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Bowral的车票$7.80,Tia Maria加冰块6块钱。我坐上南下的火车,离开悉尼。
出走,寻找旅行的意义。
这不是我第一次的离开在悉尼生活了快十年的家。只是,去往这个方向,我想了太久,一直都没有真正的行动起来而已。我深信梦想迟早有实现的那一天,所以,当我醒来,抱着软绵绵的青蛙王子公仔躺在床边的时候,我突然有了这份冲动——离开家吧,我想到这里走走。到南方的一个,叫作Berrima的小镇上去,喝咖啡。
我不觉得这一路有多少风雨,我只知道这是我预谋已久的一场离去。我要,对得起我自己。
风波迟早会平静。我会找到回家的方向。找到旅行的意义——再度回到属于他的轨迹上。或者,忘掉他,彻底忘掉他。
忘了他,就等于忘记我的过往。忘记存在了八年的他,就等于忘记了我所有的过去。也许那样我就可以找到生存的新起点,回到这个城市,重新开始。
Milton Park Hotel,花园般的城池。我拨打了预订房间的电话,信用卡交了订金,然后开始收拾行装。我不用带太多的东西,一套衣服,一件换洗的外套,一件可以折叠不占地方的晚礼服,一条围巾,一个穿上了贝壳的草帽,足够用的护肤品和化妆品,爱用的牙刷和牙膏,随身听和电脑。然后我下楼买了食用咖啡豆,在我找不到咖啡的时候可以提神;又买了止疼片和随身携带的餐巾纸和湿纸巾。一个Jag的挎包和一个Gucci的背包足以。把充电器都绕好,塞进挎包的侧袋里,没有化妆,戴上几乎能把整个脸都遮住的大墨镜便出门了。
这是一场犹如逃离一般的旅行,离上一次几乎有一年了。但我不怕,我知道我可以一个人活的很惬意。我可以想去哪里就去哪里,走走停停。
Facebook上,小昕看到我拍的车票的相片,便看懂了我要去那里的原由。那是Quinty以前也时常会去的地方,她说那里有很自由很香浓的咖啡厅,那里的咖啡比悉尼的要纯正。
我更向往跑马场,但是我没打算去骑马,我穿了裙子。
奔波,我奔波了快十年。也应该为自己奔波一下子了。
提了现金出来,没有很多,其实只要有地方住,我每天所需要的只是一杯咖啡,一块吐司,一颗苹果和一些沙拉。但我不会亏待自己,这一次我要享受这三天两夜的痛快。
痛并快乐着,寻找我旅行的意义——
[1]19.01.2011.16.55
Countrylink的车行驶过了Campbelltown。短暂停留,然后直达目的地。
我一个人不要脸的霸占着三个座椅,戴着墨镜,抱着电脑。
我无所谓,你们骂我也好,烦我也好,这是我的旅行,我不在乎别人怎么说我。
在火车上涂了指甲油,粉红色的带着淡淡的清香。
上路前我曾打电话给另一个男人。
今天本该是我给他做西餐的日子。但我昨天把手机丢在书桌上就去睡觉了。我不想被任何人打扰。
他在夜里十点打过两个电话给我,但我没有接到。
本来就没想去接的。
我发短信对他说:“我收拾行李去旅行了,饭改天再做给你。”
他没有回我的信息。
Central Station车展的站牌在月台上随风摇摆着,我挎着挎包进了角落的酒馆。点了Tia Maria配冰块,酒保是个越南人。我坐在靠墙壁的高脚凳上,静静的写字。然后我把笔记本装进行囊,推开会发出“吱扭”声音的木门,出去抽烟。
被搭讪,拒绝。
然后站在栏杆边,我抽出一支香烟,然后静静的吸食着。
香烟过肺的过程很细腻,我看着阴霾的天空什么都不想。我拨通了这个男人的电话。
他说:“发生了什么?”
我说:“没有什么。”
我们谈到他对我的担心,我对此冷嘲热讽。他便说:“你还是有事。”
我是真的没事。我在想。我只是想要离开,这不算是一件事。
但我知道,自己在那一秒,是想念一个人的。电话另一头的男人会让我想到那个人,那个曾经在这里奋斗过的人。从电话里传来声音的男人,他重复着那个人走过的路,很辛苦。
如果我也算是红颜,红颜毕竟是祸水。
我祸害了他很多年。
“保重。”他在电话那头对我说。
“挂了。”我说。
3号月台,我提着行李走去。径直走向前面的车厢。跨上火车的那一刻,我感到了无比的自由。
终于,要离开了。
[2]19.01.2010.19.36
Dinning Hall的落地窗外下着小雨,淅淅沥沥的浇灌着窗外的一片草地。我静静的等待着雨停的迹象。
前菜点了Quail,主菜点了Blue Cod。点了一瓶2005年的当地白葡萄酒,身在Southern Highland,就应该尝尝附近的土壤酝酿出来的滋味。
天色渐晚,灯亮了起来。我坐在窗边最美好的位置,落地窗外面对着我的是一棵庞大的树,树冠几乎覆盖了整片草地。小路一直蔓延到远方,不知道去哪里。
我要了一辆车,这几天带着我到处走走。来酒店的路上,司机问我:“你真的是一个人来旅行的?”
我点头。没有摘下墨镜。
“你知道吗?女士,”司机说,“你真的做了一个很不错的选择。Milton Park Hotel很美。”在进入酒店大门之后,他开车带我走了两分钟才到达目的地。在来酒店的路上,我看到路旁有一个路标上写着“Day Spa”,我便笑了。
Socialrice的James Yang在我的Facebook上写着“Enjoy searching”。我很想告诉他:“I am certainly enjoying it, although I don’t know what I am searching for yet… But I have just found one of the options for my Wedding venue…”
可是,在这个时候选择我举行婚礼的地方,的确是太可笑了。
酒店大厅的接待小姐人很甜美,虽然是个十足的澳洲人——胖乎乎的。她问我:“你是来度假吗?”
我说:“Sort of⋯⋯”
难道我要对她说我是来逃亡的吗?
不过,在鬼老的词典里,“escape”这个词并非狼狈。我也并非狼狈。
早上预约房间的时候,我对她说:“我没有太多的要求,我是一个人,但是我一定要King Bed。”她说好,我一定给你预留有一张King Size床的房间。
她带我走进房间,我先看到的是迷人的灌木丛,房门外的喷水池和树木、花园,还有让我惊喜的很古老的欧式家居。随后我转身,看到一张很大很大的床,上面有三个大抱枕。大到可以把我憋死在下面的抱枕。
餐厅里放的是安德烈的歌剧,这张专辑我上班的时候常听。当我听到“Time to Say Goodbye”的时候,捧着酒杯发呆很久。
雨静静的随风飘着,我开始享受安德烈了,不觉得他的声音太缠绵了。
我来月经了。
小腹传来一丝疼痛。
我对服务生说,葡萄酒喝不完可不可以让我带回房间?
我完全忘记了自己属于哪里。只是静静的,静静的享受着。
我想去走走,我不想坐在这里哪儿都不去。当我到达Bowral的时候,所有的地方都关门了,这里的人真的很甜蜜。我的车是临时订的,所以我还要等待一阵,联络员告诉我让我到附近的一个Taxi Stand等待。我坐在Taxi Stand附近等车的时候,身后的一个路人帮我要了车,我听到他说:“May I have two cabs,please?”我很感动,回头对他微笑,告诉他我其实雇了一辆车。
然后,Naomi打电话给我,问我去了哪里。我说我在一个坐火车要两个多小时的地方。Naomi听了吓了一跳,说:“你真的去了?”
没错,我真的来了。
而且,我要在这里快乐的度过这三天的时光。一秒都不要浪费。
[3]20.01.2011.03.39
我醒了。
哭醒的。
窗外雨好大。
我习惯性的开着电视,一个人,有些害怕,所以需要声音陪伴。
我做了一个噩梦。梦到自己去参加一个电影节,入场的时候被一群大学男生搭讪,我不理会。后来另一群男生也涌上来,然后他们两群人就扭打在一起。随后我就梦见电影节开幕式的荧幕上全都是两群中国留学生打架的画面。而我站在背景里,痴傻着看着这群人在我面前打架,毫无能力劝开。和我同去的女孩竟然是Hanna,短发的Hanna。梦还在延续,我梦到自己躺在酒店里看电视,电视里一直播着今年金榜题名的电影。突然间门开了,进来的是一个中年男子。男子穿黑西装——我很不喜欢的那种西装颜色,亚光没有经过蜡质加工的布料,刚觉很劣质。我梦到他跟我谈电影,然后他就一直快乐的对我说:“你发了那么多短信给我,你那么想我吗?”我笑笑,很甜蜜的帮他脱掉西装、解开领带,给他倒水。可是我梦到了男人的老婆,还有孩子。男人有两个孩子,他的老婆是个金发的欧洲人,很精明能干说话嗓音很粗。突然男人开始跟我发脾气。我问他可不可以陪我一起出席某一个活动。他说不行,他说谁让我发了那么多短信给他,他烦了。我没有争吵,很乖的说,好吧。然后我们睡去,他竟然穿着衬衫和西裤就直接躺在我的床上,我生气的把自己憋到床角去睡。然后我想到他的老婆和孩子,突然就起身把他摇醒,然后对他说:“You know what,I think you should leave now.”语气非常坚硬的。
我醒来,一直都在流眼泪。我揉着揉着眼睛,竟然就真的开始哭了。
我爬起来,空气有些凉的。我打开iTunes,找到Shayne Ward的《Until You》,想要让自己平静下来。然后我便哭得更加伤心,我觉得是自己的心都要碎了。这个酒店好安静,我都不敢大声哭泣。我躲在被子里,一直一直的抽泣,结果快把自己憋死了。
喝了酒之后总是很难睡得很踏实。我在酒吧坐着点了发酵15年的苏格兰威士忌。很少有女人会喜欢威士忌的,因为太烈了。可是我仿佛是从十六岁便喜欢威士忌了。我不喝恶俗的芝华士,即使是真的我也不爱喝,喝也不喜欢掺合饮料,就纯加冰块喝。芝华士我只喝18年发酵的,在Lane Cove住得时候常常自己一个人在夜里喝,黑白颠倒的。
那个味道真的让我想起22岁时候的自己,一个人在家里跟德国、英国、加拿大还有北京的那群热爱Hip Hop的朋友Skype。人真的对味道很念旧。
我觉得自己醉了,就转身离开。我真的很喜欢喝酒吧?我坐在吧台发呆,整个酒吧就只有我一个人。我静静的吃着服务生给我放在小杯子里的小吃。收拾行李的时候我在听Norah Jones的《Come Away with Me》。酒吧竟然也在放这张专辑。
我拿出手机。和他交流过的短信太早了,已经被系统自己删除了。我知道如果仔细找可以找回来。但是我不想了。回中国用的那只手机里留了四十多条短信,其中很多都是我后来在深圳,去江苏的时候发的。许多他都没有回,他很气愤,那段日子他彻底的对我失望。只是每次坐飞机的时候,他会对我说:“起飞前给我个电话,降落之后也给我道个平安。”
我为什么一直都像是他的宠物一般只能乖乖听话。
唯一一次的不听话就是我说我要挂电话了,不想讲了。他说:“你挂啊,挂了就不要再联系了。”结果我就把电话挂了。
后来我们就没有再联系了。
我一直都在想,我们的确是应该切断联系了。他根本不会为我过来的,他去到北京面试跳槽。如果我让他放弃他的高薪高职的工作为了我在悉尼这个没有什么竞争的城市重新发展,我就彻底的把这个男人毁了。
他的妈妈曾经拉着我的手说:“莹莹啊,不是阿姨夸自己儿子好;客观的说,你师哥在深圳也是数一数二的人才了。这样的男孩子,其实已经很难找得到了。”
我低下头,没有说话。我不是傻子,我知道怎么样看一个男人是否精英。我只是不想去把我和他弄的复杂。
我去找他,只是为了和他喝一杯咖啡而已。见他妈妈,只是为了以前老人家对我的关心,我想礼貌的去谢谢她。
结果,那顿早茶怎么就吃的那么别扭?他妈妈跟我说女人经,他给我夹菜。两个人把我夹在中间。我什么都不想吃的,我那个时候瘦到不行,食欲很小。
后来我要去找敏敏。他竟然说要一同去。我们在敏敏家山庄,他被敏敏父亲灌白酒灌到哇哇大吐。晚上不能下山,我和敏敏睡在一起,妹妹睡在外面。然后他就睡在隔壁的房间。睡前我们五个人一起聊天,他逗文杰读书。文君对我说:“姐姐,从来没有人像他这样能管得住文杰的!还真只有他能制的了妹妹了。”我看着他,坐在我对面。他也看着我。然后我们就默默的四目相对,没有出声。我没有多说什么,我还能多说什么。那个时候我还是别人的女朋友。
后来我回到悉尼,打电话的时候,他问我:“知道是什么原因让我确定自己是真的很想娶你的吗?”
我说:“我想不到,还是你说吧?”
“那天我开车送你回城的路上,你在副驾驶座上睡着了的样子,让我觉得咱们很像一家人。”他在电话那头对我说。
我又何曾不想和他一起过日子呢?在深圳街头的水果滩买北京要花蛮多的钱才能买到的热带水果,过节放假的时候提着很多很多的烧腊去山庄看敏敏的父母,陪她俩喝酒,让她俩不要太挂念敏敏。白天没事就去陪他母亲,阿姨无聊了的话就出去,不无聊就在家里收拾收拾、聊天、跟阿姨学做饭,特别是学做川菜。每一顿不用应酬的饭都要由我做给他吃,我会像营养师一样把配菜和主食的营养含量都计算好——不会发胖、吃饱而且健康;加班的时候把饭给他送去,让他不要再吃麦当劳当夜宵了。我自己磨咖啡豆,然后热咖啡给他。从网上订购肯亚AA和蓝山,做好倒入保温瓶给他带在身上。不让他再在难喝的星巴克一坐就是一个晚上。我自己不会讲究穿衣打扮,却会去Ermenegildo Zegna给他挑袖钉和衬衫,预约EZ Su Misura的裁缝量身给他做上一两件不但帅气而且很合身很舒服的西装。用上好的鞋泥帮他把鞋子擦得锃亮。我会帮他补袜子,我会对他说:“即使是追求生活质量也不可以不勤俭。”从他身上把脏衣服取下来的时候会习惯性得抱在怀里,这样就记住了他一直让我很难记住的味道。他太爱干净了。
我到底是怎么才想起他的?我为什么会想起他?
我想不明白,真的想不明白。
不过,想到他,即使悲伤,却不哭了。
我倒了一点水在葡萄酒杯子里,然后开始吸烟。
我开始吸烟了⋯⋯
五点了。
[4]20.01.2011.10.21
九点钟我渐渐的醒来。
我看着天花板问自己在哪里。
这些年我时常会做这样的事情,在醒来的时候,在自己的家里,在自己给自己购置的床上,盖著自己给自己套好被单了的鸭绒被子,问自己:“冰儿,你这是在哪里?”
前两天我在家里看关于鸟类迁徙的资料。因为我当时想写一篇关于季节变化的文章。但是当我在读Wikipedia的时候,我看到了关于鸟类迁徙的三种定义,我沉默而落泪。
有一种鸟,出生之后便很少随着季节离巢,有些在随季节变迁而转换生存的垂直海拔高度或徘徊于乡村与城市之间,这类鸟便被称为留鸟。
另一种鸟,会随着季节的变化而迁移,这种鸟是候鸟。
而还有一种鸟,在迁徙的过程中因为迷失方向而在某一个不属于它的地方停留下来,这种鸟叫迷鸟。
看完“候鸟”和“迷鸟”的定义,我哭了。
我哭得很伤心,坐在红色的沙发椅上,一圈一圈的绕着一个轴,旋转。然后我的眼泪流得乱成一片。
那一夜,我听着Richard Clayderman的钢琴曲没有出声的掉泪。
第二天醒来,我便燃起了去旅行的念想。收拾起行囊,离开了悉尼。
我觉得我也许就是一只迷鸟。曾经以为留学只是我闯荡的一个途径,可是我却慵懒的留在了这个异国他乡。这里属于我吗?我从没有仔细的问过自己。可是如果自己已经不习惯中国的生活了,哪里才能让我找到家呢?
我坐在阳光普照的英式餐厅里,坐在很皇家风格的座椅上,软绵绵的靠在椅背,等着一杯咖啡。角落的自助餐很香,但我必须先要一杯咖啡让我醒来。
无糖脱脂牛奶卡布奇诺,Skim Cappuccino,我只喝这个。
我的脸上没有任何化妆品,干净的仿佛年轻好几岁。我最近喜欢上不化妆样子的自己,也开始越来越频繁的素颜出门了。
我知道我不算是美女,但是长得并不难看,皮肤也不错。
墨镜在脖子上挂着。我取下它放在桌子一角,去自助区,拿了餐盘,夹了两颗香肠,一个煮熟的蕃茄,鸡蛋,还有一块牛角面包。又用小碗装了蓝莓酸奶,放入了一颗黄桃、新鲜西瓜。
因为喝咖啡,所以没有点果汁。这两样东西混着喝我会胃痛。
静静的喝完最后一滴咖啡,擦掉了嘴唇上的泡沫,拿起背包。
“Have a nice day,Madam。”服务生对我说。
“Same to you,dear。”我微笑的点头,然后坐在酒店门口的台阶上吸烟等候司机,我们约了十点钟准时出发。
心情好的时候,我从不迟到。
抬起头,雨后的天空,很晴朗。
[5]20.01.2011.11.45
打电话到Bowral和Berrima之间的Centennial Vineyard预订了午餐。
我从不理解那些不敢一个人去吃饭的人,说自己一个人吃饭很尴尬的人。因为我从来都是理直气壮的打电话对餐厅的接待说:“I would like to reserve a table for myself.”对方问我:“Just a table for one.”我会很自信的说,“Yep, that’s right. Table for just one person, please.”
手里举着一支香烟,在Bowral的街道乱逛。我喜欢看老旧的珠宝店,喜欢看那些豹子、蜘蛛、青蛙或者蝴蝶的胸针。在一个首饰店的橱窗,我看到了很可爱的一对音符耳环,一边是高音谱号,另一边是连音音符,上面还有小音符做点缀。我走进去,把它们买了。
然后我就静静的一个店一个店的逛着,给姐妹们挑选礼物。在一家卖欧洲饰品的小商店,我看到了一把洋伞,黑色的带着花边的洋伞,图案是许多的小星星,打开雨伞扬起头看着伞里面的样子,仿佛在看夜晚的星空。我想都没想就把它买下来了。我让店家把包装撕了,她说:“原来是买给自己的,现在就用开吗?不错的选择!小姐。”
我说:“是的,这把伞的确很美。但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要买雨伞,可能是我怕今天会下雨吧。不过,每当我带着雨伞出门,又总是会变晴。”
店家说:“这是好运啊!你的雨伞总会给你带来好运的。”
后来我走进了一家卖旧货的商店。当我跨入商店的那一刻,我觉得时间仿佛倒流了几十年,高大的旧挂钟,巨大的储存箱子,老式的陶瓷,旧海报⋯⋯
这个店好像一个博物馆,很大。店里挤满了东西,走路的时候都要相当小心,生怕撞到哪个文物。然后我在转角看到了戴安娜王妃的雕像盘子,我站在那里静静的看着这个嫁入皇室,做尽了好事却从不快乐的女人。我注视着她的笑容,像极了蒙娜丽莎——你在笑,可是你真的快乐吗?
旧货商店里的光线很暗,从里面走出来的时候,阳光扎得我眼睛好痛。那一刻我突然想到了很久以前我们在Club玩儿到天亮,从Club出来得一瞬间,觉得阳光好肮脏。
只有那段阴沉的日子,才觉得阳光是灰暗的。现在,我来不及去品尝阳光的美好,今年夏天太阳喜欢和澳大利亚这个巨大岛国捉迷藏。
我的雨伞真的带给我好运,天真的放晴了。
我路过一家面包店。香浓的味道扑鼻而来。我转过身看到的是漂亮的挂灯,以及窗口反映出来的我的侧脸。
我在这个面包店前沉默的转过身,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默默的,我突然觉得那个倒影很陌生。这时坐在面包店里的一家四口——母亲和三个儿子都在盯着我看,我知道她们一定都在看我的头发吧。Bowral是个华人稀少的城区,估计我这样的亚洲女孩对他们来说很少见吧。
我还记得2001年刚刚来这边的时候,也是一个人无聊来Borwal逛街。那个时候身上插着随身听的线控,突然遇到了一个鬼老,鬼老问我:“你身上别的是什么?”我说是Walkman的Remote Control。他说,“怎么这么小?那怎么充电呢?”我都惊了,直接把随身听拿给他看他才明白那个东西是连着随身听的。
我现在终于想明白为什么Southern Highland的人都那么友好了,他们很质朴。他们绝对不会隐瞒和虚伪。那个时候觉得他们老土,现在明白,他们是单纯。就像是不懂事时候的我,不会伤害别人。
我走进店里,要了一个柠檬蛋挞。很新鲜的汁液流进嘴角。店家很环保,勺子、叉子,包括咖啡勺子都是木头的。我拍了相片,时间不早了,我上车离开。
酒庄的午餐预订在12点半,我不想迟到,很没礼貌。
[6]20.01.2011.14.25
我坐在Berrima的巧克力店,静静的喝着一杯草莓味道的热巧克力。粉红色的热巧克力,在悉尼很难喝到很正宗的。
刚才在酒庄,司机对我说:“你真的做足了功课。很会享受人生,我真的希望在我年轻的时候也像你这样懂得生活。”
我合上笔记本,写完上一章节笑着跟他告别,让他吃过午餐来接我。他帮我打开车门,我的高跟鞋踩在沙地上。
推开重重的木门,我走进酒庄餐厅的大厅。服务生走过来迎接我,带我走到为我准备好的桌子边。
附近是一排一排的矮小的葡萄树,让我想起十几岁那年在吐鲁番摘葡萄的画面。我坐在葡萄藤下,把一颗一颗的葡萄粒用食指和拇指擦干净放进自己的嘴里,用舌尖把葡萄压碎,甜蜜的果汁洒满了整个舌尖,灌溉着我的喉咙。我大叫着:“我不走了,我要在这里把所有的葡萄都吃掉。”
我和维吾尔族的姑娘在花园里跳新疆的民族舞,吃葡萄干,吃马奶葡萄。那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葡萄,那份甜我一辈子都忘不掉。
可是酒庄的葡萄园是不能让游客进去的。我只能远远的望着那一片一片的葡萄树。我端详着酒单,点了两个Course的午餐。附近有人在High Tea,漂亮的蛋糕塔架上摆满了三明治和蛋糕。可惜我一个人吃不了那么多,不然我也给自己来一套。
我点了Duck Salad和Pork Belly。Duck Salad口味比较凝重,配的是2009年的红葡萄酒,而服务生说相比而言Pork Belly比较清香,所以我多点了一杯白葡萄酒。很多年前,Joe约我出去吃饭的时候,我们一直都会很讲究的点酒。每一道菜都会有不同的酒配。Joe给我剥虾壳送到我嘴边,用叉子卷起意大利面放到我的勺子上让我一口吃掉。只可惜我不喜欢意大利人的殷勤,所以Joe很难让我来电。
不过他让我学会了很多点酒方面的技巧,他常常告诉我他的餐厅会给每一道菜推荐什么样的葡萄酒,久而久之我就记住了。
阳光撒在我的身上,这顿饭我吃的很缓慢。Pork Belly真的很好吃,我不得不感叹我每次点菜都让自己心满意足。我慢慢的摇晃着红酒杯,让红酒充分的吸食氧气,慢慢的醒来。
饭后我到隔壁的酒庄去品酒,中午竟然把自己弄到微醺。我捧着塑料的小酒杯,一点一点的品每一个味道的酒,看着庄园获得的那么多奖状。然后我把不想喝的酒慢慢吐掉。之前就听说,品酒的时候,吐酒也是一种很讲究的过程,可是我还是学不会吐酒的技巧。可能要去上课慢慢学吧。最后我并没有买酒,却是钟意于酒庄酿造的果酱。
出门前,我看到墙上的海报上写着,三月份Diana Krall要来这个酒庄开演唱会。我对着这个爵士女歌手的海报看了很久,然后司机缓缓的把车开到我的视线里。他开车带我来到Berrima。
他对我说,现在Berrima有了新区,是住宅区。我对他说我上一次来的时候还在上高中,他开玩笑说:“哈哈,我以为你本身就是高中生。”
我爽朗的笑了。轻声说:“高中生哪儿敢来酒庄品酒?”
他说:“我听说你们中国人都很能喝酒。”
我又笑了,我说:“试试看从6岁开始学喝酒?!”
他说:“你不是认真的吧?”
我说:“我希望我不是认真的,但我父亲是认真的!”
他念了一句上帝。可惜,上帝在我六岁的时候没办法帮我,我真的就是水到渠成的学会了在那种很压抑很谨慎的场合逢场作戏,学会了大人的阿谀奉承,学会了一大堆四个字的成语,学会了跟不同的人敬酒,后来也学会了被长辈敬酒。
我几乎没有一次在餐桌上丢父母的脸。因为已经锻炼了20年。
Berrima,我回来了。我来寻找Quinty最爱的咖啡,寻找我儿时最美好的一次校外的回忆。
[7]20.01.2011.16.32
我站在Berrima的Gallery敲着挂在房顶的风铃,每一个我都想要摇摇看。然后我走上木头台阶,上楼去看艺术品。发福的中年男子摘掉头上的帽子,露出有些秃的头顶;他向我致敬,我也微微的点头,对他微笑。他在打磨着一块木头,样子帅极了。
我看到蝴蝶的艺术品,喜欢到发呆。他说隔壁的糖果店会有很多好吃的,让我不要错过。他给我拉开门。
一秒前,我对陌生的男人微笑致意;一秒后,我转过头,看到一整个房间的糖果。那一刻我惊呆了,我忘记自己曾经看到过这么多漂亮的糖果,我忘记了自己曾经也爱吃甜食。
到处都是糖——巧克力、奶糖、棒棒糖、酸糖、软糖、棉花糖。太多选择了,我看得自己都觉得甜蜜了。
我青睐比利时巧克力,以及可可浓度超过百分之七十的南非黑巧克力。我买来打算送人。糖果店的男店员说话很幽默,他给我推荐了很多口味的糖果,可惜我都没有买。他说:“这就是你保持身材的秘诀吗?我没有见过可以抵抗甜味的女生。”
我笑笑,对他Flirt道:“我可不是一般的女生。而且,我买的这些巧克力,可没有一个是给我自己的!”
他说:“呃~不吃巧克力的女人我还没有见过。”
我轻声说:“嘘~这是秘密——其实巧克力是我最爱的食物。我只是不告诉别人。”
这只是在和一个陌生人调侃开玩笑而已。其实,我大部分朋友都知道我最爱巧克力口味了。而且,对于巧克力的味道,我也非常讲究。我爱吃黑巧克力,一直以来都爱吃。
离开糖果店,我便真的走进了一家装潢简单大气却不失小细节的巧克力店。那里也卖巧克力。菜单很简单,总共只有不到十五个口味的巧克力餐饮。我只点了草莓热巧克力。
我坐在角落的一个木桌子旁,小心翼翼的怕藤条的椅子把自己的丝袜刮破。抬起头,看到火炉的上面是一个珠算盘,便笑了。算盘旁边是各种各样的摇铃。我环顾四周,发现我附近的座椅旁都是我最爱的Royal Albert的茶具。
热巧克力端上来的时候,让我整个人都酥软了。那是我最喜欢的粉红色,而且是那种Baby Pink的颜色;巧克力的清香扑鼻而来,夹着草莓的甜蜜。
让那份温暖和甜蜜一直流进心里吧,忘记所有的不开心。让这份温存浇灌我起伏不定的心情好了。
这一次的旅行,总有它的意义。我想找到的,就一定会找到。每当我寻求一个Sign,上天就会给我一个Sign。他总是在冥冥之中指引着我。
冰儿一直都是幸运的,我肩膀上的“幸”字带给我的幸福和幸运,是无限的。
Berrima这个古老的小镇,并没有很多人到来。这里有果酱商店,有草帽商店,有薰香商店,有蜂蜜商店。所有的东西,都精致而可爱。
我喜欢这一次旅行,只是,关于这“旅行的意义”,我还在寻找之中。
[8]20.01.2011.11.56
我喝着一瓶2006年的Diamond Creek,据说这酒的酿造过程中混入了澳洲香蕉。
天色已晚,窗外一片黑暗。附近花园的喷泉还散发着声响。我还没有困意,打开电脑。
早些时候,Alex打电话来。Alex不愧是我的Queen,真是太可爱了。我昨天夜里喝威士忌的时候给他留言说我在悉尼之外两个小时车程的地方,我说认识他这个死党真的是很幸运的,我祝福他和David一生幸福。后来Alex打电话我都没有接,结果David就说我其实是要自杀,我的留言是我的临终遗言。Alex给我打电话来跟我说这件事情的时候我都快笑疯掉了。不过这不是偶然的,因为之前有一次我曾经对他说过,我看着我家阳台外面美丽的风景,曾经想过如果我从我家阳台跳下去,跳进那美丽的风景里会如何。
其实我是很乐观的女生啊,不会轻易的想要自杀的嘛。Alex也了解我,就是David,把Alex吓得。他说他昨天夜里都没睡好。哎呀,太让我内疚了。
但是,David也太好笑了吧?!
我Icy是Alex眼中的女皇殿下嘛?女皇怎么会轻生?
傍晚我要了晚餐送到房间里。我点了鱼肉和沙拉。很简单的一道菜被餐厅弄的好复杂,搞得我撑死了。
吃了晚饭之后,我便拿着钥匙和手机去散步。我依旧戴着穿满贝壳的草帽,穿着漂亮的意大利设计师手工制作的草绿色印花丝质连衣裙,踢踏着高跟鞋。我在草地上踮着脚尖,在沙地上蹦蹦跳跳。一路的走过玫瑰花圃、漂亮的灌木长廊、有巨大树冠的古树,树林和草坪。我走过一个又一个的喷水池,还有如英国皇家一般的迷宫花园。我一直朝远方的牧场走去,直到我看到牛和马在草场放牧,我才知道,自己走了好远。
天色已晚,我开始往回走。突然我发现自己把房间钥匙丢掉了。我开始焦急的沿着自己走过的路一路找去。
抬头看见夕阳慢慢的要从远处的高山边消失了,我知道天黑之前如果我找不回来钥匙就一定会被罚款的。该怎么办呢?我只能打开手机相机的灯一点一点照着脚下的路。原本漂亮的草坪和可爱的石子路以及沙土路已经让我感到困扰,因为我穿着我最爱的Gucci高跟鞋,又怕摔到,又怕耽误时间,又怕毁坏我的鞋子。
我就那么一直一直的回到了牧场。在某一个拐角,不知道是什么力量让我突然回过头。然后我便看到了我的房间钥匙,躺在一堆石头的正中央。
那一刻,我从砂石之中捡起钥匙,攥再手心里,不敢放开。
我,找到了旅行的意义。
我终于找到了这次旅行的意义。
然后我拿出手机,拨通了他在深圳的电话。
还是熟悉的声音,我听到差点掉泪的。
“是我啊!”我说。
“哦?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
我要,怎么解释给他,才好呢?那一刻我只是兴奋的告诉他,我更加确信了——如果两个人命中注定在一起,那么无论发生多少事情,这两个人还是会在一起的。
他说过,我曾给他一家人的感觉。
但他不知道,他也曾经给我一家人的感觉。
现在的他还让我有一种家的感觉。
我们相隔那么远,可是我们却是那么的近。为什么我一直都没有体会到这一点。
我把我找钥匙的事情告诉他。其实看到天黑的时候,我是真的有点放弃了的。可是我还是觉得我一定能把钥匙找回来。
他说:“这种事情在中国肯定办不到。”
我说:“但毕竟庄园里没有人,所以我知道不会有人把钥匙捡走。”
他说:“是啊,庄园里没有人,所以钥匙才找的回来。你明白我话的意思吗?”
我问他:“那你身边有人吗?”
他说:“你知道我身边一直都没有人,可是我不知道你身边有没有人。”
那一刻我的心痛了。我蹲在饭店门口的草坪边,细细的用手指绕着一颗长出来没有被割断的杂草。
他问我:“你是不是一边玩儿手里的钥匙一边给我打电话?”
我说:“自然不是了,我好不容易才找回的钥匙,怎么可能再弄丢它。”
他说:“那我明白了。”
为什么我们俩讲话永远都像是在打哑谜?!
他突然对我说:“你是不是觉得我是一棵大树,无论你转多少圈我都会原地不动。”
我说:“你错了。真的。我觉得你仿佛就是拍卖场上最抢手的那一件收藏品,直到最后才会被拿出来拍卖。而我就是半路开始竞标的人,至今还没有人超过我出的价钱。可是我真的很怕在竞标的最后会杀出一只黑马来,把你买走了。”
我对他说了实话,我说我觉得他来悉尼是耽误他的前程。虽然他迟早都是要来悉尼续签PR的。可是对于他的事业来说,他无所谓移民与否。他的成就一定会在中国的市场上体现出来的。我觉得,悉尼会局限到他的发展空间。我不舍得毁掉他。无论他是否可以成为陪伴我过下辈子的人,我都不想自私的毁掉他。
但是,旅行的意义,告诉我——是你的,就是你的;只要你付出努力,无论失去多久,都会得到的。更何况,我和他都深知彼此在对方心中的份量。
挂电话的那一瞬间,他对我说:“小心点。”
我,挂上电话,觉得我仿佛在一瞬间变成了一个年幼的女子。
我蹦蹦跳跳的上台阶,回到了房间。
无论,以后是悲是喜。我告诉自己——“好了,冰儿,再试试看!别,千万别再轻易放弃!你已经做了这么多,你已经,为他和你们俩,做了这么多!”
[终]21.01.2011.10.09
手机闹钟在7点半准时响起,无论多晚睡去我都习惯在这个时间叫醒自己,我习惯性好好吃早饭,伸伸懒腰。早上的时光是宝贵的,是很多产的。
我起身洗漱,沐浴。昨天夜里一个人喝了大半瓶的白葡萄酒,头在莲蓬头下嗡嗡的响,仿佛滴在我身上的不是水花而是一根一根的利针。我怀疑自己又像2006年那时候,陷入了没有酒精就活不下去的恶习了。仿佛最近的一个礼拜里,我每天都在喝酒。每天都是靠着酒精入眠的。这不好,我不想这样折腾自己的身体。
不过,醒来的我,心情是甜蜜的。
我想到昨天和他在电话里说过的话,我想到上一次我们打电话联系的时候他对我说他的哥们问起他和我的事情,他说他也觉得这样耗下去不是办法,所以打电话来跟我好好的谈一谈。但当时我并没有做好准备,而且几乎是放弃了的。
突然间我就对他说:“我放弃,我放弃!”
他说:“我就知道你坚持不下去。”
我说:“我要挂了⋯⋯”
他说:“挂了就不要再打来。”
我挂了电话,一直没有打去,直到昨夜⋯⋯
一把钥匙的回归,给了我一个圆满的答复。他的声音还是那么的温柔,他对我说:“好久没有读你的博客了。”
我没有带手机,把墨镜夹在胸前,去餐厅吃早餐。路上想要好好睡一觉,所以我干脆没有要咖啡。只是要了英国早茶加牛奶。放了两片吐司进旋转的烤箱,然后把餐点都放好。坐在阳光明媚的窗边看着窗外的鹦鹉吃食。
砰砰两声,吐司从烤箱的架子上滑下来。窗外突然一阵吵杂,鸟儿的叫声混成一片。我转过头,看着有些过分耀眼的窗外——
白色的头顶有黄色羽毛的鹦鹉在鸟屋吃食,下面就是各种各样的鸟儿在吃它们吃剩下的食物——最漂亮的鸟并没有得到最好的待遇,最大的乌鸦也没有抢到最好的位置。鸟类也是有等级之分的,它们也明白谁是高贵的。后来,白色的鹦鹉飞走了,其它的鸟竟然还只是在鸟屋下面吃食,不敢飞到鸟屋上面去。可见它们对白色鹦鹉是有一种敬重的。
所以,要爬到金字塔的定点去。这样才不会吃别人吃剩下的。
离开餐厅,我拿走了一个苹果。然后去Check Out。
9点整车子来酒店门口接我。
我带走了第二天喝了一夜的那瓶2006年的空葡萄酒瓶。
我带走了脑海里印下的英伦花园的景象。
我带走了我寻找的答案。
没有离情,没有遗憾。
这是一场物超所值的逃亡。目的地是全新的起点。
我找到了,我觉得我真的找到了。
所以我可以头也不回的离开这个迷人的地方,回到原本属于我的地方去。
不再做迷鸟,做明了方向的季候鸟⋯⋯
此刻,Countrylink的火车开向Campbelltown,摇摇晃晃的带着我行驶在回家的路上。坐在我附近的小男孩在和奶奶开心的玩耍着,他的笑声很爽朗,穿透了我的Sony耳线,一直插进我的耳朵里。
听或看别人笑,自己也会跟着想笑的⋯⋯是心情的缘故,还是感观细胞的传染呢?
今天的天气竟然是如此的晴朗。
我回家的路,一片灿烂的景象。车已经开过Douglas Park了,还有一个多小时的路程了。
我困了,累了⋯⋯
是该,回到现实的梦境中,好好休息一下了⋯⋯
icybutterfly
完稿:2010年1月21日10:29
Bowral Berrima Moss Vale Sydn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