料。因为我当时想写一篇关于季节变化的文章。但是当我在读Wikipedia的时候,我看到了关于鸟类迁徙的三种定义,我沉默而落泪。

有一种鸟,出生之后便很少随着季节离巢,有些在随季节变迁而转换生存的垂直海拔高度或徘徊于乡村与城市之间,这类鸟便被称为留鸟。

另一种鸟,会随着季节的变化而迁移,这种鸟是候鸟。

而还有一种鸟,在迁徙的过程中因为迷失方向而在某一个不属于它的地方停留下来,这种鸟叫迷鸟。

看完“候鸟”和“迷鸟”的定义,我哭了。

我哭得很伤心,坐在红色的沙发椅上,一圈一圈的绕着一个轴,旋转。然后我的眼泪流得乱成一片。

那一夜,我听着Richard Clayderman的钢琴曲没有出声的掉泪。

第二天醒来,我便燃起了去旅行的念想。收拾起行囊,离开了悉尼。

我觉得我也许就是一只迷鸟。曾经以为留学只是我闯荡的一个途径,可是我却慵懒的留在了这个异国他乡。这里属于我吗?我从没有仔细的问过自己。可是如果自己已经不习惯中国的生活了,哪里才能让我找到家呢?

我坐在阳光普照的英式餐厅里,坐在很皇家风格的座椅上,软绵绵的靠在椅背,等着一杯咖啡。角落的自助餐很香,但我必须先要一杯咖啡让我醒来。

无糖脱脂牛奶卡布奇诺,Skim Cappuccino,我只喝这个。

我的脸上没有任何化妆品,干净的仿佛年轻好几岁。我最近喜欢上不化妆样子的自己,也开始越来越频繁的素颜出门了。

我知道我不算是美女,但是长得并不难看,皮肤也不错。

墨镜在脖子上挂着。我取下它放在桌子一角,去自助区,拿了餐盘,夹了两颗香肠,一个煮熟的蕃茄,鸡蛋,还有一块牛角面包。又用小碗装了蓝莓酸奶,放入了一颗黄桃、新鲜西瓜。

因为喝咖啡,所以没有点果汁。这两样东西混着喝我会胃痛。

静静的喝完最后一滴咖啡,擦掉了嘴唇上的泡沫,拿起背包。

“Have a nice day,Madam。”服务生对我说。

“Same to you,dear。”我微笑的点头,然后坐在酒店门口的台阶上吸烟等候司机,我们约了十点钟准时出发。

心情好的时候,我从不迟到。

抬起头,雨后的天空,很晴朗。

[5]20.01.2011.11.45

打电话到Bowral和Berrima之间的Centennial Vineyard预订了午餐。

我从不理解那些不敢一个人去吃饭的人,说自己一个人吃饭很尴尬的人。因为我从来都是理直气壮的打电话对餐厅的接待说:“I would like to reserve a table for myself.”对方问我:“Just a table for one.”我会很自信的说,“Yep, that’s right. Table for just one person, please.”

手里举着一支香烟,在Bowral的街道乱逛。我喜欢看老旧的珠宝店,喜欢看那些豹子、蜘蛛、青蛙或者蝴蝶的胸针。在一个首饰店的橱窗,我看到了很可爱的一对音符耳环,一边是高音谱号,另一边是连音音符,上面还有小音符做点缀。我走进去,把它们买了。

然后我就静静的一个店一个店的逛着,给姐妹们挑选礼物。在一家卖欧洲饰品的小商店,我看到了一把洋伞,黑色的带着花边的洋伞,图案是许多的小星星,打开雨伞扬起头看着伞里面的样子,仿佛在看夜晚的星空。我想都没想就把它买下来了。我让店家把包装撕了,她说:“原来是买给自己的,现在就用开吗?不错的选择!小姐。”

我说:“是的,这把伞的确很美。但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要买雨伞,可能是我怕今天会下雨吧。不过,每当我带着雨伞出门,又总是会变晴。”

店家说:“这是好运啊!你的雨伞总会给你带来好运的。”

后来我走进了一家卖旧货的商店。当我跨入商店的那一刻,我觉得时间仿佛倒流了几十年,高大的旧挂钟,巨大的储存箱子,老式的陶瓷,旧海报⋯⋯

这个店好像一个博物馆,很大。店里挤满了东西,走路的时候都要相当小心,生怕撞到哪个文物。然后我在转角看到了戴安娜王妃的雕像盘子,我站在那里静静的看着这个嫁入皇室,做尽了好事却从不快乐的女人。我注视着她的笑容,像极了蒙娜丽莎——你在笑,可是你真的快乐吗?

旧货商店里的光线很暗,从里面走出来的时候,阳光扎得我眼睛好痛。那一刻我突然想到了很久以前我们在Club玩儿到天亮,从Club出来得一瞬间,觉得阳光好肮脏。

只有那段阴沉的日子,才觉得阳光是灰暗的。现在,我来不及去品尝阳光的美好,今年夏天太阳喜欢和澳大利亚这个巨大岛国捉迷藏。

我的雨伞真的带给我好运,天真的放晴了。

我路过一家面包店。香浓的味道扑鼻而来。我转过身看到的是漂亮的挂灯,以及窗口反映出来的我的侧脸。

我在这个面包店前沉默的转过身,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默默的,我突然觉得那个倒影很陌生。这时坐在面包店里的一家四口——母亲和三个儿子都在盯着我看,我知道她们一定都在看我的头发吧。Bowral是个华人稀少的城区,估计我这样的亚洲女孩对他们来说很少见吧。

我还记得2001年刚刚来这边的时候,也是一个人无聊来Borwal逛街。那个时候身上插着随身听的线控,突然遇到了一个鬼老,鬼老问我:“你身上别的是什么?”我说是Walkman的Remote Control。他说,“怎么这么小?那怎么充电呢?”我都惊了,直接把随身听拿给他看他才明白那个东西是连着随身听的。

我现在终于想明白为什么Southern Highland的人都那么友好了,他们很质朴。他们绝对不会隐瞒和虚伪。那个时候觉得他们老土,现在明白,他们是单纯。就像是不懂事时候的我,不会伤害别人。

我走进店里,要了一个柠檬蛋挞。很新鲜的汁液流进嘴角。店家很环保,勺子、叉子,包括咖啡勺子都是木头的。我拍了相片,时间不早了,我上车离开。

酒庄的午餐预订在12点半,我不想迟到,很没礼貌。

[6]20.01.2011.14.25

我坐在Berrima的巧克力店,静静的喝着一杯草莓味道的热巧克力。粉红色的热巧克力,在悉尼很难喝到很正宗的。

刚才在酒庄,司机对我说:“你真的做足了功课。很会享受人生,我真的希望在我年轻的时候也像你这样懂得生活。”

我合上笔记本,写完上一章节笑着跟他告别,让他吃过午餐来接我。他帮我打开车门,我的高跟鞋踩在沙地上。

推开重重的木门,我走进酒庄餐厅的大厅。服务生走过来迎接我,带我走到为我准备好的桌子边。

附近是一排一排的矮小的葡萄树,让我想起十几岁那年在吐鲁番摘葡萄的画面。我坐在葡萄藤下,把一颗一颗的葡萄粒用食指和拇指擦干净放进自己的嘴里,用舌尖把葡萄压碎,甜蜜的果汁洒满了整个舌尖,灌溉着我的喉咙。我大叫着:“我不走了,我要在这里把所有的葡萄都吃掉。”

我和维吾尔族的姑娘在花园里跳新疆的民族舞,吃葡萄干,吃马奶葡萄。那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葡萄,那份甜我一辈子都忘不掉。

可是酒庄的葡萄园是不能让游客进去的。我只能远远的望着那一片一片的葡萄树。我端详着酒单,点了两个Course的午餐。附近有人在High Tea,漂亮的蛋糕塔架上摆满了三明治和蛋糕。可惜我一个人吃不了那么多,不然我也给自己来一套。

我点了Duck Salad和Pork Belly。Duck Salad口味比较凝重,配的是2009年的红葡萄酒,而服务生说相比而言Pork Belly比较清香,所以我多点了一杯白葡萄酒。很多年前,Joe约我出去吃饭的时候,我们一直都会很讲究的点酒。每一道菜都会有不同的酒配。Joe给我剥虾壳送到我嘴边,用叉子卷起意大利面放到我的勺子上让我一口吃掉。只可惜我不喜欢意大利人的殷勤,所以Joe很难让我来电。

不过他让我学会了很多点酒方面的技巧,他常常告诉我他的餐厅会给每一道菜推荐什么样的葡萄酒,久而久之我就记住了。

阳光撒在我的身上,这顿饭我吃的很缓慢。Pork Belly真的很好吃,我不得不感叹我每次点菜都让自己心满意足。我慢慢的摇晃着红酒杯,让红酒充分的吸食氧气,慢慢的醒来。

饭后我到隔壁的酒庄去品酒,中午竟然把自己弄到微醺。我捧着塑料的小酒杯,一点一点的品每一个味道的酒,看着庄园获得的那么多奖状。然后我把不想喝的酒慢慢吐掉。之前就听说,品酒的时候,吐酒也是一种很讲究的过程,可是我还是学不会吐酒的技巧。可能要去上课慢慢学吧。最后我并没有买酒,却是钟意于酒庄酿造的果酱。

出门前,我看到墙上的海报上写着,三月份Diana Krall要来这个酒庄开演唱会。我对着这个爵士女歌手的海报看了很久,然后司机缓缓的把车开到我的视线里。他开车带我来到Berrima。

他对我说,现在Berrima有了新区,是住宅区。我对他说我上一次来的时候还在上高中,他开玩笑说:“哈哈,我以为你本身就是高中生。”

我爽朗的笑了。轻声说:“高中生哪儿敢来酒庄品酒?”

他说:“我听说你们中国人都很能喝酒。”

我又笑了,我说:“试试看从6岁开始学喝酒?!”

他说:“你不是认真的吧?”

我说:“我希望我不是认真的,但我父亲是认真的!”

他念了一句上帝。可惜,上帝在我六岁的时候没办法帮我,我真的就是水到渠成的学会了在那种很压抑很谨慎的场合逢场作戏,学会了大人的阿谀奉承,学会了一大堆四个字的成语,学会了跟不同的人敬酒,后来也学会了被长辈敬酒。

我几乎没有一次在餐桌上丢父母的脸。因为已经锻炼了20年。

Berrima,我回来了。我来寻找Quinty最爱的咖啡,寻找我儿时最美好的一次校外的回忆。

[7]20.01.2011.16.32

我站在Berrima的Gallery敲着挂在房顶的风铃,每一个我都想要摇摇看。然后我走上木头台阶,上楼去看艺术品。发福的中年男子摘掉头上的帽子,露出有些秃的头顶;他向我致敬,我也微微的点头,对他微笑。他在打磨着一块木头,样子帅极了。

我看到蝴蝶的艺术品,喜欢到发呆。他说隔壁的糖果店会有很多好吃的,让我不要错过。他给我拉开门。

一秒前,我对陌生的男人微笑致意;一秒后,我转过头,看到一整个房间的糖果。那一刻我惊呆了,我忘记自己曾经看到过这么多漂亮的糖果,我忘记了自己曾经也爱吃甜食。

到处都是糖——巧克力、奶糖、棒棒糖、酸糖、软糖、棉花糖。太多选择了,我看得自己都觉得甜蜜了。

我青睐比利时巧克力,以及可可浓度超过百分之七十的南非黑巧克力。我买来打算送人。糖果店的男店员说话很幽默,他给我推荐了很多口味的糖果,可惜我都没有买。他说:“这就是你保持身材的秘诀吗?我没有见过可以抵抗甜味的女生。”

我笑笑,对他Flirt道:“我可不是一般的女生。而且,我买的这些巧克力,可没有一个是给我自己的!”

他说:“呃~不吃巧克力的女人我还没有见过。”

我轻声说:“嘘~这是秘密——其实巧克力是我最爱的食物。我只是不告诉别人。”

这只是在和一个陌生人调侃开玩笑而已。其实,我大部分朋友都知道我最爱巧克力口味了。而且,对于巧克力的味道,我也非常讲究。我爱吃黑巧克力,一直以来都爱吃。

离开糖果店,我便真的走进了一家装潢简单大气却不失小细节的巧克力店。那里也卖巧克力。菜单很简单,总共只有不到十五个口味的巧克力餐饮。我只点了草莓热巧克力。

我坐在角落的一个木桌子旁,小心翼翼的怕藤条的椅子把自己的丝袜刮破。抬起头,看到火炉的上面是一个珠算盘,便笑了。算盘旁边是各种各样的摇铃。我环顾四周,发现我附近的座椅旁都是我最爱的Royal Albert的茶具。

热巧克力端上来的时候,让我整个人都酥软了。那是我最喜欢的粉红色,而且是那种Baby Pink的颜色;巧克力的清香扑鼻而来,夹着草莓的甜蜜。

让那份温暖和甜蜜一直流进心里吧,忘记所有的不开心。让这份温存浇灌我起伏不定的心情好了。

这一次的旅行,总有它的意义。我想找到的,就一定会找到。每当我寻求一个Sign,上天就会给我一个Sign。他总是在冥冥之中指引着我。

冰儿一直都是幸运的,我肩膀上的“幸”字带给我的幸福和幸运,是无限的。

Berrima这个古老的小镇,并没有很多人到来。这里有果酱商店,有草帽商店,有薰香商店,有蜂蜜商店。所有的东西,都精致而可爱。

我喜欢这一次旅行,只是,关于这“旅行的意义”,我还在寻找之中。

[8]20.01.2011.11.56

我喝着一瓶2006年的Diamond Creek,据说这酒的酿造过程中混入了澳洲香蕉。

天色已晚,窗外一片黑暗。附近花园的喷泉还散发着声响。我还没有困意,打开电脑。

早些时候,Alex打电话来。Alex不愧是我的Queen,真是太可爱了。我昨天夜里喝威士忌的时候给他留言说我在悉尼之外两个小时车程的地方,我说认识他这个死党真的是很幸运的,我祝福他和David一生幸福。后来Alex打电话我都没有接,结果David就说我其实是要自杀,我的留言是我的临终遗言。Alex给我打电话来跟我说这件事情的时候我都快笑疯掉了。不过这不是偶然的,因为之前有一次我曾经对他说过,我看着我家阳台外面美丽的风景,曾经想过如果我从我家阳台跳下去,跳进那美丽的风景里会如何。

其实我是很乐观的女生啊,不会轻易的想要自杀的嘛。Alex也了解我,就是David,把Alex吓得。他说他昨天夜里都没睡好。哎呀,太让我内疚了。

但是,David也太好笑了吧?!

我Icy是Alex眼中的女皇殿下嘛?女皇怎么会轻生?

傍晚我要了晚餐送到房间里。我点了鱼肉和沙拉。很简单的一道菜被餐厅弄的好复杂,搞得我撑死了。

吃了晚饭之后,我便拿着钥匙和手机去散步。我依旧戴着穿满贝壳的草帽,穿着漂亮的意大利设计师手工制作的草绿色印花丝质连衣裙,踢踏着高跟鞋。我在草地上踮着脚尖,在沙地上蹦蹦跳跳。一路的走过玫瑰花圃、漂亮的灌木长廊、有巨大树冠的古树,树林和草坪。我走过一个又一个的喷水池,还有如英国皇家一般的迷宫花园。我一直朝远方的牧场走去,直到我看到牛和马在草场放牧,我才知道,自己走了好远。

天色已晚,我开始往回走。突然我发现自己把房间钥匙丢掉了。我开始焦急的沿着自己走过的路一路找去。

抬头看见夕阳慢慢的要从远处的高山边消失了,我知道天黑之前如果我找不回来钥匙就一定会被罚款的。该怎么办呢?我只能打开手机相机的灯一点一点照着脚下的路。原本漂亮的草坪和可爱的石子路以及沙土路已经让我感到困扰,因为我穿着我最爱的Gucci高跟鞋,又怕摔到,又怕耽误时间,又怕毁坏我的鞋子。

我就那么一直一直的回到了牧场。在某一个拐角,不知道是什么力量让我突然回过头。然后我便看到了我的房间钥匙,躺在一堆石头的正中央。

那一刻,我从砂石之中捡起钥匙,攥再手心里,不敢放开。

我,找到了旅行的意义。

我终于找到了这次旅行的意义。

然后我拿出手机,拨通了他在深圳的电话。

还是熟悉的声音,我听到差点掉泪的。

“是我啊!”我说。

“哦?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

我要,怎么解释给他,才好呢?那一刻我只是兴奋的告诉他,我更加确信了——如果两个人命中注定在一起,那么无论发生多少事情,这两个人还是会在一起的。

他说过,我曾给他一家人的感觉。

但他不知道,他也曾经给我一家人的感觉。

现在的他还让我有一种家的感觉。

我们相隔那么远,可是我们却是那么的近。为什么我一直都没有体会到这一点。

我把我找钥匙的事情告诉他。其实看到天黑的时候,我是真的有点放弃了的。可是我还是觉得我一定能把钥匙找回来。

他说:“这种事情在中国肯定办不到。”

我说:“但毕竟庄园里没有人,所以我知道不会有人把钥匙捡走。”

他说:“是啊,庄园里没有人,所以钥匙才找的回来。你明白我话的意思吗?”

我问他:“那你身边有人吗?”

他说:“你知道我身边一直都没有人,可是我不知道你身边有没有人。”

那一刻我的心痛了。我蹲在饭店门口的草坪边,细细的用手指绕着一颗长出来没有被割断的杂草。

他问我:“你是不是一边玩儿手里的钥匙一边给我打电话?”

我说:“自然不是了,我好不容易才找回的钥匙,怎么可能再弄丢它。”

他说:“那我明白了。”

为什么我们俩讲话永远都像是在打哑谜?!

他突然对我说:“你是不是觉得我是一棵大树,无论你转多少圈我都会原地不动。”

我说:“你错了。真的。我觉得你仿佛就是拍卖场上最抢手的那一件收藏品,直到最后才会被拿出来拍卖。而我就是半路开始竞标的人,至今还没有人超过我出的价钱。可是我真的很怕在竞标的最后会杀出一只黑马来,把你买走了。”

我对他说了实话,我说我觉得他来悉尼是耽误他的前程。虽然他迟早都是要来悉尼续签PR的。可是对于他的事业来说,他无所谓移民与否。他的成就一定会在中国的市场上体现出来的。我觉得,悉尼会局限到他的发展空间。我不舍得毁掉他。无论他是否可以成为陪伴我过下辈子的人,我都不想自私的毁掉他。

但是,旅行的意义,告诉我——是你的,就是你的;只要你付出努力,无论失去多久,都会得到的。更何况,我和他都深知彼此在对方心中的份量。

挂电话的那一瞬间,他对我说:“小心点。”

我,挂上电话,觉得我仿佛在一瞬间变成了一个年幼的女子。

我蹦蹦跳跳的上台阶,回到了房间。

无论,以后是悲是喜。我告诉自己——“好了,冰儿,再试试看!别,千万别再轻易放弃!你已经做了这么多,你已经,为他和你们俩,做了这么多!”

[终]21.01.2011.10.09

手机闹钟在7点半准时响起,无论多晚睡去我都习惯在这个时间叫醒自己,我习惯性好好吃早饭,伸伸懒腰。早上的时光是宝贵的,是很多产的。

我起身洗漱,沐浴。昨天夜里一个人喝了大半瓶的白葡萄酒,头在莲蓬头下嗡嗡的响,仿佛滴在我身上的不是水花而是一根一根的利针。我怀疑自己又像2006年那时候,陷入了没有酒精就活不下去的恶习了。仿佛最近的一个礼拜里,我每天都在喝酒。每天都是靠着酒精入眠的。这不好,我不想这样折腾自己的身体。

不过,醒来的我,心情是甜蜜的。

我想到昨天和他在电话里说过的话,我想到上一次我们打电话联系的时候他对我说他的哥们问起他和我的事情,他说他也觉得这样耗下去不是办法,所以打电话来跟我好好的谈一谈。但当时我并没有做好准备,而且几乎是放弃了的。

突然间我就对他说:“我放弃,我放弃!”

他说:“我就知道你坚持不下去。”

我说:“我要挂了⋯⋯”

他说:“挂了就不要再打来。”

我挂了电话,一直没有打去,直到昨夜⋯⋯

一把钥匙的回归,给了我一个圆满的答复。他的声音还是那么的温柔,他对我说:“好久没有读你的博客了。”

我没有带手机,把墨镜夹在胸前,去餐厅吃早餐。路上想要好好睡一觉,所以我干脆没有要咖啡。只是要了英国早茶加牛奶。放了两片吐司进旋转的烤箱,然后把餐点都放好。坐在阳光明媚的窗边看着窗外的鹦鹉吃食。

砰砰两声,吐司从烤箱的架子上滑下来。窗外突然一阵吵杂,鸟儿的叫声混成一片。我转过头,看着有些过分耀眼的窗外——

白色的头顶有黄色羽毛的鹦鹉在鸟屋吃食,下面就是各种各样的鸟儿在吃它们吃剩下的食物——最漂亮的鸟并没有得到最好的待遇,最大的乌鸦也没有抢到最好的位置。鸟类也是有等级之分的,它们也明白谁是高贵的。后来,白色的鹦鹉飞走了,其它的鸟竟然还只是在鸟屋下面吃食,不敢飞到鸟屋上面去。可见它们对白色鹦鹉是有一种敬重的。

所以,要爬到金字塔的定点去。这样才不会吃别人吃剩下的。

离开餐厅,我拿走了一个苹果。然后去Check Out。

9点整车子来酒店门口接我。

我带走了第二天喝了一夜的那瓶2006年的空葡萄酒瓶。

我带走了脑海里印下的英伦花园的景象。

我带走了我寻找的答案。

没有离情,没有遗憾。

这是一场物超所值的逃亡。目的地是全新的起点。

我找到了,我觉得我真的找到了。

所以我可以头也不回的离开这个迷人的地方,回到原本属于我的地方去。

不再做迷鸟,做明了方向的季候鸟⋯⋯

此刻,Countrylink的火车开向Campbelltown,摇摇晃晃的带着我行驶在回家的路上。坐在我附近的小男孩在和奶奶开心的玩耍着,他的笑声很爽朗,穿透了我的Sony耳线,一直插进我的耳朵里。

听或看别人笑,自己也会跟着想笑的⋯⋯是心情的缘故,还是感观细胞的传染呢?

今天的天气竟然是如此的晴朗。

我回家的路,一片灿烂的景象。车已经开过Douglas Park了,还有一个多小时的路程了。

我困了,累了⋯⋯

是该,回到现实的梦境中,好好休息一下了⋯⋯

icybutterfly

完稿:2010年1月21日10:29

Bowral     Berrima     Moss Vale     Sydney

火了……

Posted: 17/01/2011 in Uncategorized

@ Loft的internet Cafe,空调很冷。

Morning Tea,我实在忍不住需要来打点东西出来才能平静我的情绪。

她哭了。

我知道她哭了。

但是我假装她没有哭过的看着她红肿的眼睛说:“你要不要去休息一下?”

她说:“不,还是你去吧。”

于是我微笑着拿起香烟盒和荷包离开。

曾经有人对我说过:“努力的假装去无视别人的眼泪,是一种很美好的尊重。”

她和我永远都是那么的相像。我们爱哭,但是我们都不希望别人知道我们在哭。总是端着,太在乎形象和尊严。所以会有人产生一种误解,我们是两个搭档默契的女王。

她今天早上见到我的时候便对我说:“我需要一个拥抱,你可以抱抱我吗?”

一个中年女人,居然像一个孩子一般的趴在我的怀里。

然后她亲吻了我的脸颊,左、右。

她问我:“你好吗?”

我摇摇头。我说:“我正在做一件从前的我不会原谅我的事情。可是我现在却很享受这件事情。为什么?”

她说:“冰,你不要在乎别人怎么想。你心中的天平压得你太重了,这不公平。你的心思太过于细腻,这是你自己在委屈你自己。”

我笑笑说:“我很好,我只是处于一个重新认识自己的过程。过去的一年到现在,发生太多事情了。接踵而至,我还没来得及消化干净,就马上又有新的事情来折磨我。”

她说:“你知道的,这一切的发生都是有理由的。而且也许这个理由你早就知道。”

我还是微笑。

我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不问,她也不说。

但是,她对我说:“我们都会改变,然后我们会回过头来嘲笑自己……听着,冰;我们会时常的嘲笑自己的,这很正常。但是,你记住,永远都不要审视自己。因为你是独一无二的,不要用别人的衡量准则来作为自己的标尺。”

那一刻,她的眼里含满了泪水。

我知道,的确是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我不会问,因为她不想说。

我知道我很坚强,但是我不能成为每一个人心里的那一棵大树。

我没有那么伟大。

我是女人,不是超人。

但是,在心里有一股怒火正在燃烧着我。

一种,对男人的鄙视。

今天凌晨有一个哥们儿对我说:“男人都是脆弱的,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很多男人都不想负责任。”

也许是因为他是我哥们儿,也许是因为我困了,也许是因为我喝醉了,我抱着腿听着他说,把愤怒压抑到了肚子里。

这是借口。

我知道,我可以在这里。一直。

当我被需要的时候,我在这里。

但即使我不被需要了,我还是会在这里。

我就是我。

可是,对于某个他来说,我永远都只是一个“在这里”的女人。

我和他,停滞不前,永远的,不会改变。

That’s totally fine…

Sooner or later, I am gonna leave…

Leaving the past… And him…

Leaving him for nothing and leaving him nothing…

Once I was gonna say to him…

“I may not be the lucky one who could stay with you till the end of life; but I shall always stand by you…”

But fuck off… I shall never say that to anyone anymore…

Because I should feel lucky that I have the strength to leave anyone who doesn’t pick me over his other options at the end of the day…

我会,一直赢着。

受委屈不等于吃亏。

我只是,火了……

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在自己的人生里扮演的角色,只要她自己乐意足以。几天前,当她跟我告别的时候,她对我说她认识了一个有妻子的男人。她说她的原则就是不碰有妻子儿女的男人,即使对方和她多么来电。像是在照镜子一般的,这就是我一直以来的原则之一。

哥哥曾经在我的情感上救过我一糟。当年我心情失落到濒临抑郁的时候,哥哥把我接到他家里住了三天两夜,对此我真的感激他一辈子。但是一直以来我都很抱歉在那段时间打扰了哥哥,因为我真得很怕他国内的老婆会吃我这个妹妹的醋。可能是因为我的外表太招惹是非了,哥哥的老婆对我的了解甚少。很多人其实都问过我为什么我和哥哥不试一试,毕竟我们两个人一直以来都那么要好。其实原因也是哥哥单身的时候我没有给他机会,而且哥哥觉得他对我而言年纪的确太大了,后来便在我的鼓励下和嫂子在一起了。我不觉得我和哥哥之间会有感情可言,只是大家会很投缘的在对方失落的时候来吃吃喝喝消磨时间,发发牢骚。我觉得哥哥和我之间从友达以上恋人未满的这种关系过渡到可以用心沟通的朋友关系真的是再好不过了。而且我们一直都很了解如何去保留这种关系,就是——绝对不搞暧昧。在哥哥与嫂子的故事里,我一直是哥哥的开心果;在哥哥矛盾的时候,我一直鼓励着哥哥。哥哥一直看上去很疲惫,他能在圣诞节前半夜跑到Chatswood RSL来跟我诉苦,说明我的确是他能信任的朋友了。

我记得那天晚上,哥哥给我买了红酒,端到我面前。然后我俩就开始滔滔不绝的互相声讨各自当时的感情生活。当他问我意见的时候,我突然犹豫了,因为在某一个瞬间我察觉出,哥哥仿佛不快乐……我选择缄口。第一次,仿佛告别了哥哥眼里的“孩子”身份,我问哥哥:“你到底想要什么?爱情还是婚姻?你想要什么样的爱情?你想要什么样的婚姻?”

哥哥没有回答我。他没有必要回答我这个问题,我只是帮助他从最近的烦恼之中走出来而已。

如果一直以来我所扮演的角色都只是一个照顾人的女孩。那么上天会介绍给我的人,永远都会是需要照顾的。

然后当我找到一个愿意照顾我的男人的时候,我反而会忘记了对方的重要性。

如果一直以来我都会在别人需要的时候出现在别人的生活里,那么当别人不需要我的时候我当然便失去了价值。

于是,这就是我今天凌晨跟哥们儿聊天的时候讲的“天时地利人合”。

她的哭,让我审视这个问题。

因为,前几天她离开的时候。她还是那么快乐的,她说她会告诉我她们之间发生的事情,还会告诉我她们去了哪里。

然而今天她哭了。

然而今天她竟然没有主动的拥抱我,却是渴望被我拥抱。

我觉得,我变了。

我开始有些不理解自己了。

到底是我的快乐比较重要,还是别人的快乐比较重要。

今天我突然迷惑了。

我突然火了。

这么长的时间以来,为什么我一直都那么在乎别人是不是快乐的?

我为什么从来都不考虑自己到底得到了什么快乐?

我到底是为了什么活着?

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价值?

价值体现到底是属于谁的?

我开始,想不明白了。

责任、态度、荣誉、尊严很沉重……我为什么总是为了这些沉重而放弃了很轻很容易就到手的幸福?

火了,愤怒了,我觉得自己的灵魂仿佛在几天出鞘了。

我看不得别人伤感的眼神。许多时候在别人哭泣之前我会提前掉下眼泪来。

但今天我比她更坚强。

我不用去安慰她,因为她知道,我全都理解。

我不用多说一个字,因为所有我能想到的该说出来的话她比我更懂得,只是她自己不愿意去相信。

可是我呢?

我不想想了!再想我的眼里真的会流出滚烫的泪水来了。

我只能确定一点——

我永远没有能力成为每一个人心目中的那根最强壮的柱子。

但是,我绝对不会输……

我不会对那些不负责任的人负责的。

不值得!

前言:没时间写成长篇小说,结果高度概括写出这么一玩意儿出来!

提示:对号入座者自行剁手⋯⋯Icy绷带伺候~

正文:

她这是怎么了?

无所谓的说笑,做作的逗贫嘴。站在高大的男人身边,她绕来绕去绕到对方回头找她找到晕。她穿上超累脚的高跟鞋才到他的耳根,她笑着对他说:“站在你身边我觉得自己好渺小哦。”

没有洗澡,因为她没有睡好。宿醉,头很晕,也很痛。起身的时候眼前一阵黑暗,很多小行星绕着大脑皮层旋转,很像黑夜里的萤火虫。她不敢用热水冲凉。她想,一会儿就能回家了,然后用朋友从日本带给她的香波粉泡个牛奶浴,把整个人埋进浮满泡泡的浴缸里。

她带了棒球帽,把头发梳得整齐。帽檐拉低,淡妆的圆眼睛窃窃乱转。

他偶尔扭头看她,她也偶尔扭头看他。

幸好穿了高跟鞋,不然仰头太久早晚得患颈椎炎等疑难杂症。还得买机票回国医治,而且不包好,怪烧钱的。

他叫她“傻丫头”。她噘嘴大叫:“我哪里傻嘛?”

这,是个问题。

她也算阅男无数了。基本上,是个男人就觉得她是绝顶聪明的女子。但是她认为她只是很会利用自己的顽固小聪明。她爱犯傻,爱装傻。

但这一次,她也的确是太傻了。

她点了早餐给他。下午一点半。早餐吃得忒晚了。她只需要一杯咖啡,但他说他饿了,她就雷厉风行的着装;然后同他去吃早饭。她想,他一定会喜欢暖暖的上海馄饨配上油条在汤里。她是固执的。

把帽檐拉低,环顾四周。她在华人多的地方时常都会遇到熟人。其实她没有什么担心的,她已经习惯了被人关注,尤其是身边会有很多辣妹伙伴或者帅气的男生朋友。但都是朋友。

她指着自己的脑门点了三下:“第三者。”

其实这三个字对她来说意味着什么她并不想去理解。因为对她而言,另一个她的存在完全无法对她造成威胁。她会为另一个她难过。当他说她找了他一个早上。她甚至觉得自己会是他的负担。

她想帮他解围,于是编造着不着边际的谎言,想让他发个短信给另一个她,让对方不要太担心他。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她甚至想给自己发一张好人卡。她觉得自己这么做是很缺心眼儿的。

他的眼睛有些肿了。他们前一夜喝了两瓶白酒。

她的头很痛。

他们在人群中肆无忌惮的牵手着。

她看着他吃东西,把所有的东西都推到他面前。她看着他吃,自己便觉得饱了。仿佛从一开始,她就觉得把他喂饱是件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她设计给他法国菜的菜单。她在半夜和他跑去买面包、牛奶和培根,她给他做鸡蛋培根蔬菜卷,给他削苹果和桃子。她觉得他吃东西的样子让她满足。

她和他坐在地毯上玩儿Wii Party,两个人一起疯狂的完成任务。时而大笑,时而暴躁。两个人大叫着,输赢从无所谓。

然后他们捏着酒杯谈人生和理想。就默默的喝掉两瓶酒。

两个小时里,他们的距离从沙发的两头,缩短到不到一米,最后近到只有一个拳头。

赤裸着,被他压在他庞然大物的身体下面的时候。她把手指插进他短短的发梢。她说她几乎是从第一次见到他就喜欢他了;因为他一看就是一个流氓,比一般的流氓更流氓。她说完这话自己都想笑,因为她觉得自己这话说得很不符合逻辑。仿佛她专门收藏混蛋,从事于开监狱这项事业。

他说他喜欢上她是在他们遇到的两个多小时之后,下雨的凌晨,他们坐在很古老的建筑下看着一辆一辆拒载的计程车该死的驶过。

她清楚的记得她摘掉了他的帽子毫不矜持的戴在自己头上,他说:“你拿走戴嘛,下雨了。”她虽然感动,但是后来也很诙谐的幻想如果他顺便也把衬衫脱下来给她披上的话她会不会当场喷出眼泪来。

后来他们去看电影的时候她捧着冰水不敢喝。黑暗的电影院里他问她:“你在做什么?”她说:“我不能喝太凉的。”他说:“那我帮你捂?”她的心弦又被他拨了一下。怪痒痒的。

她特想挠他,让他知道被人疼的感觉是什么样的。

数不过来的人想要给她这番照顾,但她习惯了自我防备。对她而言,只有被自己选择的男人疼爱,才是理所当然的。被不喜欢的人宠爱,是一种奢侈。她不喜欢欠人情,能力单薄,还不起。

如果以后她有了女儿,她也会把这一切都传授给她。但是儿子就不一样,她要让儿子明白,男人的责任是保护女人,不是照顾女人,也不是陪一个女人度过无聊期。过分依赖男人、生活不能自理和不懂得如何打发无聊的女人,都有问题,应该被社会的垃圾场处理掉。

她问自己:“你觉得我变态吗?”

自己回答:“你其实也比一般流氓更流氓。”

所以是个母性大发到接近兽性的女流氓——给自己的一个非常惊悚的定义。她喜欢。

她竟然不介意他有另一个她。只是当她看到他中指上的指环时心脏哆嗦了一下。她知道,那种感觉叫“心痛”。

但她很快就缓过神来。“在别处”是一种将来时态,而她必需学会享受当下。所以陪在他身边的每一秒,她的身份就是“让他幸福快乐”。

她觉得自己从不会看错人。总是轻易的便很了如指掌谁是喜欢她的。确认他对她有好感,是因为她白天逗同事的儿子,让那一岁半的混血小帅哥亲她脸颊结果被那个小未成年恶狠狠的拒绝。她发短信给他诉苦说自己竟然被一岁半的小孩甩了。他说没关系,他想把他的脸借给她。

哟,还挺见招拆招!骗吻这种招数都用上了。他还真是个流氓!她在火车上对着手机呵呵傻笑,坐在对面带着儿子的委内瑞拉美女同事便投递过来一种对待“神经病”的眼神瞅着她。

她喜欢吃菜,隐藏的生辰属性接近兔子,大耳朵爱干净的那种比较像她。可是,菜竟然来得好晚;难受的她很想念生啃胡萝卜的快感。但她开心不起来。她能感觉到他也许是被什么事情缠着所以有些神情恍惚的。她担心他的另一个她比她更担心他。她匆匆吃了两口菜就叫来服务生打包。她想,也许他的时间比她填饱肚子更宝贵;也许在他心里,另一个她的地位比她更高;因此她可以把菜带回家吃来为他赢得陪另一个她的时间。

骗他说她吃不下了。

结果被他教训说她点菜点多了。

她想,这可不好,明明是她在为他着想,却还被他误会。

于是对他说了实话。

对方不感动。

她的心瞬间凉到可以住下一只北极熊。

北极熊在胸口跑来跑去的,撞得她的心房难过到快炸掉了。

却还是发自内心笑着,仿佛是个没心没肺的女子。听着他肆无忌惮的叫她“傻妞”。即使倔犟,却也接受了。

没准因为如此,他才叫她“傻妞”吧。

世间有哪个女人成为了别人的第三者之后还担心自己的心上人会和正室分手的?而且,更费解的是她还很白目的教他如何维护跟另一个她之间的情感;还叮嘱他好好安慰另一个她。估计只有她才配得上“傻丫头”这个荣誉勋章吧?

她想,如果真的受不了了,干脆就把他约到唐人街去,然后当着所有路人的面对大叫:“没错,我就是个大傻妞,所以才喜欢上你这个大流氓!”

那样,就扯平了。

这种事,她真的做的出来。因为她非常的独具《天使爱美丽》风格。大叫的时候要声音宏亮,字正腔圆,不能夹带北京口音,请使用标准的普通话。如此一来,听得懂的人,都会见证她彻底的成为了一个第三者。

此刻,胸口被纹了无形的俩字——“小3”,用的还是甲骨文上那种字体,跟俩虫子爬一样;自己照镜子的时候,那个无形的纹身反过来念就是“3小”——台湾流行脏话之一。唉,都学会透视了;明明脱掉衣服的时候胸口上除了两妥肉什么都没有。

第三者啊第三者。她突然想到《三角志》这首歌。

她想到自己曾经发过的誓言,这辈子绝对不去破坏别人的感情。

她想到在遥远地方的那个女子,心底涌出一股寒流,与他早些时候带给她的暖流相遇,造成了一股龙卷风。她想,她孤身一人与他隔着遥远的距离生活着,维持着和他之间无价的情感。那个她会多么的恐惧,每天会多出多少思念的时间,幻想着她的心上人在这个异国他乡的城市做着什么、是否辛苦、是否疲惫、是否想家、是否幸福?那个她一定和她一样,也会猜测他到底会不会想她。那个她一定很美很美,首先是内心,然后才是外表,所以才会让他这么多年都念念不忘的守护着。那个她一定也很坚强,像她一样可以努力的让自己即使一个人也风姿卓越着。那个她一定也会时常的嘱咐他“不要担心我”、“小心开车”“好好学习”。应该是这样的一个那个她,才有勇气在他的中指套上一个简洁却很有气质的指环。她仿佛能看透另一个她的品味,如同照镜子一般的——她们身处不同的地方,却都喜欢上了同一个男子。

这是自然的事情,稀松平常的。每一个人都有另一个人爱,而每一个人都会爱上另一个人。不变的是一切总是在改变着的。人生也是按抛物线轨迹行走的,围绕坐标画不规则的麦当劳商标——国内高中的时候数学老师总是在上课的时候用这个比喻,搞得全班同学的肚子瞬间发出泉涌般的声响。

不过,总是要有先来后到的嘛!

桌上的戴安娜王妃热爱的名牌杯具让她刺眼。

怎么说她也是做了一个很不道德的选择。

却还是卑微着散发着想要伟大一回的念头,想要去包容他和他的一切。

简直了!简直了!

她信奉了一个新的“邪教”,这个邪教是她自己创建的,邪教的宗旨被她写在Facebook上—— “Cultivating oneself to live in a life without attachment…”她解释道—— I can be with someone; and yes, I do wish to be with someone; but he has to set me free before letting me be with him…

有够纠结的。

能达到她预期标准的男人不是疯子也是中风半瘫。每一个曾经把她占有为真正意义上的女朋友的男人,都觉得她实在太难驾驭;谁要是有勇气把她Set Free了;大脑肯定破洞进水了。

但是,她知道,只有有勇气放任她自由的男人,才是真正能够驾驭她的男人。

这就是属于她的人生。

谁有勇气谁就去做事情。没有勇气的人只能站在旁边眼馋。

连做第三者的资格都没有。

说得跟神似的。

这是一个很简短的事件。被写进历史的长河,微不足道。

这个事件曾被世人无数次的重复使用过。结果有好有坏,看个人造化。活着就是能力使然。

第三者这破事儿,不是病,是命。说白了也很非诚勿扰。

万事开头难。管她是第三者还是正室范儿。活着,自己觉得地道,就是地道。别人怎么说,让他们自己找水解渴去吧。

Icybutterfly

2011年1月15日

煮了蜂蜜梨子汁给自己喝,睡不着,玩儿iPhone游戏玩儿累了,便坐在客厅的沙 发椅上听《梁祝》,捧着温暖的Royal Albert镶边儿杯子——去年自己买给自己的漂亮杯具。Royal Albert是Princess Diana生前的最爱,也是我每次去kitchenware的时候必去细细观赏的一个牌子。

生命里第一次静下来倾听自己的心——是那么空旷的,却也是那么美满的。我把心放 空,完全不让任何杂念和杂质来影响这份寂静和消停。然而我却自己为自己在心里装下了那么多曼妙的事物。第一次觉得一个人坐Ferry是那么快活的一件事。 第一次站在蔬果超市的苹果架前发呆不用担心时光过的太快。第一次出门不带手机,捧着一杯咖啡直到它凉了,只闻咖啡的香味不去喝它伤身体。我喜欢勺子搅拌姜 糖水时候碰到杯壁发出的“叮当”声。我喜欢把一整袋Pink Lady苹果倒入冰箱水果柜的“哐啷”声。我喜欢揭掉黄桃上的商标时候“嘶”的那一声。我喜欢喝水时候喉咙发出的“咕咚”声。

我是icybutterfly啊,我怎么忘记了呢?蝴蝶,只有在飞翔的时候摆动着翅膀才会魅力无穷不是吗?停下来发呆的蝴蝶,总是少了点生机不是吗?我怎么可以停止不前呢?我还有许多梦想,没有为自己实现呢!

今天对Kitty说:“爱人和幸福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就找到嘛?!所以要懂得宁缺毋滥;所以要有等待的勇气。”

最近在The Rocks买了一本书,1924年出版的。虽然是改版后的书,可是因为是布质Hard
Cover的,所以还是让人有一种很怀旧的感觉。书名叫《Everything For Women》。这本书的确很老气了,上面教得都是传统女性如何做人的,比如如何主持一个家庭聚餐,桌子要如何设计,如何选择桌布和餐具;再比如怎么样穿衣 服才得体,什么样的场合要如何着装⋯⋯说 真的这套书的确是很过时的,可是却很符合我想要得到的一种气质。在我心里,当代女人已经遗忘了太多优秀的传统了。还记得早先和Kitty讨论过故宫的建筑 风格对于当代建筑的影响力。Kitty说,故宫的建筑风格在明清时期自然是鼎盛,但是对于现代的建筑来说非常的不实用,自然没有必要去效仿建造故宫来建筑 当今的房子。其实,这个想法如何不被现代人用于做人处事之中了呢。久而久之,许多过去人们所具备的能力和素质被慢慢的消耗掉了,随之而来的是新鲜的人生理 念和生活方法。不得不否认,也许这是人类进步的需要。可是女人,还是女人啊。越来越中性化,越来越忘记了做女人的本质与本职,岂不是很悲哀嘛?

我一直都很喜欢研究家居生活的点点滴滴,比如装潢,比 如维修,比如厨具与餐具,比如床上用品,比如饮食,比如健康。我真的不知道我这个兴趣爱好是遗传了谁。爸爸是个柔情似水、严谨规范的工作狂,妈妈是个能力 雄厚、落落大方的职业女性;我小的时候泼辣的像个男孩子,怎么越长越变得如此家庭化了呢?

在网上订购了Macaron和红酒。去Myer买了新的餐具和烹饪的食谱。买了羊小排和鸭腿,Smoked
Bacon和Smoked Salmon以及新鲜的带子,又买了很多蔬菜和做甜品的工具。在家里折腾了一整个中午,做西餐。做西餐和中餐不同,西餐很讲究食相,每一道菜都很短小精 悍。可是烹饪的过程却很麻烦,食材很丰富,讲究搭配。不像中餐,在做的过程中,许多东西可以被酱汁覆盖,所以即使不好看也可以遮掩。西餐就那么赤裸裸的摆 在你面前,哪怕是烧焦了洋葱都一目了然。而且西餐比中餐要立体的多,这是我一直都需要小心翼翼的地方。中餐的美往往在于烹饪后外在的装饰;而西餐的美是在 于食材本身,在烹饪的过程中就必需对食物非常呵护。

吃完自己做的所有的菜,便带上购物袋去超市买苹果,我 买了一百多澳币的苹果,连超市的收银员都感叹:“你真的很爱吃Pink Lady啊。”我笑笑说:“是啊,我的最爱啊!我只吃这种苹果。”真的是太专一了。无论是洗发水或是牙膏,内衣、床单还是烹饪料理的工具,清洁喷雾还是薰 香,我都只钟意用过的品牌,只要爱上就从不贪婪的去研究会否有更适合自己的别的品牌。因为只要用过合适的,就不想要争别的了,一味的用到底,挺好的。

今天有人问起Seadep的事情来了。我还是楞了一 下,隔了这么久,朋友里竟然有人还记得他这个人对我的意义。我只是静静的说:“没有再等了。”太远了,等了太久了。最后一通电话是我故意挂掉的,新年的时 候还是有礼貌的发了短信给他祝贺新年,我觉得我已经做够了我该做的了。他埋怨过我为什么不能为他让步,为什么不能回中国陪他。我笑着,然后我突然对他说: “我放弃!我不再等了!”怎么说呢?我就是觉得,一个会真的狠下心让女人等待的男人,是不值得让这个女人去等待的。许多男人,让自己心爱的女人去等待,往 往是不情愿的。而他让我的等待,是一种报复,是一种考验。用这么残酷的方式来对我,我觉得我没有必要再去回馈他什么了。

Seadep把“宁缺毋滥”这个词深刻的埋进我的心 里,他也让我学会了不停的追问自己到底想要什么。虽然关于这个问题我一直还没有得到答案,但是我也知道,即使我是一个多么有资格做梦的女子,我也不能再继 续做梦了。因为我,终究是活在现实中的。所以,离开他,我还是很感激他。这辈子我遇到过很多很多的男生,也和其中的一些在一起过或者有过情思。但是我知 道,他们既然是我人生种的过客,他们的存在都是有意义的,他们会让我成长,让我学到许多东西。而我学到的这些东西,都将是未来那个属于我的男人得到幸福的 基础。

说不想Seadep,那是不可能的。只是,那种想念, 已经不是基于“爱慕”了,只是一种对待一个很重要的人的思念。虽然从没有和他开始过,仿佛在所有的异性之中,Seadep在我心里落下的印迹是最深的。 这,也让我体会到了人生的奇妙之处。那份悸动,就仿佛是我们曾经深爱过很多年一样。那份悸动,只有那些和我相恋过几年的男朋友才曾经给过我。

快凌晨一点了,给自己上了闹钟,文章只能写道凌晨一点半。所以必需要停止了。因为强迫自己过有规律的生活,保证两餐+晚上的水果,保证足够的睡眠。因为要更加爱自己。

因为,即使一个人过活,也要风姿卓越着⋯⋯


Show Show我的烹饪吧——

香煎羊小排配油炸芝士土豆片和笋尖

番茄蒜蓉意大利酱蘑菇皇冠带子

沙拉:三文鱼菠菜沙拉塔和意大利油汁杏仁蔬菜沙拉

柠檬梨汁洋葱鸭腿

松仁蔬菜沙拉配澳大利亚培根羊肉黄金卷

法式蜂蜜冰糖浆泼梨子

和去年的圣诞一样,穿着红色的Paul Frank睡衣,躺在红色的沙发上看“7PM Project”,啃着红色的苹果,喝着红酒。

只是今年的这一天,手机从早响到现在,不停有圣诞祝福的短信发来,不停有Facebook的圣诞祝福信息发来;电脑MSN上也都是朋友发来的有意思的圣诞贺词。所以今天比以往的任何一年的圣诞都让我忙碌。

所以我干脆拿上钥匙,带上荷包,穿上Hoodie和短裤,没有化妆,把棒球帽帽檐拉低,出门了。

我把iPhone上的MSNFacebook Chat都关闭了,我完全不想去理会任何外界的消息。这个电话号码,是我从来澳洲开始的第一年就用的,渐渐的成了我躲避外界的号码,上面依然有我所有朋友的联系方式,我带它出门,却很少拨打。Max都是直到分手前不久才知道这个号码的。我买了很多菜,很多肉,还买了一桶Olive Oil

很奇怪的,我没有买咖啡,路过我最喜欢的咖啡店的时候。

我没有再吃避孕药了,如果不吃冰激凌便不会痛经了,所以我不想毁身体。结果一停药就来月经了。很好。

我在Facebook上写道“想念在北京一周连着七天每天Party至少6个小时的朋友,想念在我下飞机后赶去郊区带我看夜景吃鳟鱼夜宵的朋友,想念在我受伤的时候不要命的飙车一整夜找牙医急诊的朋友,想念陪着我在后海捧着一瓶红酒听着爵士静静坐了4个小时的朋友,想念跟我一起在雪地上上蹿下跳弄得裤脚全白的朋友,想念跟我在钱柜唱《失忆》到失声抱头痛哭的朋友,想念在我临走前陪从没在北京坐过公车的我坐首班车绕城一周的朋友,想念在深圳万象城外陪我一下午抽完一整包点8中南海的朋友,想念坐在我身边帮我偷偷的把她爸爸倒给我的白酒顶掉的朋友,想念在上海穿着高跟鞋跟我在外滩走到脚磨破的朋友,想念我在机场行李超重的时候帮我说破了嘴皮的朋友,想念在我临行前为我父母花了一早时间在山庄里捡新鲜土鸡蛋的朋友,想念在每年春节的时候买了春联窗花和白酒来我家看我父母替我张春的朋友⋯⋯”我哭了。

洗了衣服,把家里打扫的一尘不染,把食物放进冰箱便开始忙碌。用凉水泡肉,洗菜切菜,切肉腌肉。我买了芋头,我想念妈妈做的芋头烧肉了。还在中南海住的时候,妈妈买了肉和芋头回家,我搬了小板凳坐在厨房门口看着她。我说:“妈妈,我来帮你洗芋头吧?”那个时候,北京菜市场买到的芋头,每一个都像芋圆一样的可爱。妈妈说:“你别碰这东西,小心弄的你手痒。”我看着从韩国超市买的芋头,觉得应该没有那么夸张吧?结果,削芋头皮的时候,过真弄得整个手都痒到不行,难过的我翻箱倒柜的找倩碧的Urgent Relief Cream擦手。我烧了酱五花肉,做了芋头烧肉,鸡翅烧蘑菇,牛舌陪鸡汁土豆泥,烧茄子,上汤冬菇菠菜,开了一瓶06年的红酒。

喝着4年前酿造的红酒,想着自己4年前稚嫩的模样。还没有剪齐刘海,对爱情还执着的相信着。

任何男生的短信,我都没有回复。我只是静静的在厨房烹饪,带着耳机,听着iPhone里的Hip Hop。我的Blackberry被我设置了不同的铃声,所以基本上不同的朋友发短信来,我靠铃声就能辨别出是谁。而且我的短信铃声真的很长,所以手机就在桌子上不停的震,不停的想。从iPhone吵杂的音乐声中,我能感觉到手机在响,但是我不想去理会。

早些时候和Miss V聊天,说到过节。她对我说:“圣诞节对我来说真的没什么。”我说是啊,我对过节这件事情真的没有任何感觉。这些年来,都是一个人过节的啊。我早已经告别了过节恐惧症的阶段,习惯了外面热闹着的时候,一个人在家孤独着。看书、写字、看DVD、睡觉、喝红酒,早都习惯了孤独的跟自己庆祝节日。

想到国内高中的时候,每年新年的活动都是我来张罗的,主持节目,搞活动,几个班级之间相互互动演出,贴彩报,搞校刊,弄广播电台和学校的电视台。每年圣诞前就去买很多很多很多的贺年卡,然后写给认识的朋友和同学。因为认识外校的学生会主席,所以有的时候还要骑脚踏车到邮电局去寄贺卡给外校的学生会领导。

后来出国了,恋爱了。有一年我回国过圣诞,圣诞夜的那天却是Diyang陪我一起,我和他又是很久没见。他接到我的时候,摸摸我的红头发,对我说:“你越发的像一个洋娃娃了。”他牵我的手,我将他推开,可是却站得离他很近很近,近到他可以嗅到我的呼吸的距离。他说他想带我去Club看表演,我说不行啊,我要去陪我男朋友。我拉他在东方新天地顶楼给男朋友买了一个桃心形状的摆件做礼物。

很多年来,我一直不记得有哪一年的圣诞特别值得我纪念的。有的圣诞节,我在打工中度过的;有的圣诞节,我极其孤单的在北京一个人;有的圣诞节,我一个人在澳洲家里看连续剧;有的圣诞节,我和朋友一起。有一年的圣诞节我在北京MIX,大家都盛装出席。突然电话响起,是P从悉尼打来的,我从拥挤的舞池人潮中挤出去接电话。零下几度的天气,我穿着超短的连衣裙站在风里,可以看得见从自己嘴里吐出来的白雾。

还有一年的圣诞节,我陪小乱关了店,他带我去了后海。在后海的星巴克,我们坐到咖啡厅快打烊了。我们两个人,拿着空的纸杯子写了很多很多的字。那一年在北京,小乱写给我许多许多的字,就如他在我霸道的时候给我剥了很多很多的松子。他送给我白色的护耳,带在头上很可爱的,耳朵也不会冷了。他关怀我,就像我是一块金子一般。小乱从来没有让我受过一丁点委屈。我后来一直在琢磨,他是怎么把那个礼物给变出来的,他的皮大衣真的很神奇,除了能把我和他全部裹进去之外,更像是魔术师的盒子一般什么都能塞的下。说真的,我后来交了那么多个男朋友,还真很少能有人对我能像小乱那样无微不至的。

去年的圣诞节,我没有和Max家人一起过。当时我差点和他分手,后来James还为此跟我打了电话劝说我。我独自一人蜷缩在沙发上看“Victoria’s Secrets Fashion Show”。今年的圣诞节,我想着Miss V的聊天,把吃不下的食物都塞进饭盒里,装进冰箱。

我捧着红酒听《I Don’t Wanna Miss A Thing》,我觉得自己虽然孤独,却一点不寂寞。我觉得我依然过的很自在,一个人无忧无虑的。妈妈打来电话说:“丫头你今天怎么过啊?”我笑着说:“就这么过呗!”我对她说我做了很多菜给自己,妈妈笑着说:“你还真能吃。”

我真没怎么吃。

我想念所有的朋友,想念家人。我还是如此的快乐的一个人过着,选择一个人过着。

圣诞节快乐吧~我对自己说。

还有你,圣诞节不要太忙了。圣诞节快乐!

你不是一直想知道我家里的样子吗?今天拍了几张相片:

这个是我的床,很大一张,足够我在上面滚来滚去的。床上躺着我的青蛙王子,没有它我可是睡不着的哦~我的娃娃很多,可是我只钟爱青蛙王子。我的瓶瓶罐罐也不少,不过总是忘记用。床头什么都可以没有,但是不能没有灯,因为我开着灯睡觉。还有,我一定要Hi-Fi的,因为我不能没有音乐。

 

这是我的厨房,里面的每一件都是我自己精挑细选的哦。

 

这是我的洗手间,没办法,就是瓶瓶罐罐很多。打扫起来也很麻烦呢~

 

做饭的武器~右边的全都是茶叶,各种的绿茶⋯⋯

 

女人用了整整一夜的时间,撕掉了家里所有记载着过去的点点滴滴——墙上贴着的别人用A4纸写给她的情书、与前男友的合照相片、男性友人给她写的卡片、还有在中国探亲时候仰慕过她的男人在她临行前写的小条。这些在过去都被她看作珍宝的一切,都被她一个一个的扯掉,装进了一个盒子里,从此不想再去碰触。

她在凌晨两点半钟爬起来,她的脸上挂着大颗的汗珠。赤裸着上身,从门后挂着的睡衣中找到那件她最爱穿的加大码男士白衬衫,两条修长的大腿在镜子前越发明显。她光着脚踩着厨房发凉的瓷砖,烧开水,煮普洱茶叶喝。

已经不习惯在家里放各式点心了,找不到点心配茶叶的时候,她总是有些抓狂;却又不喜欢空着肚子喝茶。打开冰箱,她看到他从堪培拉买给她的圆盒Koko
Black巧克力。昨天她醒来之后,也是拉开冰箱的门,看到巧克力盒,便用食指和中指从里面夹出一块,放在舌尖上。他对她说过:“巧克力融化的时候会催促费洛蒙的分泌,所以你们女人才会觉得吃巧克力的感觉如同被爱。”

巧克力盒子里有一张透明的圆形卡片,上面写着:“For Icymy true love⋯⋯”对她而言,这张卡片,比起盒子里的任何一块巧克力,都加速融化她的心。

她拿出另一个不同的口味,塞进嘴里。

在齿间融化的巧克力,虽没有给她恋爱的快感,却让她徒然清醒过来。再也没有一丝困乏了。

窗外还未破晓,心中已暮尘埃。

如果一个人,从一开始认识你便对你产生了不舍的情绪;即使看着你和别的男人在一起,只要你快乐,他便为你开心;但在你受伤的时候,他依旧会第一个出现,陪在你身边。如果这个人看不得你受一点委屈,他把一切责任都揽到自己肩头;只有听到你的笑声他才会赶到内心的满足。他想带你看全迷人的风景,他想喂你所有的美味的食物。而就算你曾经对他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无理,他却依然对你不离不弃。这样的男人,有什么理由让你不选择他?

⋯⋯

“我喜欢Umi啊,我超级喜欢Umi的。我觉得那里的Sushi是全悉尼最好吃的。”女人在他们认识的一开始,对他说过。她去过很多地方,吃Sashimi。但最终都敌不过Umi。是不是因为每次去Umi的时候都是饿着肚子,所以便觉得食物格外的有味道?但她偏爱这个有着大鱼缸的Sushi
Train。做寿司的师傅大多都认识她,她实在是这里的常客。

“很巧的,我也很喜欢去Umi吃寿司的。”他说,仿佛一切都在预料之中一般,“我们应该一起去那里吃。”

那便是他们初次遇见。两个人并排的坐在Sushi Train的前面,盯着眼前的传送带上转过的一盘一盘寿司,各自“心怀鬼胎”,揣摩着他俩各自的肠胃更喜欢哪个味道的鱼肉。

“你吃的太少了。”他对她说,“我们点一个火锅一起吃好吗?”

大约是从那一次开始,她便习惯了,与他在一起的时候,被他喂着吃红肉。仿佛从那之后,她吃过的肉,都是被他喂到嘴边的。她一直不喜欢吃红肉,并不是因为在网上看过屠宰猪羊的过程让她的视觉受了刺激;而是她了解,红肉对身体的伤害远大与红肉对她的身体供给的营养。

这样的结果便是她贫血越发的严重;如果吃鱼肉少了,还会迅速的流失钙质。她的身体总是非常脆弱的。她本来就不爱吃主食——在这个世界上剩下的食物里,她能吃的,真的是太少了。

吃日式火锅,她喜欢没有怎么被烹饪过,还是半生的,只是浸入了汤汁原味的牛肉片。于是他把带着大片红色的牛肉放进的碗中。她注意到他手腕微弱的颤抖——已是这般成熟的男人,在她面前竟还是会有一丝的紧张。

桌子下,她的双腿一直有节奏的摆动着。每每坐在高脚凳上,她便如荡秋千一般的摇晃双腿。那种感觉,好惬意。在Umi吃饭,仿佛很少由她请客。一直以来,她都和不同的男生来这里,虽然并不是每一个请她来这里的男人都是她的仰慕者。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对她而言有着很多记忆的餐厅。她在这里结交了一任让她的情感纠结了近两年的白人男友;无数次的和前男友来这里进食。后来,她一直努力的赚钱,想要把那个有着漂亮脸蛋以及一个设计师的内心的孩子喂饱,她给他调“介末”汁,看着他大口的吃肉吃米,看着他嘴角流下酱油的汁液,对那时候的她来说是心满意足的。可是她还是把他抛弃了,在经历了长辈相互离间的腥风血雨之后。

现在,她坐在他的肩膀左边,用她最引以为傲的右边脸蛋面对着这个依然有些陌生的男人。她用眼角通过他拿筷子的方式辨别他的性格。他的声音有些厚实,人生的三十多个年头的确是在他的喉头留下了一丝沧桑的。他的眼角夹杂着疲惫,他却还是不敢怠慢的,带着服侍的态度对待着他身旁的这个新认识的女子。

这是,他们的邂逅。

她给他讲述她当时情感的不堪,描述她是如何难以从过去的阴影中爬出来,伤痕累累。最后,她说:“我想吃甜食。”

初冬时节,穿好外套,他带着她走入隔壁街道的一家冰激凌店,在角落坐定。看着她用叉子戳草莓,沾着腻人的巧克力,然后她向前探着身体,将裹了巧克力酱的草莓咬进嘴唇里。他记住了她吃巧克力味道时候的模样,也明白了——眼前的这个女人,偏爱巧克力。

电话响了,闺蜜在电话另一头对她扯着嗓子大叫:“你在哪儿呢?我们马上去夜店了,你赶紧来啊!”

“你要来吗?”她斜眼看着他。

“我陪着你一起吧。”他微弱的答道。

她扭过头,正脸看着他。那才是她第一次仔细的端详面前的这个男人。三十快过半了,竟然会有胆量陪着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去一个不属于他的地方。

“我在夜店里会变身另一个人啊,你会不习惯的。”她对他说,也许是刺激他,也许是试探他。

“不,我还是决定陪你一起去。”这是,他的决定。在后来相处的许多日子里,她最终明白,跟前的这个男人,一旦下定决心,便无人能够左右。除了她之外。

那一夜的夜店,依旧如从前。音乐暴躁。她脱掉她的外套站在人群中热舞,完全把他丢在角落。她用两只手指夹着香烟,她站在人群中和别人攀谈,手里有喝不完的酒。总是有人从身后缠绕着她的肩膀,对她说:“去喝酒。”

随后她和一群人在夜店关门之后去续堆,她点了葡萄酒,然后喝到烂醉如泥。她走到他面前说:“你走吧,你走吧,不要担心我。”

他说:“可是我还是想要送你安全回家。”

她几乎是想要把他赶走,对他说:“请你真的不要担心我,很晚了你应该回去。我也很快会回去,只是现在我不想走。”

他终于离开了。在她还清醒的时候,她坐车抵达了她青睐的男人家楼下,一遍一遍的按住门铃。然后她摔倒在他家门前,坐在肮脏而冰冷的地板上,爬不起来。她的钱包早已不知道飞去了什么地方,那一刻她知道,一切都完结了。她沦陷得一败涂地。

“是时候,结束了。”她在心里默默的说,然后她离开。她离开。她彻底的离开。

这是她此生唯一的一次丢掉全部的身家——房卡、家门钥匙、身份证、车票、所有的信用卡和银行卡、全套新的补妆用的化妆品、还有一个崭新的去夜店用的豹纹黑色银质皮夹。一切全都丢在那一夜。还有,她被抛弃了的情感。

她已经醉到不省人事,被她的朋友拖出了计程车。才到她肩头的女友,如何有力气搬得动她。女友找来几个男生朋友,把她扛到了女友附近的家里。她没有卸妆,身上一无所有,除了在她手中紧紧攥着的手机。她一直狠狠的握着那个手机,还在期待她的心仪对象会回心转意。

但是,上天并不看好她的内心所思。

从那之后,她便没有再去思念那个让她“损兵折将”的男人。她一直就是如此的信赖于上天送给她的一个又一个的“Sign”,然后,Move
On2Pac的《Life
Goes On》让她拾回了生活的信念。在,最后一张银行卡寄回之后,她彻底的苏醒。那一天,公寓停电,电梯停止运行。她一个人,扶着她还有些酸疼的、带着淤青的后腰,在黑暗中爬了很多层台阶;她甚至被好几个中年人超越。她走走停停,骨骼发出难受的痛楚。她对自己说:“你怎么能这个样子呢?若做女王,请你务必活过来。”

她,便真的活过来了。

他在电话里对她说,他觉得那一夜都是他的错。如果他把她安全的送回家,她一定不会受到那样的挫折。她说:“不,不,这怎么会是你的错呢?这是上天在让我吃教训。这一切,都让我学会了,收手。如果不是这样,我也许还会傻傻的原地踏步。”他说,“那么,我很庆幸你明白了。你只要往前看,便好。”

很,安顿的,一段对话。

在后来的许多日子里,他或接她下班去吃饭,或来她家楼下带她去吃饭。美食将他们拉的更近。他带她去了Manly海滩,她喜欢德国的香肠和酸菜,喝草莓味道的香槟,他吃烘烤的猪手。身后便是海滩,有些呼啸的冬天的风让她有些冷的。他回到车里给她拿来一件外套。她说:“我想要一杯咖啡。”他便买给她,虽然有些狐疑竟然有人会在这么晚的时候拿咖啡因来换得清醒。她接过咖啡,只是拿在手里。她说:“我没有打算喝,我只是打算拿着暖手。”他没有介意的。

她仿佛总是在挥霍他的金钱。她一直喜欢挥霍金钱,无论是别人的钱,还是她赚来的。她虽然不觉得她应该花别人的钱,但是如果别人送她精致的礼物,或者带她去高贵的场所,她都觉得那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她觉得在别人眼中,她值得被好好对待。清高,她非常清高。清高到有的时候她自己都会不习惯。

她喜欢散步,她喜欢走路。她说:“走,我们去漫步。”他说:“好。然后我们去吃冰激凌,我们去看展览。”她说,“没错,没错,多么美好的计划。”

于是在某一个阳光笼罩的午后,她陪着他把车泊在她喜欢过的男生家外不远的地方。然后,她们走过了一整个市区。他陪她在唐人街买了果汁;在情人港附近的水果滩买了个苹果,看着她捧着苹果,一口咬下去,果汁四溢;他们一路走到港口,在哥本哈根买了冰激凌球;然后他们去图书馆看展览,坐在沙发上盯着狭小展区的屏幕。那里有悉尼的城市规划图,那一天是他们认识之后,许多的日子里,她唯一一次穿着平底的运动鞋出门。因为,她总是觉得自己一定要打扮得漂漂亮亮得,才能去见他。她总是希望他看到她最性感或是最可爱的一面。那天,她却让他看到她最朴实的一面,她像一个孩子,跑跑跳跳的在他面前。她双脚踩在那个透明的玻璃上,看着脚下的一群悉尼高楼模型,她对他说:“这里、还有这里,我们是从这里走到这里的,这是多么遥远的一段距离啊。”

他笑着望着身边这个可以突然就伤感起来,却也可以莫名的开怀起来的奇妙女子,感受着这个他俩共住了多年却久久未能相识的城市——落幕入黑夜。

那一夜,他们的晚餐,又是寿司。

他说:“我想换车,换一辆奔驰。”

她说:“不要,奔驰不适合你。”

他说:“为什么?”

她笑着:“呃,因为那是老人家才爱的车。”

他大笑:“哦?”

有的时候,她也会请他到她家里做客,一杯水可以让他们没完没了的聊一整个晚上。他们没有肌肤的靠近,只是如同两个老友。他坐在她的红色沙发上,她坐在她情有独钟的红色沙发椅上。两个人四目相对,没有距离也没有隔阂的扯着许多毫无干系的话题。

很奇怪的,她时常邀请不同性质的男性朋友来家里做客,偶尔会带她不太介意的追求者去顶楼看星星。但,却从未带他去到顶楼去俯视整个悉尼的夜景。一直以来她都对男女之间的肌肤之亲有一种很严肃、很过分的洁癖;她不喜欢碰触与被碰触,甚至拒绝和她有感觉的人太快的牵手。她和他几乎没有碰触过彼此的皮肤,却觉得两个人一直很接近,很接近。

她爱古典乐和轻音乐,钟爱爵士乐和慵懒的Chillout节奏。她也会放她喜欢的北美流行嘻哈听,两个人彼此捧一杯水,及膝而坐。在对方面前,她与他都成为了一本书,让彼此仔细的翻阅着。

她曾经无意间听过他在她家接过一通电话。那是她第一次接触工作时候的他,几乎是吓到了她——他竟然是截然不同的两个状态。握着电话的他,声音低沉,严肃到让她有些畏惧的。虽然一直以来都对他有着一种极其尊敬的态度在,却从没有让她像那一次那样,对他产生了一种敬畏的感受。那通电话,如同在她心中播下了一颗种子,让她对他增加了信念。人们所说的“认真的男人最有魅力”,以前对她而言都是胡扯,她从未从一个认真的男人身上找到过吸引她的地方。可是,望着眼前这个对着房间角落,低声讲话的宽厚背影,她想——这个男人有的时候竟然也可以用“美好”这个词汇评价,真是有趣。她笑自己竟然对这个朋友有了这样的想法。

世界杯前,她在Bamboo里认识了一个男子。一个长得很英俊、白白净净的男子。男子从北方来。他与她隔了三个人的距离,他站在那里把她看得浑身不自在。随后男子走过来,对她说:“你难道看不出我刚才在看你吗?”他向她索取了电话号码。她一贯不给陌生男人留电话号码,但眼前这个人一看就是FOB,刚来悉尼不久,实在是没什么攻击力。她伸出手掌,对方便把iPhone递给她。她把电话号码输给对方,然后用他的iPhone打了一通未接电话给她的手机。这,就算两个人认识了。

那一夜他一直不舍得她走,两个人便在另一个小酒吧聊到快天亮。可笑的是,才认识一夜的男人,竟然把她当作了他此生的结婚对象。她觉得这实在是太诙谐了。同龄的男子,对她而言,都太过幼稚。

不过,给对方一个机会吧,毕竟是那么疼爱她的一个高大的北方男子嘛。她在心里如此思索着。他的星座着实让她畏惧——金牛座。一直以来她对这个星座的男人都没有抵抗力。事实是,这一次的经历把一切她对金牛座的美好印象都打破了。他,最多算是个男孩,并非她想要寻找的那种成年男人。夜店男孩对她吹嘘说他会做很可口的菜肴,还要动用她的厨房,只可惜她要洗碗。她觉得这都不是问题,很新鲜的想要看看男孩儿能做出什么层次的晚餐。她也看得出男孩儿不是什么有钱人,不过对她来说根本就是无所谓的一件事,她不在乎钱。她坐在客厅等待男孩儿,然后便看到餐桌上摆满了各种有名的——东北烂炖。她简直是要笑出来了——一个喜欢广东清汤、西班牙Tapas、意大利沙拉、日式生鱼片和法式Courses的女人,怎么可能被这种菜就蒙骗了。眼前这几道菜,充其量就是填饱肚子的食物,色、香、味没一个能及格。甩掉眼前这个男人,简直不用吹灰之力。第二天,她从柜子里找出了都快落上灰尘了的路易威登白彩皮包,直接往男人面前一摆。她从未这么过分的刺激一个男人,她只是想要用一种极其简单的方式告诉眼前人——“你,根本养不起我”。即使她根本就不是一个养不起的女人,可是她还是想要对方明白:她已经摆出这番高调,识货的男人便该对她敬而远之。

男人挺识货的,当天就败下阵来。后来她也带他出席过一些公众活动,试图一点一点的吓怕他。事实也证明,每每他陪她多一次,就对她更怕三分。

最终,她发过去一封手机短信,结束了夜店男孩对她的追求。后来,这段插曲,被她的朋友拿作笑谈。但是,她却反之,没有对男孩有所鄙视,还是有所敬重的。她很确定,对方并不是幼稚可笑之辈,只是两个人的背景差异太大,经历有所不同,导致她完全无法把她的未来托付给他。

早些时候,在中国她有过一段经历。她拜访了曾为她守候七载的男人,从一身军装到一身西装,从坐公车到宝马五系,她看到一个男人的成长。却还是因为她的固执,丢掉了对方对她的信念。回来之后,因为长辈之间的一些不堪,她抛弃了她宠爱了两年的小男生。而这个在彼暗南方大城奔波的男人一直是她心中的一饼苦茶。她们一直争执着,如上苍对她过往的惩罚。就这样,她迎来了又一个生日。

那一夜,在这个异国城市,她聚集了自己的一群闺蜜、同事、挚友、酒友、旧爱和新欢。那个男人必然会来出席,一个人来的,他很热心的送来了一个蛋糕。

她在吹灭蜡烛前,说了一席话,感动了在场的许多人。里面提到他——这个相识了几个月的朋友,虽然刚认识不久,却仿佛已成老友的男人。

生日会之后,他们一群人去到夜店,朋友给她定了桌子。她喝到吐。男人一夜没有离去,在角落喝酒。她的朋友说:“你也真够残忍的,他就在外面站着等你,你在里面喝酒喝的那么畅快?!”除此之外,那一夜她还拥抱过了许多的男人,在他不远处,和另一个越南男人接吻。两次。

越南男人和她的两个朋友把已经烂醉如泥的她送回家,将她安顿在床上便离去了。她躺在床上,已经没有吐的感觉了。他发来短信,她却没有力气回复了。后来他一直告诉她,那一夜他只是在外面和无聊的人攀谈,一心想送她安全到家。但她并没有给他那个机会。不过,得知她很好,他便不担心了。

世界杯的到来,给这个城市升温,他带她去吃海鲜。他总是习惯在见她前做足功课。所以,他带她去过的每一个地方,都被她牢牢的记在脑海里。他点了一只螃蟹,竟然紧张的在她面前叮叮咣咣的用刀叉切螃蟹,把大块的蟹肉切到烂碎。她看到快崩溃了,着实心疼那只螃蟹里大块的蟹肉;于是拿过一只螃蟹爪,娴熟的把蟹壳里的肉挖给他看。她一直都很善用刀叉,虽然是用筷子长大的,却从不畏惧用刀叉吃鸡翅或是带着硬壳的大虾。那天结束后,她的一个如同哥哥的朋友开着新买的奔驰四驱来接她去看球,她就那么无情的把他丢在了车门外。那一夜,她其实有过一丝念头,觉得自己的举动真是冷酷。可是,一个这么讲究高贵典雅气质的女人,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告诉对方:“你一定要学会用刀叉应对任何西式美食,才能博得我的青睐。”

那之后,他一度为工作困扰。他曾经险些被调到堪培拉,不再回来悉尼。但是当她问到他的打算时,他说他很清楚,如果他选择去堪培拉,他与她便无法再见。她是有些悲哀的,当他说到那里。她清楚的记得,那段谈话进行时,她因为害怕电话被电梯里无信号的状态中断,而坐在公寓大厅一直没有挂电话。

她也知道,有一段日子,她将无法联络到他。那段时间,澳洲大选,他的工作让他对与她随意见面这件事倍感措手不及。因为有在政府工作的父亲带给她的一些经历,她了解党派竞选这样的事情对他而言意味着多么庞大的压力和加剧的忙碌,所以她并没有对他的忽略加以责备。反而,在那段日子里,她有些疏远他。每每想到他拿着刀叉在一只死螃蟹面前的狼狈样子,她便切断了他打来的电话。

这个女人,真是太严格、太无理、太不羁了。

有个墨尔本女人突然开始在网上跟她聊天,墨尔本女人问她关于他的点点滴滴。她便都细致的回答。对方问她,他是否在悉尼有了新的女友。她笑答“没有,他没有在悉尼交新女友”。这个墨尔本女人比她年龄大了许多,她却从未对她有所畏惧。对方有问,她必然应对自如。他也会告诉她,墨尔本女人的来历。她对此毫不在乎,觉得这些人仿佛都喜欢把简单问题复杂化。

那段日子,她还是尽量不接他的电话,搞得他觉得自己仿佛做错了什么一般。

随后,在她拒绝联络他许久之后,她听到了他留给她的一则语音留言。他说他有一个好消息与她分享。很久没有听到他的消息,她拨通了他的电话。“我买了新车,也很希望你可以是我新车的第一个乘客⋯⋯”电话那头,是那个熟悉的声音。

不得不承认,如果太久不联络她,她在心里,还是会赶到失落和惆怅。仿佛和他联系,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

“我听到你的留言了。所以,你还是换车了?”

“是啊。”他说,声音有些欢喜的。

“那么,你买了什么车?”

“是辆奔驰。”

“为什么?我不是说过你不适合开奔驰吗?”

“呃~总之我还是喜欢。”男人在电话里无奈的说。

“太老气了啊!你这么年轻,开奔驰干嘛啊⋯⋯

她给他一个不爱奔驰的浓郁印象,一直很难抹煞掉。

其实她是爱车的女子。只是,男人开好车还是坏车,她从不介意。当然,有好车的男人的确是高分的,但是这从不是她评价男人的标准之一。年轻时,喜欢跑车;长大了,觉的车对她来说就是一个代步工具。她并不会开车,所以根本无权去评价一个男人的车到底对这个男人来说是增值还是减价。

他带她去吃很好吃的正宗意大利Pizza。她没有点酒,因为前一夜在夜店喝得太多。饭后他们去散步,去到一个她喜欢的书店,他们坐在书架旁边的椅子上笑谈书中的内容。随后她挑了一本装潢的书,两个人对着各式的装修品头论足。那一夜,他们的聊天,很愉快。

无论何时,他总是为她拉开座椅,为她开车门。在她身旁,他会走在马路沿附近,只是为了保护她不被车撞到。这些小细节,其实她都察觉的到。但是她假装这是理所当然的。对她而言,男人的这些做法,就是绅士风度;与身旁是谁无关。

她给他指路,去到一个她喜欢的海滩附近。并没有走很远的路,她只是想要告诉他,她爱这片沙滩,她爱大海,她爱浪涛,她爱水声,她爱沙滩边的咸味。

那一夜,他送她去夜店,与她告别前,他并没有预示到——那一次的分别,其实是将她的手送到了另一个男人的手里。那天夜店结束后,她便在这个夜店圈子里成为了越南男人公认的女友了,虽然正式确认关系是两天之后。

她并不知道当她在网上公开她与越南男人的身份之后,男人对她有多么失望。她也没有去想过这件事。她并没有那么爱越南男人,只是对方对她宠爱备至;她需要被宠爱,她太需要被照顾了。但是,越南男人有许多让她难以接受的弱点,比如越南男人的朋友圈子,比如他会忙碌到没时间理会她,比如他会在她家从早到晚的躺在沙发里看电影。越南男人的确算是个蛮优秀的男人,这一点她非常了解。而且,对方也算是看不得她受委屈的。可是,她还是会在他忙到没办法联系她的时候,抓狂到伤害自己。

墨尔本女人,大概是在这段时间与男人在一起的。他们都给了对方一次机会。她和男人,也依然见面,保持联络。她鼓励男人和墨尔本的女人好好相处;她和他互相分享着彼此恋情的优劣点滴。可是说不出为什么,每每两个人见面,谈到各自的情感,却都夹杂着伤感的情思。

惺惺相惜吧?

有一天,他请她和闺蜜一起吃泰国菜,她穿着异常暴露。饭后她见到越南男人,对方并没有留她的意思,只是说他会去找她。她便对男人说:“你愿意,送我回家吗?我已经没有在外面玩儿的心情了。”

再度面对面及膝而坐,两个人身旁都有了另一个人的陪伴。可是为什么,他们的攀谈中,却多是对伴侣的失望或对恋情的不满呢?她把他当作了一个很好的倾诉伙伴,仿佛是在那个时候,她觉得他们俩的关系,反而更密切了。

最终,还是受不了越南男人每每一忙碌,就把她遗忘在脑后。又是一通短信,她结束了那段恋情。届此,是她一年里分手的第五个男人了。她的Facebook,四度从“In
A Relationship”变成“Single”。她今年,带给别人太多跌掉眼睛的惊讶了。在中国的那个男人,虽然不能算真的和她分手,却和她争论不休,以至于两个人的失控一直延续到她回到悉尼。然后,用MSN和小男朋友分开。然后是被上海男生用一封短信甩掉——这辈子第一次被人抛弃,第一次尝到失恋的痛苦。接着是北方男孩儿,分手也是一封短信。之后是越南男人,分手还是一封短信。在那之后,她真的疲惫了。她觉得这一年的自己,只能用“荒唐”二字形容。她不喜欢这样的自己,她一直都是专一至上的。她不喜欢太多的变更。

有一次,她在夜店里遇到了越南男人,他们在一个庞大的柱子旁拥抱到一起,她有些微醺。他们接吻,她撕咬着对方的嘴唇和耳垂,内心全部是愤怒,那一刻眼泪决堤。她知道自己并不爱那个越南人,她只是在同情她自己的内心世界。她知道她哭花了眼妆,便离开他去洗手间。关上门的一霎那,她看到一个海报上的广告语“Love
Sucks”。虽然,广告语上的“Love”是动词,而“Sucks”却是复数的名词。但是,同样一句话,如果把“Love”当作名词,而把“Sucks”当作第三人称的动词,便成为了另一个意思。

这是,上天告诉她的另一个信息。

这么多年来,她一直把“爱情”看作至上的信念,她觉得人如果没有了爱情便没有了动力。她一直固执的觉得,爱情是她生命的全部。现在,这一个Sign,告诉她:“爱情这东西糟透了。”

那一刻,她对着镜子微笑。她对男人提起这件事,她说她将不再追求爱与被爱,而是把生活的重心变更。此外,她开始拒绝夜生活,改变酗酒的恶习。她努力的把自己调整到正常的生活中来。

随后,她便大病了一场。

大病初癒后,男人告诉她,他和墨尔本女子,也分手了。

她和墨尔本女子,俨然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友。

某一天下午,墨尔本女子发来一条很长的信息给她,对她告别,说她要去到香港工作。此外,那封信里,墨尔本女人对她很坦然她对他的一些想法。在信的最后,墨尔本女人写道:“我觉得,他真的很喜欢你;只是,他没有办法好好面对自己对你的情愫。”

看到那里的时候,她正和两个朋友坐在一起喝下午茶。说不出什么感觉,墨尔本女人在信里的那句话刺痛了她。墨尔本女子的那封信,对她而言,是极为苦涩的。信中用的是“fond
of”这个词来描述她体会到的他对这个她的感受。她看到之后,还不确定“fond
of”的意思到底是多深,于是便寻问身旁的两个在澳洲出生长大的本地华人朋友,两个人异口同声的说“这个词的意思就是某人非常喜欢另一个人”。

那一刻,坐在桌前的她,愣住了。许久,僵持在那里。

她一直明白,那个男人对她的感情是超越普通朋友的。但是,她没有想到,会有另一个人先于他向她表述这种情感。

他尽量的与她周遭的朋友都熟络,与他们交谈。找不到她,他会找他们来寻问她的消息。朋友谈到他,都说:“我觉得他对你真的很用心。”

她只是一直尽量避免去考虑这种感觉。她害怕失去这样一个无话不说的好友,害怕极了。她似乎想不明白,自己是从何时开始变得在乎他的。

他更像是她的知己,一个人一辈子,能遇到几个像样的知己啊?

如果两个人成为情侣,她便有了失去他的几率了。如果两个人只是做朋友,便可能是一辈子相互支持的好朋友。对此,她比谁都深信不疑。

她,很怕。墨尔本女人的那封信,让她很怕。让她很怕,失去他。

那一段日子,她开始用笔书写一些奇怪的文字。后来她买了一个崭新的Kikki.K笔记本,在上面写下“写给我未来的老公”,便开始用原始的方法写文章。那个本上,全都是她将要给未来老公看的一些文字。她决定,不到结婚,这些文字绝对不公布给任何一个男人。至今,本上的内容,只有她的一个闺蜜读过。

与此同时,国内的男人开始与她频繁的联络,两个人时而争吵,时而暧昧。随后,她接到一通电话,父亲被调任到北方一个城市任职领导。至此,她、母亲与父亲,将分隔三个城市。那一刻她觉得自己濒临崩溃,她第一次感觉到父母的苍老,感觉到生命的残酷与悲哀。

她在挂了电话之后,哭了很长的时间。

她第一个拨打了国内男人的电话,却是冷酷的一段聊天。无助中,她拨通了男人的电话。一如既往的,对方,对她挂念不已,担心至极。

那通电话,是极其温暖的,对她来说,如同一剂药丸,治愈了她形如破裂的心病。

悉尼车展,两年一度。她并不想错过。早些,她在网络上写道“想要去看车展”,许多人都对这个念头相赞。以前也曾经和一些成熟的中年朋友去看车展,在名车的展台试车时,她坐在那些超级轿车的副驾驶座。她此生做过很多好车,尤其是和许多欧美的成年男子约会的那些岁月中,她早已习惯了名品跑车的速度感;还有高档轿车的舒适度。所以,对于车,她从不陌生。但这一年,她做好了一个人去看车展的准备。

却是,“事与愿违”的,他邀请她同去车展。她开怀的,欣然接受。

那一天,他早早的开车来她家接她。她打扮得非常休闲,白色的薄纱长衫,七分的棉麻短裤,Gucci高跟鞋和白色的Coach手袋。他计划的很缜密,带她去Kings
Cross吃了早餐,喝了咖啡。他一直忙碌着陪着她,服务生太过怠慢,他便帮她把桌子收好。她看着他为自己到处跑来跑去,心想“这个男人,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她说想要坐到外面去,他却说:“不要吧?因为很快要下雨了。”他知道她只是想要抽烟。她也知道他已经对她的习惯了如指掌了,所以有些不满;不过,她还是很听话的坐进餐厅里面,靠窗户的位置,是他抢到的。就在吃饭不久之后,窗外便乌云密布,随后便是一场暴雨。

他赢了。

她觉得,这一次他赢得很帅气!

她坐在他面前,这个男人真的是太让她安心的。她从不用对他们在一起的一点一滴有所担心。她想到许多个月前,他带她去吃日本烧烤,她坐在阳光下的窗边,却不用动手去烹烤,一整个午餐,都是他忙前忙后的照顾着她。想到每当和别人去日本烧烤,哪怕是和男友同去,拿着钳子忙着烤肉的却都是她。此生第一次有人这么努力的照顾她,怕她衣服沾到油渍,怕她被油烟熏到。现在,他依然还是同样的,对她无微不至。

他们只停车停了一个多小时,眼看着停车票上的时间要到了,可是窗外的雨竟然没有转小的迹象。他已经开始坐立不安,不知道该奈何得。她说:“无所谓啊,我们一起冲进去,反正只是很短的一段路程嘛。即使走路,也很快就回到车上了啊。”可是他却说:“你穿这样的鞋子怎么跑嘛,你还是在这里等着我去车里取伞!”她说,“你别小看我啊,我很会穿高跟鞋跑步的!”

他,却还是冲进了雨里。

那一霎那,望着他在雨中奔波的背影,她觉得有个无形的叶子,掉落在她的心泉,溅起了一波涟漪。她无法不去觉得那个背影很高大。那场雨,是冷漠的;可是她的心,却被温暖了。

他们之间发生过的所有的事件,便如同电影的胶片放映在她的面前——那无数次的为她拉开车门的男人,等待她坐定,为她关上车门,又无数次在停好车之后为她打开车门的男人——此刻在卑劣的天气中被雨水冲刷着自己的肩膀,为的是去取一把雨伞,然后回到她身边带她离开,为她撑伞,为她遮风挡雨。她并不是永远走在他的右边,却是走在离车流更远的那一边。她会被他引开水潭,在过红绿灯的时候,他会冲在她身前。此刻,这个背影,这个熟悉的背影,在雨中越来越远。她,掏出一支烟,点燃,熄灭,丢在路上。她决定,听他一席劝,开始少抽烟。

他焦急的赶来。她钻进他的伞下。狭小的世界,装不下两个人的肩膀。她能感觉到他在喘气,她也能感觉到她胸口的感动。

车开去情人港的展览中心,他说,只要有她在,就总是容易找到停车位。这一次也一样。他们停定,便往港口漫步而去。雨渐渐停下,他买票,她去洗手间。回来的时候,她跟着他走进展厅,便是奔驰的展区。他介绍车行的人给她认识,然后车行的人便给他们打开展区的门栏,让他们和普通人无法接近的超跑合照。其实,每次来车展,靠友人的面子,在奔驰和保时捷展区她都能享受一番特殊待遇。但是这一次,她却觉得很舒服,因为她不再是别人身边的装饰品,而是一个被照顾,被关怀的女人。转了一圈,她走在他身边,他一直不停的给她拍照,她便欣然的成了他相机前的模特。

后来他们一起到奔驰的VIP区喝咖啡,他们的朋友在他们身边。他们默默的调侃,气氛很融洽。他的朋友是他的同事,很好笑的一个人;只是周末到这里来打一下零工。同事问她:“所以,你会不会来我们公司跟我们喝下午茶?”她说:“好啊。”同事问,“真的吗?”她说,“是真的,我真的会去。”

他知道,她会信守诺言的。

他们都是会信守诺言的人。

她们去Bondi海滩附近吃了很好吃的西餐,其实在许多个和他共处的夜晚,她与他的间隔都很接近。她常常可以察觉到他的呼吸。他总是很仔细的端详她的脸,她却时常走神。可是当她回过神来,他的目光还是停留在她的脸上。若不是她喜欢双手捂着脸颊,若不是她总是涂厚重的粉底,他应该不难发现她红润发烫的脸蛋吧?

他并不需要花费更多的心思,总能弄懂她在想什么。她们对彼此都建立了一种深厚的信任,可以轻易的读出对方所想。他相信她的选择,她也信赖他的品味。

饭后他们去Bondi海滩散步,海水边,微风抚过,有些微凉。他的手臂搂住她的肩膀。他总是很温暖,他的身体总是散发着热量。可是,她还是习惯性的逃开了。她不想他们太尴尬,她还是不能接受他和她太过亲密。

第二天,她上班的时候,对同事提起他们一起出游的过程。她说:“我想,我们之间的感情已经很深了,可是我们会不会进一步发展呢?到底该怎么办呢?”就在她和同事提起这件事没多久,她突然看到手机的短信。那一刻,她的嘴角,微微上扬;心里涌起了快击的鼓点。她冲到同事面前,拿着手机比划着、大叫着:“Oh
My God!”

她一蹦三尺高。

其实这一切并不全是她想要的。她的确很在乎他,但是她却很不确定这样下去到底是不是对的。

“我知道这并不是最好的表达方式,可是我等不了,只想要让你知道——一直以来我真的很希望能够去保护你,陪伴你。我能成为那个人吗?”——他在短信里写着。

怎么可能?她一整天在寻思的那件事,就这么快的被对方给了答案。她在身边的海报上寻找着英文单词,然后拍下了一组单词——“Yes”、“You”、“Can”。但她还是觉得不够甜蜜,于是她拿到了一个叫作“Even
Better”的粉底液,找到了“Honey”那个色系,在纸上挤出“HoneyYes
you can”的字句。

那一天,是2010年的1025日,礼拜一。

后来,她便决定要给他做一顿饭。她一直想为他做饭。虽然她并没有料想到有一天会成为他的女友,可是,她却希望在他面前,她可以成为一个优秀的女人。她想要让他觉得,她是一个顶级的厨师、一个巧手的裁缝、一个天才的设计师、一个可爱的娃娃、一个善良的女人、一个贤惠的妻子、一个和蔼的母亲。无论他是否是她的男友,她都希望他会认定她是最美好的女子。

他来她家的前一天,她买了一模一样的材料,提前做了相同的四道菜给自己的朋友品尝。就只是当作锻炼自己的厨艺。当朋友吃到那些菜之后,都惊呆了——“这些真的是你做的吗?”

“是啊。”她紧张的看着朋友。生怕对方觉得不好吃。

“太美味了,你可以去开餐厅了?”另一个东欧朋友说道。

她开心的睡去。第二天,她又早早的去买菜,从下午开始就在厨房里忙里忙外,嘴上哼哼着小曲。她把家里收拾的很干净,虽然这个家,他已经来做客无数次了;可是作为她的男朋友之后,这还是他第一次来光临。

那是她做给他的第一个烛光晚餐。她却只给当晚的表现打了五十分。食物,其实是给朋友试吃的那次做的更让她满意一些,但是,他还是欣然吃了很多。她坐在他身边看着他吃,把剩下的都装进饭盒送给他当作第二天的午餐。她其实是有些气急败坏的,为什么她发挥得不如前一天晚上好呢?

临行前,她到门厅去送他。他拥抱着她,把她塞进自己的怀里。然后,他亲吻了她的嘴唇。

那是他们的第一次亲吻,却酸涩到不行。她的心底涌出了一种残酷的恐惧感——“我真的,要让他就这样成为我的男朋友吗?”

他们,是相处了半年的好友。当她和他在一起,她的感觉是那么的舒服。她觉得有他这样的知己,是幸福的。可是,她却如同在梦中一般,成为了他的情人。她害怕失去他,她真的很害怕失去他。作为情人,一件不顺心的事情都可能被他们的感情击垮。可是友情,便不会被这样的负担轻易的诋毁。她害怕极了。她犹豫不决,她觉得她做错了选择。

她把这个感觉告诉闺蜜。她说,那个亲吻真的很差劲,因为她仿佛已经习惯了他是她的知己了。她觉得这是她这辈子给过的最可怕的一吻,好像这个吻,是在不情愿中挤出来的。闺蜜说:“你们若是发生的再激烈些,就不会有问题了。比如,你们俩睡过之后,肯定就觉得接吻得理所当然了!”她在电话里对着闺蜜大叫:“呀~你到底是不是我朋友啊?这是什么鬼建议啊!我连吻他都吻得这么差劲,我怎么还能给他别的?肯定更差劲了,他一定大失所望!”闺蜜在电话另一头哈哈大笑,但还是坦然的说:“你还是多给他一点时间,多给他一次机会吧;一个没有感觉的吻,是不能说明问题的。你俩在一起并没多久嘛⋯⋯

周末的时候,他们说好去拜佛。她在前一夜去了夜店,但是滴酒未沾。她为此感到快乐,真的,戒酒了。她也很兴奋的对他炫耀。

第二天,她见到他,还是很尴尬。她没有给他机会更多的与她亲近,两个人开了一路的车去到悉尼南部的卧龙岗。那是一段很遥远的车程,路上她便已经开始挑衅她俩的关系了。拜佛的过程是很宁静的,她坐在佛祖面前说:“佛,如果他是属于我的,请你给我一个Sign让我得以警醒,我一定会好好珍惜他的;如果他不属于我,请你给我力量让我离开这个人,也请你给我智慧让我不要伤害他。”拜佛的时候,她很想哭,她的心里矛盾得如一盘散沙,乱极了。那天她穿了一条很长的裙子——需要两只手去照顾的长裙。她故意不给他牵手的机会。他们走了很远的路,在那段过程里,她突然想起在中国的男人,心里难过极了。她为此感到很生气,她心里怎么会想起彼岸的那个男人呢?

那段日子她和彼岸的男人依然在争吵牵绊着,她觉得她的确是个差劲的女友。剪不断理还乱的思绪从来没有停止过的折腾她。站在寺庙里的大钟前,眺望远处的风景,她在心里责骂着她自己:“我该怎么办啊?我怎么这么迷糊?我不知道要不要分手。我该如何选择?我不想要伤害别人!”她在心里一遍一遍的重复着,心情沉重极了。离开寺院,他开车带她去了海滩,其实很多次他都看出了她有心事。他们还是找了一个餐厅,坐在靠窗户的位置。她看着他,觉得自己是残酷的,竟然想到要和他分手。她知道他是那么迫不及待的想要爱护她的,在当下,她却无法接受这个感情。

他,在她琢磨如何跟他坦诚的时候,打碎了一些红酒。酒汁洒了他一身,弄得他的Polo衫上全是红点。她觉得,他Break了红酒,就如上天在给她一个Sign,让他们Break
Up。于是,她鼓起了勇气。

多么,愚蠢的一个女人。

在饭后,他们散步回到车上,坐定,她便对他说:“我不想做你的女朋友。我们可不可以回去做朋友。我真的很怀念做你朋友时候的感觉。”

他愣住了。

她残酷的言语,一个字一个字的刺着他。她没有发觉。他很努力的让自己平息下来。开车,回城。

到底是一个成熟冷静的男人,一路他还是和她默默的交谈,没有一丝小气。他的大度,让她更加恐惧。她几次想要再仔细的端详他一下,却没有了勇气。

在回去的路上,路过他的公司,他带她去看。他绕道而行,送她回家。最后,他问她:“是那个在中国的男人,他还在让你心烦吧?我知道,这么长的时间里,你们一直没有断联吧?”

她说:“是的,没错。即使在越南男人的那段日子里,彼岸的那个男人还是没有间断过的让我痛苦着。我没有办法切断这一切。”

她从来不会对他撒谎。她觉得自己绝对不能伤害他。可是她,已经伤害了他。她觉得她是那么卑微。可是她只能说实话。因为,他总是可以轻易的看透她。

这一路,他不断的叹气。然后他们路过了一起车祸现场。她突然想起在中国的那次旅途中,彼岸的男人开车试图驶过一辆超长的集装箱卡车,突然迎面开来一辆逆行的汽车。当时他们已经被集装箱卡车夹在路的最里面,无法挪动。眼看和逆行的车要撞到的瞬间,男人机智的和对面的车擦过,才避免了那场车祸。当时,车上还坐着她的两个宝贝妹妹。

他听到她和他的这个经历,没有多说什么。听着这个女人肆虐的在他的心上刀割。

她下车后,被他拥抱,然后她几乎是逃着进的家门。

那之后,他们没有过分的失联,但自然是少了很多联系。只是,他对她说:“我爱你。即使我们分手,我对你的感觉,是不会改变的。”

然后他公派去了别的地方好几天。在这几天,他所有的朋友都试图通过她找到他。但是,她并不想经手这些事,觉得被打扰了。最终她气急败坏,给他打电话留言说:“你的朋友都来问我你的消息,他们在找你,请你一一对他们说明你在哪儿。”

更巧的是,另一群国内的朋友,在那段时间通过她寻找另一个人,那个人曾是她的追求者,但是因为没有追到她而变的很消极。她觉得她简直就像一个中介、一个发言人一样。她烦透了,于是她在网上写明:“我生平最看不起那些追不到女人就要死要活的男人;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博得一个女人的信任?告诉你们,他去了哪里,在做什么,都和我无关。请你们不要来烦我,有事你们去问他。等他准备好的时候,他自己会出来的。”

他的同事看到了,误会这事和男人有关。她赶紧把态度表明。大概就是这段时间开始,她和他的同事建立起了一种简洁的朋友关系。

他回来了,跟她道歉说他的朋友打扰到她。她说无所谓。

那之后的周末,她拨通了他的电话。

那一刻,她发觉自己是想念他的。那是一种很奇妙的念头,一种萌动,一种兴奋。她挂了电话,一直琢磨不清这是怎么样的一种思想,自己竟然会开始在乎男人过得好不好,在乎他在这些天都做了些什么。

晚上,她奇迹般的又开始闹病。他们在网络上联络着,她告诉他,她只是没有准备好去爱一个人,因为彼岸的那个男人对她的折磨,她觉得她无法爱别人。说着说着,她身体的疼痛开始加剧。仿佛是上天在帮他一般,她痛到难忍。她对他说:“我很不好,我非常的不好。”

他担心极了,她问:“你可以来看看我吗?”

他说:“我想要去看看你啊。你让我很不放心。”

她还是很倔犟,她说:“等半个小时再说好吗?”

半个小时有什么用呢?在这半个小时里一切都开始恶化,她的身体已经疼到了极限。很快,他开车经过了大半个悉尼,来到她家楼下。

 

其实,他家离她家真的很遥远,每次开车都要约一个小时的时间,塞车则要更久。可是,他还是来了。

他抚摸着她的手臂说:“我真的希望,能替你疼。”

她看着他,努力的,微笑了。

他靠近她的脸庞,用手指戳戳她的手臂。“吃药了吗?”“怎么才能好起来?”“我能为你做些什么?”他一一的问。

她没有想到他真的会来看她。

那一夜,在她心中的他的形象,又高大了许多。他的眼神是那么的忧虑,他望着她,不断的观察着她的表情,只是为了确定她是否有好一点。

他还是想要与她确定他们之间的关系。曾有一秒,她有一丝冲动,就倒入他的怀抱中让他温暖她吧?一直以来,他就像一个火炉一般,总是及时的带给她温热。他的手,总是发烫。但理智让她不能这么做,在她心中是那么的尊敬着他。也许,任何一个疯狂的举动,都可能让他们的关系陷入僵局。她还是自私的害怕失去他。是那么在乎的人,她已经不能轻易的放手。当他守候在她的身旁,她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再会让她害怕。她也知道,她是在那一夜对他产生了一种极其依赖的情愫的。他在她家的客厅睡了一整夜,第二天,她好些了。

于是,她俩的感情进入了一种很微妙的阶段。她们对外声称他在她的考察期。这是很有意思的一段经历,是否能做恋人,他竟然要经过她的考验。

她怎么忍心真的去考验他呢?在她心里,他早就经历过了任何考验了。

不过,每每想到段“考验期”,她都会笑。

有一次和朋友聊天,谈到他们之间的关系。朋友说你们这叫什么啊?她说她也不知道,只知道这个男人,是可以结婚的对象。

于是朋友说:“那你就好好对人家啊!”

她也急了:“我好好对他了啊!”

“你这哪儿叫好好对人家啊?哪个情侣还这么考验对方法儿的啊?豆芽菜都蔫了!凉菜都快成酸菜了!你醒醒吧!”

那天,她发了个短信给他,她说:“You said you love me… So when will you
marry me?

他的回复,让她确定了两件事。第一,他的确是想要娶她的。第二,她可以结束对他的考查期了。

他的生日来临,她一直设法为他做些什么。可是却没有办法在他生日那天见到他。为此,她气急败坏了一整天。不过,在他生日前,她和他的同事频繁的联络,想要策划给他下午茶的惊喜。最终,在他生日当天,她下班后买了很多菜回家,假装告诉他说她很累,便早早睡了。第二天,她凌晨两点醒来,睡了6个小时。起来之后便在厨房里开始给他做饭。之前在网上和他同事细细的了解到他的行程,所以她必需要赶到他上班前把午饭送给他。她知道,这一直都是他想要的生日礼物——她的一顿饭。重点是,要她亲手做给他。

她做到了,7点出门,8点左右到达了悉尼的另一头——一个她很不喜欢的城区。她发短信给他,他打通她的电话,她问他:“你在哪儿?我在你公司楼下。”

他还在路上开车,听到她在自己公司楼下的消息,着实下了一跳。她历来是贪睡的女人,对他而言,她如果能早起,太阳就从西边升起了。这明明就是一次突然袭击嘛,他收到了她亲手做给他的生日礼物——一顿三菜一饭的午餐。

坐在他公司附近的长凳上等他,她将脸埋进纤细的长发里,听着愉悦的音乐。一辆一辆接送家人的车在她附近走走停停,她突然觉得很甜蜜,想到很快有一天,她也会成为这接送家庭成员的一份子。突然有两个中国男孩走近,似乎猜出了她八成是中国人,所以直截了当的向她搭讪。她将iPhone的音量调大,假装没有听到,不去理会。转过脸蛋,她看到他从远处走来。她起身,几乎是向他冲过去。

那一霎那,她担心的,竟然是她给他的笑容不够甜美。

他陪她呆到他上班时间开始,脸颊贴着脸颊,依依不舍的。几乎是从那天开始,全世界便知道了他们的情侣关系。那周四他下班后,他们去到了IKEA,一起散步,聊了许多各自对家庭装潢的感受,又一起去了附近新开的商厦逛街。

她曾经带他去到她居住过的地方,那里的楼下的花园里有一个秋千。年轻的时候,许多许多次,她在黑夜里,被噩梦惊醒,便穿上衣服下楼去荡秋千。她很喜欢荡秋千,能让心情恢复平静。她坐在秋千上,看着他站在附近。心情,的确很平静,但这一次,是因为有他。她觉得,这就是炙手可热的幸福了吧?宁静的,美好。

大部分他们外出的时候,她只吃沙拉,喝葡萄酒。然后,她会托着下巴,静静的看着他吃光所有的食物,包括她吃不下的。他会把牛排或鸭肉上最美味的一部分切下来喂到她嘴边。西餐的分量本来就很小,她吃的更少。于是,当他吃到健康又好吃的配菜,就总是对她说:“这个很好吃哟,我觉得你一定要尝一口。”她大多拒绝,他便说,“就一口,再多吃一口,好吗?”她其实只是希望瘦回原来的模样,可是他却担忧起来,因为眼下她的身体已经脆弱到极限了。

所以,她答应他,她一定会尽量不去让他担忧。其实,他的身体,也总是让她担忧。只是他对她而言,是全能的男人。有的时候,他更像一个医生,所以他可以让她稍微放心些。

她的两个闺蜜相继订婚,其中一个请她一起下午茶。两个人的话题,便谈论到各自的情人。她告诉闺蜜,她现在的男朋友,便是以结婚为前提在交往中的。闺蜜为此很开心,还逗她说:“你交了男朋友是好事,这个世界清净多了。”她们一起吃法国甜点,一起分享甜蜜的感受。即使他不在她身边,她还是记得会少抽烟。闺蜜说:“多好呀。”

那一夜,刚巧赶到CartierVIP之夜,闺蜜邀请她一起去出席。在那之前,他们一直在谈论婚戒这件事。她的另一个闺蜜的订婚钻戒有两克拉。他曾经和她开玩笑说,那也许就是她们这一票姐妹以后订婚的标准了。她大笑,但却不以为然。她一直不是爱慕钻戒的女人,对她而言,那只是一颗石头而已。但,他却对钻石深有研究。她听过曾经有一个差一点就结婚的女人,分手是因为索取三克拉钻戒。她觉得那个女人以及她们全家一定是昏了头了,才会用钻戒的大小来评价婚姻的价值。在她而言,和她一起度过下半生的男人所带给她的精神支柱,胜于一切物质带来的享受。她是不可能发疯到在乎“克拉”这个量词的。

然而,当她的闺蜜带她先走进Tiffany进入VIP的房间,她第一次尝试了不同的钻戒戴上她的手指的那一刻,她还是吓住了。随后在Cartier的酒会,她更是几次试戴了不同的钻戒。她觉得那种感觉,就如化茧成蝶的蜕变一般神圣。她把这种体验告诉他,她说:“这更如一次历险。”

她有了她喜欢的一款钻戒,人生中第一次,觉得自己对首饰这玩意有了另一种感觉。不算是钟爱,算是一种敬重吧。她开始觉得,钻石首饰,并不是遥不可及的。只是,她没有权利去奢求那份美好;她还没有准备好戴上钻戒。不是她没有做好负责任或者许诺的准备,只是她害怕她还不够好,她想要变得更完美。只有更完美,才能配得上他选给她的那一颗宝贵而闪耀的石头——全世界,最坚硬的石头。

但是她,还是谢谢他。她对他说:“是你,让我有了试戴钻戒的冲动;此生,第一次的。”她又说,“是你,让我觉得在今夜,我从一个女孩,长成了一个女人。”

在他面前,她从不觉得自己不够女人。可是因为他的成熟,她更觉得自己是个孩子。她喜欢被他抚摸头发,她喜欢叫他“老人家”。“老人家”一直是她对他的昵称。

就像凯利对她的情人/丈夫称呼“Mr.Big”。“老人家”便是他对她而言的代名词。她对母亲讲起,母亲在越洋电话的那一头笑了。

不喜欢逛街的她,被姐妹几次叫去购物,买的都是家庭用品。她也开始不兹疲惫的陪着闺蜜。餐具,厨具,这些她一直喜欢逛的商品区,和闺蜜肩并肩的走过。她开始觉得,闺蜜所做的这些事情,仿佛离她也并不遥远了。在一套Vera
Wang的瓷器餐具面前,她静静的站住,凝视了很久。她脑海中幻想着她和他坐在一起,面前是这一套简洁却有气质的盘子,他从盘子里插沙拉,喂到她嘴里。

许多朋友都预言说:“明年,你们一定会结婚的。”

她抿着嘴,笑而不语。

闺蜜说:“把他带出来,让我考验考验?”

她抿着嘴,还是,笑而不语。

她帮他选定了闺蜜一对儿以及他都有兴趣去的餐厅,一家在很有历史的沧桑大楼里的很出名的牛排馆。四个人面对面的聚坐一团,感觉就像两家人一样亲密。那顿晚餐前,她并没有对他有太多的要求,只希望他能和闺蜜那一对儿有话说便好。可是出乎所料的,那一夜,他的表现让她完全可以退居二线。他在餐桌上,幽默极了。他是那么的有气质,说了许多让人捧腹大笑却又复合情境的笑话。她选了好酒,服务生让她试酒,她笑着说觉得她做了一个不错的选择。然后,捧着酒杯,听着闺蜜带着审视的态度与他聊天。闺蜜的老公就在她对面,她们都感觉得到闺蜜的老公一整夜都默默的注视着他即将要娶回家的这个优秀的女子。可是她没有羡慕他们,因为她觉得她自己也幸福的要死。她为他在餐桌上的所作所为满意至极。她觉得,她是真的,可以满足了。

她告别了闺蜜,带他去了她第一次遇见就迫不及待想要带他来的港口。被他从身后拥抱着,她再也没有任何负担。

于是,在这样一个夜晚。她把家里收拾得一尘不染。她撕掉了墙上那些不堪的证据。是她太宝贝这些回忆,所以,这个家的许多角落,都种满了悲伤。现如今,这房子如同被清空了一般,所有的不光彩,所有的痛苦,所有的过去,都被她塞进了一个盒子里。她拿出了崭新的Kikki.K相册,把相片墙上和别的男人的合照都收好。她自言自语道:“不把自己清空,如何再度把自己填满?”

凌晨两点多,她从枕边醒来。

打开房门,夏天的温暖迎面扑来。哪怕是未见破晓的凌晨。

窗外有一层烟雾漂迷着,她泡了普洱茶,捧着茶杯对着外面的美景发呆。

尘埃落定。在凌晨遇见暮里。未见朝阳。她却已经可以预视到夕阳的美好。人生有几个二十六载?在这一年结束前,遇见美好。这是年轻,带给她多么灿烂迷人的一个贵礼。若不用这二十六年来的光阴来成长,自己如何承受得起他的出现?

默默的看着一支烟在烟灰缸上架起燃尽,就如这26年的青春年华即将过去。已经,不再是孤身一人漂泊异乡。

若不是自己勇敢的抬起头,定会错过正在俯瞰着她的晴朗蓝天。

她微笑着伸懒腰——他最喜欢看她伸懒腰时候撒娇的模样。然后,她张开双臂,迎接幸福。

幸福是什么?幸福就是在选择来临时,也有面对挑战的勇气。

幸福是什么?幸福就是对彼此拥有相濡以沫、不离不弃的信念。

幸福在哪里? 摊开手掌,你便找到了⋯⋯

icybutterfly

20101212日提笔于凌晨238分,止笔于凌晨827

第二次整理提笔于夜晚712分,止笔于夜晚1040

Chatswood


 

後記:

想寫一些事情,關於幸福。想記述一個故事,關於幸福。

兩萬字。我做到了。

寫完這些文字,用了六個小時的時間。如此看來,寫一本小說,兩天足以。

這個篇文字,我想要送給即將步入結婚禮堂的ChristinaKitty、以及在幸福熱戀中的QuintyAggieSuki。我更要把這篇文字送給NaomiCandy,一個是一直在我身旁陪伴著我的好姊妹,一個是讓我依舊掛念不止的好姊妹。你們都是我迎接幸福的勇氣。

這一年,我到底過的有多少凌亂和淒慘,我相信很多人都和我一樣瞭如指掌。光看我Facebook上的情感狀態的變化就知道了。

然而,我確實沒有放棄過。我Icy一定會是個幸福的女人的,我一直很確定。

雖然很多人都對我評價為“有毒的女子”,但卻也有不少人評價我為“美好的女子”,對這些評價,我覺得我可以算是死而無憾了。

寫完這篇文章,窗外投進來無比溫暖的朝陽,照亮了黑暗了數小時的我的客廳。陽光灑滿了我的地毯,迷人極了。

最後,我把這篇文章送給Wayne (Fung)。沒有他,我不會有這麼多靈感,也不會想要好好的踏實下來回歸寫作。謝謝他,真的。沒有他,我不會察覺到自己已然長大成一個真正的女人了。

因為以上這些。我,很幸福。

因為還未寫進以上的那些。我,必將更加幸福。

F: How are you?

I: I am sick…

F: Why?

你大爷的,生病还有个“为什么?”

 

19岁小弟弟——

V:你有男朋友吗?

I:No

V:那你觉得我行吗?

I:No

V:为什么?

唉,又是一个十万个为什么!

 

T:Hi

I:Hi

T:Hi Hi

T:Hi Hi

T:Hi

到底要“嗨”多少次,没话说何必说话?

 

17岁小男生——

Z:Will you go out with me?

I:Ha. No thanks…

Z: Why? Money isn’t a problem.

I: Have you got an ID yet?

Z: Not yet, but I can still buy you drinks.

I: Hahahahaha… Kid!

未成年要带我出去,跟我饮酒,干嘛?诱害我侵犯未成年?

 

H: Can you be my girlfriend?

I: No.

H: Why?

H: Can I be your boyfriend?

靠,有区别吗?

 

90后——

B:My youngest girlfriend’s 5 years older than me.

I: Oooo… Good on ya.

B: I like girls that are older than me.

I: So what? It’s has nothing to do with me.

B: I like you.

I: Thanks… But I reckon you should go and like someone else.

还“I like girls”,够博爱的。

 

S:Did you go out last night?

I: No.

S: You didn’t go out last night?

I: No.

S: Why didn’t you go out last night?

关你P事儿啊!贫死了。

 

M:Icy

I:Yeah?

M:I like your name.

I: Thanks.

M: I really like your name.

I: Thanks.

M: I think it is a very special name. I like it very much.

靠,有完没完?!

如果有一天,我离开你,那我便是真的离开你了。你可以忙,你可以恨我,你可以继续让我难受;但是当我决定告别的一瞬间,谁心里难受谁心里清楚。
我时常对上苍祈祷,让它给我一个暗示、一个指引,让我可以不要被蒙蔽了双眼。于是,我得到的不仅仅是一个暗示。最近在Facebook上看到有人说:“值得让你流泪的那个人永远都不会让你流泪”。还有人在Facebook上摘录张小娴的一段话:“想要忘记一段感情,永远只有两个方法——时间和新欢;如果你时间和新环也无法让你忘记一段感情,那么原因只能是——时间不够长和新欢不够好。”
我一遍一遍的翻看过去写过的日记,有的没有登在Blog上,只是用手写的。还有在我伤心的时候的涂鸦。我明白,没有扬不起的帆,也没有越不过的山。我不是一定要有你才能活的下去。只是,心飞去了哪里,该如何赎回,一直都困扰着我,很久很久。
我身边不是没有可以托付终身的对象。仿佛是只要我开口说一句“我爱他”一切就都翻进新的篇章了。只是,我和你,我还是要面对。我们迟早都还是要彻底的了结的。心里把你埋得这么深,我又如何去对另一个人说爱。
我不是一定要你牵我的手,只是如果后半生走在你身边的人不是我,我怕我想到的时候,还是会悲哀。我猜,现在的你,也是这样想的吧。
有一天我切了好几个苹果给自己,一个人坐在沙发边缩成一团,一个一个的放进嘴里。我就慢慢的咀嚼着,然后我就尝到了自己的泪水。今天有人在Facebook上问我,你那半边的悉尼天气如何?我说在下雨,我望着阴霾的天空很想说我的心里也在下雨。
昨天我做了一个很可怕的梦,我梦到爱我的人一个一个全都离去了。很真实的梦,我梦到很多人。我梦到我生命里的过客,我梦到在乎我的人。然后我看到好多好多的背影。我在凌晨四点醒来,然后我开始听中文歌。我拿来画本开始在上面狠狠的涂鸦——一张,泪流到看不清面孔的脸。
我最近不爱写东西了,我开始喜欢涂鸦。我常常坐在地板上对着A2的画纸发呆。有一天我画了一张我一直想要表达的画,上面的女孩被我用管用的方式涂出来,她仰面蒙着湿毛巾。
眼泪,是会流干的/有一天,当它们蒸发入天空中的湿气/是否会变成你头顶的一片云朵
我在上面用铅笔歪歪斜斜的写着。
我也想放弃你往前走,牵着别人的手。只是想起你的时候,就开始越发的颤抖了。我不是不会流泪,我每次流泪都仿佛用无止境一般。只是我开始学会教自己不要去掉泪了。因为,你是看不到的。
因为你,生活中出现了太多的休止符。因为你,我开始看得见我生命中情感的空白。
你吞噬了我太多的勇气了。
如果,有一天我离开。我们之中,谁会更痛?
我一定可以越过,你填满的那座山。

如果明天你将如星辰般陨落;你希望和谁一起被世人遗忘?

如果你终于要被雕刻上墓地的石碑;你愿与谁的姓名同列?

如果你迟早会入土埋葬自己的灵魂;你想要与谁躺在一起?

如果当人们总是要与另一个人一起纪念你,那个人会是谁?

 

倘若有来生——

我需要第一个记起的人,必定是你

我期待用最美的方式相逢的人,必定是你

对我来说独一无二不可取代的那个人,必定是你

哪怕无数次擦肩而过也要从人群中认出的人,必定是你!

 

我一定是绝望了,才在此生预想来生。

我一定是绝望了,才畏惧死后的孤单。

 

因为我们总是不断的错过

因为你和我都让对方伤透了心

因为我们也许无缘成为彼此的另一半

因为你和我都留下了太多遗憾和太多伤感

 

然,我依然虔诚的祈祷着

你我之间所有不堪的经历,将只出现在这一生

只要,轮回是真切的存在着的

假如今生不能成为一对爱人

来世,让我一定要有机会找到你,然后回报给你

我此生用尽权利盼望的

下一个,不离不弃

又一个,一生一世

转世,让我们重逢——

请让你我:爱一开始,永无休止

 

死后,请把我们,安放在一起

 

icybutterfly

14-11-2010

 

涛:

我们都不要再伤害对方了,答应我好吗

无论以后如何,请我们友好的相处下去

不要像两只刺猬,非要两败俱伤才得以

听周蕙的歌我的眼泪湿透了一张张纸巾

想到你对我说,你以前都听我介绍的歌

第一次听这些歌的时候,我们刚刚认识

这一生,缘分欠你我太多太多的共处了

这一生,命运送给你我太多太多的错过

如果一个人在活着的时候,会想到死后

想到轮回之时如何不要错过此生某个人

想到奈何桥过后孟婆汤过后不要忘记他

想到如果这辈子不能成为彼此的另一半

至少下辈子也要美美的遇见弥补这一生

如果这就是这一个轮回你我之间的宿命

那我们还有什么办法继续这长远的思念

今天我拿出笔的时候写下的却是这些句

这些我念给别人听的时候别人都沉默的

让我自己在公共场合可以留下眼泪的诗

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要再相互伤害了吧

毕竟,我们可以善待彼此的时间不多了

Enough;Enough Now…

Posted: 10/11/2010 in Uncategorized

 

每当有人又对我提起你的名字的时候,我都会失魂至少几秒钟。当熟悉你我之间发生的事情的人问起我对你的感受的时候,我竟然会失去用言语表达的机会。每个人的心中都会有这样一个人,你思念他思念到自己已经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么用心了。

目空一切的icybutterfly,这一生竟然会对一个男人底下头。这个倔犟骄傲的从不觉得自己有错的女生,会像一个犯了滔天大罪却无知的孩子一般,在懂事之后一直一直的恳求另一个人的宽恕。当对别人说起你的名字的时候,我会眼神空洞的望向远方;甚至,某一瞬间眼泪会掉下来。

又是一年圣诞将致,这是个对我来说毫无意义的节日。但是我总是等待着每年圣诞节时的好莱坞爱情片。自从《Love Actually》之后。

这部片很温馨的,即使是很残酷的情节,也被美美的拍出来。但是相信所有看过这部片的人都会对“To me, you are perfect”的圣诞夜那一段告白情节过目不忘。连Youtube上都有很多人专门把这一段抠下来上载。

爱一个人,就是要有不去在乎是否值得的勇气!男人陪着女人从策划婚礼到目送她嫁给自己最好的朋友,默默无闻的陪伴在她身边。身边的朋友都在祝福的这一对新人,就在眼前刺痛着自己,他却无声的拿着镜头拍摄着她。画面上,只有她。于是,她的结婚纪念影碟,几乎成了她的个人写真,里面全都是她迷人的笑容。

圣诞夜,她靠在老公怀里看着电视节目,突然门铃响起,她去开门。他站在门前,眼神还是那么的淡定与幸福漫溢;充满着信念。那一夜,在圣诞圣歌的伴奏声中,他Show给她13张卡片——

女人的老公在屋里叫道:“是谁?”

他拿出第1张卡片:Say it’s carol singers

女人对屋里喊道:“是来唱圣诞圣歌的。”随后,便静静的和他面对面的,门里门外,分享着剩下的12张卡片——

第2张:With any luck,by next year…

第3张:I will be going out with one of these girls

第4张上贴了一些火辣美女明星的相片

第5张:But for now let me say

第6张:Without hope or agenda,

第7张:Just because it’s Christmas

第8张:(and at the Christmas you tell the truth)

然后他几乎是没有迟疑的亮出了第9张:To me, you are perfect

第10张:And my wasted heart will love you

第11张:Until you look like this

第12张上是一个下棺了的老女人的照片

最后:圣诞快乐!

… …

随后,他只是双手竖起拇指表示一切都会好的,拿起地上放着圣诞圣歌的手提音箱,转身离开。突然,女人从后面冲上来,亲吻了他的嘴唇,然后给他立了立衣领,便跑回家。

他转过身,楠楠自语了两遍“Enough,Enough Now…”

你,过得好吗?

我觉得,我能做的,我都做了。我真的,已经做的很好了。

一切,不过只是时间问题吧。

有一天,我们都会为了曾经对彼此残忍付出代价的。

我们,在彼此身上浪费了太多光阴了,Seadep。这辈子,太多的错过降临在你和我身上,的确太不公平了。

可是,我们唯一的机会,我们都没去把握。还来得及吗?

Tall and tan and young and lovely

The girl from Ipanema goes walking

And when she passes

Each one she passes goes “Ah~”

1962年,当Stan Getz发掘Astrud的时候,她只不过是吉他歌手Joao Gilberto的妻子。一个来自Bossa Nova的家庭主妇,在1963年靠这首懒洋洋的森巴小调获得了格莱美。从那之后,这个巴西少妇便让这位“高挑、古铜、年轻客人的Ipanema少女”在全球家喻户晓。也正是Astrud的慵懒歌声,让人们谈起Bossa Nova的时候,不再只是特指一个地区,而是一种音乐形式。

第一次听这首歌的时候,是在《Café Bossa Nova》的专辑中。当时同事说:“Icy,这首歌真的很适合你!”我听了,笑了:“我太白了~”

我想,我已经不再会去像Ipanema的女孩一样Free了。手机中,我们在大亚湾的相片我已然时常拿出来看。我已经尽量不去折磨自己的情绪了。放宽了心,自己打理自己的生活。之前觉得,对你的思念有如在惩罚自己,现在我已经不再多想了。不去阻止自己想念你,但是也不责怪自己不去想念你。在手机上调了时间到明年11月。命运如何设定我们的幸福,快乐与悲伤,是人生的课题,我不去想,只是过好眼前的每一天。

买了一打鸡蛋练习如何煮出完美的Poached Egg,用光了一瓶意大利白醋。又买了德国香肠试着做酸白菜拼盘,失败告终。不但温习了西班牙水果酒的酿法,又认识了各种欧式酱汁的味道和使用方法。做日本菜的时候学会了拿捏火候。看电视学会了如何烹饪红酒牛排3分熟不带血。弄明白了新鲜意大利面的做法,不用再买即食的意大利面来煮了。

和同事无意中聊起“Free”这个话题。她说起“婚姻、家庭、生儿育女”并非她所追求的,不过她已经经历过这些挑战了。她说:“Icy,你和我实在是很像,你有思想,有一种让陌生人都想要占有你、照顾你的磁场。比起很多绝顶美丽的女人,你更能诱惑人,特别是与你年龄有差距的男人更容易被你吸引。你有这种得天独厚的气质,可是你却一心渴望一个普通女人的人生轨迹——嫁人、相夫教子。这是一件让人很惊讶的事情。”她说得滔滔不绝,以至于我已经难以辨别她到底是在夸我还是在责难我了,她说,“当别人看到你,都觉得你一定是一个很难驾驭得女人,所以你会散发出让人想要接近你、认识你的味道;你又聪明,一点就透,很能看透别人的心事。可是你为什么要追求平凡呢?你难道不想从那些推着婴儿车的女人之中脱颖而出吗?怎么会这样?你不怕以后的人生无聊吗?”

我觉得自己很像一个被剥了皮的橙子,终于没有再害怕别人用什么眼光看我了。我只是独自一人把自己关在自己的酸楚或者甜蜜里——我的味道,只有吃我的那个人才能了解。

这不是很好吗?平凡、平静,便是幸福。我已经不需要像她说的那样,去读懂陌生人来博得对方的欣赏;去关心别人来让对方知道自己被青睐。我不想再做别人的红粉知己。与其把时间分成很多部分,浪费在许多个人的身上;我更想把大片大片的时间全部用在同一个人身上——全心全意。哪怕与世界隔离。忘记自己过往的不安与不堪,放弃世界的新奇与诱惑。为一个人付出,为他播种,然后从他身上收获。这就是我想要的。现在的我,觉得这才是真正的幸福。

幸福不需要很多人,太难摆布;幸福也不能独享,太难掌握。幸福,是两个人的。我会得到的,一切只是时间问题。我的幸福,早都被注定了。来的早与晚,都无关紧要。最重要的,是我一定要得到属于我的那一部分。

所以,Enough,Enough Now。

我还在这里。但我不需要再去博得你的原谅与饶恕了。我没有欠你。我没有做对不起你的事。我不能反反复复的折磨我自己,我没有对不起我自己。我对你的心,很难改变。但是我不再惩罚自己了。如果你爱我,你不会想要看到我伤害我自己,你也一定不会想要伤害我。

所以,Enough,Enough Now。对我自己的不公平待遇,应该划上句号了。2010年11月开始,12个月。

那时候,究竟是起点,还是终点。我不去猜测了⋯⋯

就让上天,来决定我的命运吧。不,确切的说,这一切都已被注定;就让我慢慢的摸索我人生的轨迹吧。

等待着。

等待着。

Will you forgive him?

Posted: 04/11/2010 in Uncategorized

2002年底,義大利的一些報紙上出現了一條特殊的尋人啟事:1992年5月17日,在瓦耶市商業區第5大道的停車場,一個白人婦女被一個黑人小夥子強姦。不久後,女人生下一個黑皮膚的女孩。她和她的丈夫毅然擔當起撫養女孩的責任。

然而不幸的是,如今這個女孩得了白血病,緊急需要做骨髓移植手術。她的生父是拯救她生命的唯一希望。希望當年的當事人看到啟事後,速與伊莉莎白醫院的安德 列醫生聯繫。這則尋人啟事在社會上引起軒然大波,人們議論的焦點是:這個黑人會站出來嗎?顯然他面臨著兩難選擇,如果站出來,他將面臨名譽掃地、家庭破裂 的危險;如果保持沈默,他將再一次犯下不可饒恕的罪行。這個故事將是一種怎樣的結局呢?

白血病女孩牽出了一個恥辱的隱私。

在義大利瓦耶市的一個居民區,35歲的瑪爾達是個備受人們議論的女人。她和丈夫比特斯都是白皮膚,但她的兩個孩子中,卻有一個是黑色的皮膚。這個奇怪的現 象引起周圍鄰居好奇的猜疑,瑪爾達總是微笑著告訴他們,由於自己的祖母是黑人,祖父是白種人,所以女兒莫妮卡出現了返祖現象。

2002年秋,黑皮膚的莫妮卡接連不斷地發高燒。最後安德列醫生診斷莫妮卡患的是白血病,唯一的治療辦法是做骨髓移植手術。

醫生分析道:要那些與莫妮卡有血緣關係的人中,最容易尋找到合適的骨髓,你們全家以及親屬,最好都來醫院做骨髓匹配實驗。瑪爾達面露難色,但還是讓全家來 做了骨髓匹配實驗,結果沒有一個合適的。醫生又告訴他們,像莫妮卡這種情況,尋找合適的骨髓的幾率非常小。現在還有一個行之有效的辦法,就是瑪爾達與丈夫 再生一個孩子,把這個孩子的臍血輸給莫妮卡。這個建議讓瑪爾達突然怔住了,她失聲說:天哪,為什麼會這樣?她望著丈夫,眼彌漫著驚恐和絕望。比特斯也眉頭 緊鎖。安德列醫生反復向他們解釋,現在很多人都採用這種辦法拯救了白血病人的生命,而且對新生兒的健康也沒有任何影響。這對夫妻只是聽著,久久沈默。最後 他們說:讓我們再想想吧。

第二天晚上,安德列醫生正在值班,突然值班室的門被推開了,是瑪爾達婦。瑪爾達緊咬著嘴唇,丈夫比特斯握著她的手,神色肅穆地對醫生說:他們有一件事要告訴您,但您必須保證為我們保密,因為這是我們夫婦多年的秘密。醫生鄭重地點點頭。

那是10年前,1992年5月的時候。那時我們的大女兒伊蓮娜已經兩歲了,瑪爾達在一家速食店上班,每天晚上10點才下班。那天晚上下著很大的雨,瑪爾達 下班時街上已經幾乎空無一人了。在經過一個廢棄的停車場時,瑪爾達聽到身後有腳步聲,驚恐地轉頭看,一個黑人男青年正站在她身後。那黑人手拿著一根木棒, 將她打昏,並強姦了她。

等到瑪爾達從昏迷中醒來,踉蹌地回到家時,已是淩晨1點多了。我當時發了瘋一樣沖出去找那個黑人算賬,可是早已沒有人影了。那晚我們抱頭痛哭,仿佛整個天 空塌了下來。說到這,比特斯的眼已經蓄滿了淚水。他接著道:不久瑪爾達發現自己懷孕了。我們感到非常可怕,擔心這個孩子是那個黑人的。瑪爾達想打掉那個胎 兒,但是,我還是心存僥倖,也許這孩子是我們的呢。就這樣,我們惶恐地等待了幾個月。

1993年3月,瑪爾達生下了一個女嬰,是黑色的皮膚。我們絕望了,曾經想過把孩子送給孤兒院,可是一聽到她的哭聲,我們就捨不得了。畢竟瑪爾達孕育了 她,她也是條生命啊。我和瑪爾達都是虔誠的基督徒,我們最後決定養育她,給她取名莫妮卡。安德列醫生的眼眶也濕潤了,他終於明白這對夫妻為什麼這麼懼怕再 生一個孩子。他若有所思地點點頭:這樣的話,你們哪怕再生10個,也很難生出適合給莫妮卡移植骨髓的孩子!

他望著瑪爾達,試探著說:你們必須找到莫妮卡的親生父親,也許他的骨髓,或者他孩子的骨髓能適合莫妮卡。但是,你們願意讓他再出現在你們的生活中嗎?瑪爾 達說:為了孩子,我願意寬恕他。如果他肯出來救孩子,我是不會起訴他的。安德列醫生被這份沉重的母愛深深地震撼了。特殊的尋人啟事掀起骨髓捐獻熱潮人海茫 茫,況且事隔多年,哪里去找這個強姦犯呢?瑪爾達和比特斯考慮再三,決定以匿名的形式,在報紙上刊登一則尋人啟事。

2002 年11月,在瓦耶市的各報紙上,都刊登著一則特殊的如前所述的尋人啟事,啟事懇求那位強姦者能站出來,為那個可憐的白血病女孩生命做最後的拯救!啟事一經 刊出,引起了社會的強烈反響。安德列醫生的信箱和電話都被打爆了,人們紛紛詢問這個女人是誰,他們很想見見她,希望能給她提供幫助。但瑪爾達拒絕了人們的 關心,她不願意透露自己的姓名,更不刻意讓別人知道莫妮卡就是那個強姦犯的女兒。此時媒體對這個啟事所預告的結局進行了討論。《羅馬報》這樣評論道:這個 黑人會出現嗎?如果這個黑人勇敢地站出來了,那我們將會將如何看待他?我們的法律該如何制裁他?他是應該為昨天的罪惡而受到懲罰,還是應該為今天的勇敢而 受到讚美?《瓦耶新聞》還展開了,如果你是那個黑人,你該怎麼辦?這個討論,向廣大讀者提出了一個兩難討論。

當地的監獄也積極地幫助瑪爾達。他們為醫院提供了一份1992年後的罪犯名單,由於該市的黑人很少,所以10年來該市的黑人罪犯也很少。他們對瑪爾達說: 儘管有些人當年並不是因為強姦而被判刑,但也有可能曾經做過這樣的事情。有些人有的已經出獄,有的還在獄中,瑪爾達和比特斯與這些人一一取得聯繫,許多當 年的罪犯都表現出足夠的真誠和關注,紛紛提供了線索。

但遺憾的是,他們都不是當年強姦她的那個黑人。不久瑪爾達的故事在監獄中傳開,不少罪犯被她的母愛所感動,不論是黑皮膚還是白皮膚,他們都自願申報接受了 骨髓匹配檢查,希望能為莫妮卡捐獻骨髓,但他們中間也沒有出現合適的骨髓,這則啟事感動了許許多多人,不少人自願接受骨髓匹配檢查,看自己的骨髓是不是合 適。志願者越來越多,在瓦耶?市掀起了一個骨髓捐獻熱潮。這些自願者的骨髓意外地挽救了不少白血病患者的生命,然而莫妮卡卻不屬於這個幸運兒。

瑪爾達和比特斯焦急地等待著那個黑人出現,然而兩個月過去了,這個人沒有出現。他們忐忑不安地想,也許那個黑人已經不在人世了?也許他已經遠走他鄉,早已 不在義大利?也許他不願意破壞自己的生活,不想站出來?但無論如何,只要莫妮卡活一天,他們就不願放棄尋找那個黑人的希望。那一個靈魂在痛苦掙扎著,希望 總是在絕望的時候出現。

當這則特殊的尋人啟事出現在那不勒斯市的報紙上後,一個30歲的酒店老闆的心中起了波瀾。他是個黑人,叫阿奇。1992年5月17日,在他的生命中經歷過 這樣一個噩夢般的雨夜,他就是那個故事的肇事者。沒人能想到如今腰纏萬貫的阿奇曾經是個被人呼來喝去的洗碗工。由於父母早逝,沒有讀多少書的他很早就工作 了。聰明能幹的他希望用自己的勤勞換取金錢以及別人的尊重,但不幸的是他的老闆是個種族歧視者,不論他如何努力,總是對他非打即罵。

1992年5月17日,那天是阿奇的20歲生日,他打算早點下班慶祝一下生日,哪知忙亂中打碎了一個盤子,老闆居然按住他的頭逼他把盤子碎片吞掉。阿奇憤 恨地給了老闆一拳,沖出餐館。怒氣未消的他決心報復白人,雨夜的路上幾乎沒有行人,在停車場他遇到瑪爾達,出於對種族歧視的報復,他無情地強姦了那個無辜 的女人。事後,阿奇惶恐不安。當晚他用過生日的錢買了一張開往那不勒斯市的火車票,逃離這座城市。在那不勒斯,他交了好運。阿奇順利地在一個美國人開的餐 館找到工作,那對美國夫婦很欣賞勤勞肯幹的他,還把女兒麗娜嫁給了他,最後甚至還把整個餐館委託他經營。幾年來,精明的他不但把餐館發展成了一個生意興隆 的大酒店,還有了三個可愛的孩子。

在員工和家人眼中,阿奇是個好老闆、好丈夫、好父親。然而他內心一直沒有忘記自己犯下的罪惡,他祈禱上帝保佑那個被他強姦的女人,希望她能平安無事。但他 從沒把心底的秘密告訴過任何人。那天早晨阿奇反復將那條新聞看了好幾遍,他直覺上判斷自己正是那個被尋找的強姦犯。他萬萬沒有想到,那個可憐的女人竟然懷 孕了,並撫養了本不屬於她的孩子。

這天,阿奇幾次想撥通安德列醫生的電話,但每次電話號碼還沒撥完,他就掛斷了電話。阿奇在內心掙扎著,如果自己站出來承認這一切,人們將知道他最醜陋的一 面,他的孩子將不再愛他,他會失去幸福的家庭和美麗的妻子,也會失去社會對他的尊重。這一切是他辛苦奮鬥多年換來的啊!那天晚上吃飯的時候,全家人和往常 一樣議論著報紙上的有關瑪爾達的新聞。妻子麗娜說:非常敬佩瑪爾達。如果換了我,是沒有勇氣將一個因強姦生下的女兒養大的。我更佩服瑪爾達的丈夫,他真是 個值得尊重的男人,竟然能夠接受一個這樣的孩子。

阿奇默默地聽著妻子的談論,突然問道:你怎麼看待那個強姦犯?

我絕對不能寬恕他,當年他就已經做錯了,現在關鍵時刻他又縮著頭。他實在是太卑鄙,太自私了,太膽怯了!他是個膽小鬼!妻子義憤填膺地說。

阿奇怔怔地聽著,想把真相告訴妻子。那晚由於5歲的兒子不肯睡覺,阿奇第一次失手打了他一耳光。兒子哭著說:你是壞爸爸,我再也不理你了。我不要你做我爸 爸。阿奇的內心被猛烈地撞擊了,他一把抱住兒子,說:對不起,爸爸再也不打你了。是爸爸錯了,你原諒爸爸好嗎?說到這,阿奇竟然流淚了。

兒子被嚇壞了,剛剛開始懂事的他趕緊安慰阿奇:好吧,我原諒你了。老師說,能改錯的孩子就是好孩子。深夜未眠的阿奇覺得自己仿佛在地獄煎熬,眼前總是交替 地出現那個罪惡的雨夜,和那個女人的影子。他仿佛能聽到那個女人的呼喚聲和哭泣聲。他不斷地問自己:我到底是個好人,還是個壞人?而聽著身旁妻子均勻的呼 吸,他就失去了站出來的勇氣。

第二天他神情憔悴不堪。妻子很快察覺出了他的反常,關心地問他發生了什麼事,他藉口身體不舒服逃避過去!早晨上班的時候,員工們親切地向他問好:總經理先 生!他臉色蒼白地一一回禮,心底滿是尷尬和羞愧。阿奇覺得自己要崩潰了!獨特的生命重禮雪洗恥辱幾天後,阿奇無法沈默了,忍不住在公共電話亭給安德列醫生 打了個匿名電話。

他極力讓自己的聲音顯得平靜:我很想知道那個不幸女孩的病情。安德烈醫生告訴他,女孩病情很嚴重。最後安德列醫生傷懷地說:不知道她能不能等到親生父親出 現的那一天。這話深深觸動了阿奇,一種父愛在靈魂深處甦醒了,那女孩畢竟也是自己的骨肉啊!他決定站出來拯救莫妮卡,他已經錯過一次,不能繼續錯下去了。

那天晚上他鼓起勇氣,把一切都告訴了妻子。最後他說:我很有可能就是莫妮卡的父親!我必須去拯救她!她震驚、憤怒、傷心,聽完這一切她氣憤地說:你這個騙 子!那晚她帶著三個孩子,開車跑到父母的家。當她把阿奇的一切告訴父母時,這對老夫婦在盛怒後,很快就平靜了下來。畢竟是歷經人生滄桑的老人,他們告訴女 兒:我們應該對阿奇過去的行為憤怒。但是你有沒有想過,他能夠挺身而出,需要多麼大的勇氣,這證明他的良心並未泯滅。你是希望要一個曾經犯過錯誤,但現在 能改正的丈夫?還是要一個永遠把邪惡埋在內心的丈夫呢?她沈默了。第二天一大早麗娜回到阿奇身邊時,看著眼睛佈滿血絲的阿奇,麗娜堅定地說:阿奇,你去找 安德列醫生吧!我陪你一起去!

2003年2月3日,阿奇夫婦與安德列醫生取得聯繫,2月8日,阿奇夫婦趕到伊莉莎白醫院,醫院為阿奇做了DNA檢測,結果證明阿奇的確就是莫妮卡的生 父。當瑪爾達得知那個強姦她的黑人終於勇敢地站出來時,她熱淚橫流。她對阿奇整整仇恨了10年,但這一刻她充滿了感動。一切都在極為嚴密的情況下進行。為 了保護阿奇夫婦和瑪爾達夫婦的隱私,醫院沒有對媒體說出他們的真實姓名和詳細身份,只是告訴記者莫妮卡的生父已經找到了。

這個消息振奮了所有關心這件事的市民們,他們紛紛打電話、寫信給安德烈醫生,拜託他轉達他們對這個黑人的寬恕和尊敬。他們說:他曾經是個罪犯,但現在他是個英雄!

2月10日,瑪爾達夫婦要求和阿奇見面。阿奇一開始沒勇氣見他們,但在瑪爾達再三懇求下,他最終同意了。

2月18日,在醫院的秘密安排下,瑪爾達在醫院會客室裡見到了阿奇。他的頭髮顯然剛剛理過,看到瑪爾達時,他的腳步顯得沉重難移,臉色蒼白。瑪爾達和丈夫 走上前去,緊緊握住他的手,頓時三個人失聲痛哭,三個人的淚水流到了一起。良久,阿奇聲音哽咽地說:對不起,請原諒我!這句話我在心底說了10年,今天終 於有機會親口對您說。瑪爾達說:謝謝你能夠站出來。願上帝保佑,你的骨髓能拯救我的女兒!

2月19日,醫生為阿奇做了骨髓匹配實驗,幸運的是他的骨髓完全適合莫妮卡!醫生激動地說:這真是奇跡!

2003年2月22日,人們期盼已久的時刻終於到了。阿奇的骨髓輸入了莫妮卡的身體,很快,莫妮卡就度過了危險期。一個星期後,莫妮卡健康地出院了。瑪爾達夫婦完全原諒了阿奇,盛情邀請他和安德列醫生到家做客。但那一天阿奇卻沒有來,他托安德列醫生帶來了一封信。

在信中他愧疚萬分地說:我不能再去打擾你們平靜的生活了。我只希望莫妮卡和你們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如果你們有什麼困難,請告訴我,我會幫助你們!同時,我 也非常感激莫妮卡,從某種意義上說,是她給了我一個贖罪的機會,是她讓我擁有了一個快樂的後半生!這是她送給我的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