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这些文字到来得实在是太迟了。但我知道有一天,我依然需要将它们告诉给你们所有人。我时常会默默地在心里起草着,该如何把这样的一篇文字传递给你们所有人。你们之中大多人都很了解我是多么地喜欢写东西,你们也应该一直都看着我写的博客。你们之中,有些人一直陪伴在我的左右;有些人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生活在离我很远的地方。但是我承认,在我心中,你们一直都是重要的。 这是我人生里最重要的决定,我想,重要的人有权知道这个决定背后的点点滴滴。 我把自己许配给了他。 2011年8月17日,当我在他的怀里醒来时,我看得出他得意的表情。今天,是我和他决定去注册的日子。他清楚地知道,过了今天,我就会是他受澳大利亚法律保护的法定妻子了。 在这一天之前,我一直觉得这一天可以迟迟不出现。我却没有想到,这一天,真的会到来! 曾经,我是那么的心灰意冷。曾经,我也是个贪玩的女孩。曾经,我根本不想嫁人。曾经,我根本不信婚姻。 可是如今,我真的成了他的新娘。 我们只相恋了五个月的时间,如此短暂的五个月。我知道,我们的人生中并不会有太多的五个月的光阴。我知道,这五个月,是决定我人生的关键。 你们是了解我的,复杂的过往,丰富的情感经历,感情生物,多愁善感,患得患失。我总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幻想离现实距离太远。 2010年我究竟都在做什么,我根本不想去回想,你们其中有些人知道我徘徊的理由,我醉生梦死,游戏人间的活了大半年,被一个声称等了我八年的人伤了心所以就去乱伤别人的心,辗转反侧,一直没有停止。我曾经是那么的歇斯底里,差点就逼自己嫁给一个完全不爱的男人好快点解脱苦海,最后我还是在午夜梦回时惊醒。 我在倩碧的兼职悠闲自得的,受Macquarie大学学生的青睐,我的业绩一直不用操心。一直以来,我对中国客人格外照顾的口碑都是出了名的,尤其是对待那些初来乍到的中国人,除了在业务上帮助她们之外,我也会在其他方面力所能及地提供帮助。 有一次,我给一位刚刚在我这儿试了粉底的中国阿姨推荐了一套倩碧的经典护肤三部曲,特别嘱咐她要拿化妆棉使用第二步骤的洁肤水。她突然就踌躇了:“你说的这个化妆棉要到哪里去买?”我用纸条给这个阿姨写了几个我个人偏爱化妆棉的品牌,一边写一边和阿姨聊天,才知道她跟随儿子一起来澳洲移民之后,儿子爱上一个中国女孩就回国了,留下几乎不会一句英文的她和老伴。我听了,心疼极了;看看手表,Coffee Break的时间快到了,我灵机一动,便带上她一起去了楼上的百货超市。我们店里的化妆棉都是那里买的,便宜又好用,我想趁机帮帮这位阿姨。于是我穿着倩碧白色大褂的制服带她去超市,比较了一下棉花球品牌的性价比,然后陪她交了钱,对她嘱咐了几句。太专注帮她,对身后人的目光浑然不觉。我把我的电话留给了这位阿姨,让她需要翻译的时候就打给我。 我一直以为帮助别人就是力所能及的事儿,顺带着还能减肥。我从没以为做好事之后好事就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更没想过,那次对那位陌生阿姨的帮助竟然使我得到了一个男人。 2010年圣诞节期间的某个午后,我一个人守着人手不够的Million Store忙得不可开交。一个高大的亚洲男生站在男士护肤品柜台边,脖子上挂着Dr Beats的大耳麦,干净的白Tee,挡不住隆起的肌肉,手指别在牛仔裤的后袋里,人字拖,背巨大的双肩包。嚯~ 可惜当时我被几个中年妇女团团围住,面对这么一个型男的等待,还真是分身乏术。我为难的看了看一直默默站在那里等待的他,还是走过去询问他是否可以耐心再等待一下。我原本想让他去周围逛一下五分钟之后再来的,可他执意要留在原地等候。 我历来都会让那些会耐心等我的客人感到等有所值的,这一次也一样。我给这个型男做了系统的皮肤检测,又用对待男性客人特殊的销售手段让他感受了倩碧的男士护肤品。整个过程都非常的专业。我很自信地卖给他一套护肤品。男生听得很认真,很听我的话,无论我让他做什么他都没有怀疑的按我说的做了。以经验而论如此配合我们的销售手段的男士护肤品顾客是极少见的,只有少数极为绅士的男人才会对我们的推销方式不会感到尴尬,自信的去体会产品的质地,让我们自由的在他们手上涂抹产品。 在试用的时候,我习惯性的拖住他的手,技术绝对有够娴熟。不过,我还是被他手心的温暖感动了一下,于是脱口而出:“你的手好暖哦!” 那是我第一次抬起头正眼看他,他戴黑框的眼镜,满头大汗。可是却总是觉得在哪里看见过他。不过,管他呢。反正那个时候的我,正在和别人约会,根本不在乎身边出现的男人是什么样的! “哦,可能是因为我刚做完Gym吧?”型男针对我的问题回答道。 于是我峰回路转的因为他会做Gym等等的习惯入手,强调了我推荐的产品对他的重要性,并回答了他的一系列问题,在此期间,原本忙碌的店里竟然瞬间安静下来,让我可以充分的对他推销。顺利的,这个型男把我推荐的产品都买了。“爽!”我心里笑开了花,“不管你是被我的专业精神所感动了还是被我的美色‘骗’了,反正赚到了你的钱,本姑娘爽歪歪了!” 结帐后我们攀谈起来才知道他就在楼上的百货超市打工,是刚刚大学毕业的留学生,马上要继续读研究生。因为他的北京腔很浓,引起了我的兴趣。问道他来自国内哪里,他说河南洛阳。 古都又怎样?河南人啊。哦……好吧。我不是地域歧视,我就是喜欢开河南人的玩笑,不管我朋友中有多少是从河南来的朋友。 那是我和他的第一次相遇,我当时并没有把他当作一个有缘人。我一直很专业的对待我的兼职,甚至是把它当作事业在维系。无论家人多么反对我参与“专柜小姐”的这个职业,我就是义无反顾的要把这个工作做好。事实证明,没有去坐办公室,我已然是新南威尔士倩碧公司的一颗小明星,我从来没有让父母和公司失望过。我们这个地方的同事各个年龄层的都有,年长的女性都会把我当女儿一样看待,同龄的同事都感叹我工作太拼命了;大家对我都很好,也很喜欢我;这个工作环境女人太多,身边Drama不断,却几乎历来都与我绝缘。工作的时候,有几次同事介绍给我条件优秀的男性客人,我都只是一笑而过觉得他们幼稚。工作是工作,又不是去Social。只是,我真的没想到,却是这个工作,让我遇到了这个和我终生相伴的男人。 当他对我说他就在我楼上打工的时候,我跟他开玩笑说会上楼找他去玩。说实话,那就是个玩笑。我怎么可能真的上楼去找一个陌生型男去玩儿,有失我历来的霸气嘛(你们懂的,我的傻清高个性)。不过,据这个型男后来所说,他真的以为我后来一定会去找他玩儿的;我后来没去,他还小失落了呢⋯⋯ 我一直不知道的是,他其实不仅仅是一个在我上班的附近上班的型男,其实他一直都在我左右。他曾经是我的学弟、我们曾经一起去听过同一场演唱会还坐在同一个方阵、我们都是G-Star的忠实拥护者、我们也都热爱球鞋。一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我们之间有太多太多共同的朋友,许多我在夜店里熟络了的Promoter都和他曾经一起打球或者一起健身,虽然他从不曾流连于夜生活。最可怕的是,那个对我说他等了我八年的男人,竟然做过他的房东,和他一起生活过半年。 我也一直不知道的是,其实型男早都认识我了。其实很早的一天,(以下都是他个人说法,如不属实,欢迎读者去打他,但不要来骂我)他便与我在Macquarie的火车站外擦肩而过。我总是一身黑,走路带风,目空一切,像个女侠,我的长发也的确很惹人瞩目,我自信走在人群中就是很容易被区分开来。于是,他看到了我,我却不知道他看到了我。其实我总是去他那里买香烟,偶尔被他接待过,但我也从来不记得他就是后来来倩碧买护肤品的男子。其实,型男一直经过我上班的地方门口就能看得见我,但是我总是给自己穿上一层风尘的盔甲——让那些怯懦的男人不要轻易靠近的盔甲,他以为我就是那种自以为是、高不可攀、铜臭味十足的花瓶。其实,那次带着陌生阿姨去买化妆棉给她当翻译的时候,他就在不远处听见了我和阿姨的对话,才在一瞬间便改变了对我的看法,对我刮目相看了。 这些,都是命运。 没错,我真的自始至终都没有去楼上找过他。后来我几乎把他都遗忘了。 2011年静悄悄的来临。 2011年的春节静悄悄的来临。 妈妈静悄悄的来到悉尼陪我过年。 妈妈静悄悄的把我留在了悉尼回北京去了。 我最终做了一个很坚决的决定。我要,单身着,幸福的爱着自己,过下去。我做了这个决定,因为我不相信爱情了。我做了这个决定,也因为我相信,愿意与我共渡此生的人一定就在不远处,只是时机未到,他还未出现。我当时并不知道,那个人其实已经出现了,只是我还没有认出他来。 有一天,他突然出现在我的柜台前,那么突然,我竟然没有发觉。 他对我说,我推荐给他的男士2.5号水在剃须后使用很刺皮肤。我心想“又来了一个捣乱的男客人”,就忍着烦躁的情绪给他推荐了女士的无酒精3号水给他。不过,他的确好绅士啊,我得承认。和他聊天,我慢慢觉得,虽然他跟我叫嚣我们的产品不好用,但他也没有让我觉得他有多讨厌。他说话慢悠悠的,仿佛每一个字都是从肚子里浮上来的,比普通人需要更多的时间从嘴里吐出来。他的皮肤真的很好,好到我站在他面前,柜姐的地位就动摇了。他的眼镜好像蛮厚的,从侧面看好几个棱呢,估计他很爱看书(被我猜中了),学富五车——擎天柱那个Size的才拉得动的那种车。他好像很有穿衣品味嘛,头发短短,总是给人很干净很利落的感觉。他这一次换了红色的Dr Beats,是我最喜欢的颜色之一(另外两个是黑色和白色)。 我们又攀谈了片刻,这一次我竟然主动提出交换号码。听好哦:女王我,主动,要求他和我交换电话号码的哦! 后来,他跟我坦白交待了,那一次去找我买倩碧3号水,完全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的。不过,算他赚了,赚走了我的电话号码嘛。 后来他还跟我主动交待说,在那之前他还来找了我几次,可惜我当时在休假陪妈妈,所以不在上班。可见是,嗯,应该是对我早有爱慕之心才敢来骚扰我,嘻嘻! 交换完电话他就走了。那一刻我并不觉得少了些什么的,继续认真的上班了。我能期待什么?那时候我就是一个死了心的女魔头,完全就记着只要自己开心,地球就在旋转ing。男人?对那时候的我,没有任何意义。 我记得那是个礼拜天,五点下班前,他穿着制服出现在我面前,AUV,还挺帅。他拿着一瓶简易的玻子汽水,葡萄味道的。买给我的——我最讨厌的一种饮料之一——碳酸饮料。 那天晚上我查了食谱,想做美食,所以下班之后就去购物。走到半路突然从背包里拿出了那瓶玻子汽水,于是主动发短信感谢他,再次听好哦,我是主动发短信给他的,然后他礼貌的回复。我一开心,就忘记了碳酸的厉害,拧开瓶盖的时候饮料滋了我一身——“可恶的型男,送我该死的饮料,害得我在众人面前出丑”,那一刻我对天咒骂(对象是我未来的老公和一瓶无辜的汽水)。 爱失眠,是我的病。历来如此。 声称等了我八年的男子在地球对岸一直骚扰着我的内心世界,我承认,对他我曾经很没有抵抗力。那时的我,纠结的像个傻子——我渴望听到他的消息,又害怕听到他的消息。以为爱自己是最重要的,可是,却还是爱折磨自己。 突然,手机响了,型男的短信:“Sorry to bother you this late. How was [...]
Archive for 八月, 2011
亲爱的你, 现在的我,听着齐秦版的《我愿意》,抱着双腿坐在沙发椅上,敲着这些字句给你。我承认,这是个寒冷的夜晚。我承认,我的身体依然冷冰冰的。我穿着你买给我的蕾丝睡衣,性感得自己都不敢照镜子;外面裹着你厚实的浴袍寻求着温暖。 我,真的好爱你。 你,那个为我撑起全世界的你! 我,好想嫁给你,一秒都不愿再等待。 我知道你知道,在你怀中醒来早已成为习惯,你抱着我,暖暖的,懒洋洋的,然后说:“早啊~” 嗯,我就要成为你的新娘了。我们每天都这样醒来,好吗?你的胡渣,刺着我的脸颊,把我扎醒。我们不情愿的把对方从梦幻里叫醒,带到一个更加梦幻的世界里,相爱着,相爱下去。 我不要这一切都变得铜臭味四溢,我不要大钻石,我不要漂亮的嫁衣,我们只要手牵着手,牛仔裤和球鞋,一起在牧师和好友的见证下结合在一起,我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了。 除了物质,你能给我的太多,太多。我宁愿,你每天把我搂在怀里给我讲的故事便是围在我脑海的花冠;我宁愿,你缠绕着我的手指便是我最昂贵的戒指;我宁愿,不要大房子,每天只住在你宽厚的怀抱里⋯⋯ 你的名字,哦,那个动听又特别的名字。 你知道吗?小的时候我就喜欢骏马。你知道那部叫作《黑珍珠》的电影吗?那是我喜欢马匹的原因。后来当我第一次骑马,我便渴望这辈子能养一匹红色的骏马,拴在漫山遍野都是小雏菊的的山岗上最伟岸的枫树下,低头便是绿油油的草地和黄色的小花,远处有大海。每天傍晚之前,我会爬到山头去寻它,拍拍它的脖子,抚摸它油光锃亮的鬃毛,跨上它,只要俯身对它的耳朵说:“带我去最美好的地方”,它便开始在微风中奔跑。世界,便剩下了我和它。 后来,你,出现了。 名叫Pony。 我们一直都在寻找着对方,对吧?当你和你过去的爱侣在一起,我也和那些注定无法看着我老去的人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却是被命运拴在一起的。只是那条无形的红绳子纠缠得太复杂,我们都没来得及去抻直它。 当你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甚至还没认出来你——命中注定,来娶我的男人。 我怎么,这么愚钝。 你的目光,都在我身上的时候,我竟然还矜持着眺望远方,假装看不见注视着我的你。 我真的,太愚钝了。 该死的蠢丫头! 不过,聪明的你,终究解救了我。把我,从孤独万丈的深渊里,拉向这个漫天遍野被幸福占据的星球上。 你说“来世我们也要相遇”的时候,我便明白——你,是天堂派来接我走的。时日太早,你的责任,便是和我享受接下来这段美好的光阴,监督着我每天微笑,护送着和我一起走进那个Wonderland。 不许反悔,因为这是你的使命。 没关系,如果你反悔了,我就把你给追回来。 如果你抛弃了我,就算是把这个星球上的山山水水都翻一个个儿,我也要把你找回来。 有一天,你叫我“小东西”。我点点头答应。 我踢掉高跟鞋,仰着头看着你这个“大东西”,巨大的能把我这个小蝴蝶网住的大东西,吧嗒吧嗒的眨着眼睛,便笑了。 然后,我说:“我在!” 后来,我做了许多许多没有你的梦,我大声大声的喊着,凄凉的,汩汩流淌着泪水,我说:“Pony,你要去哪儿呀?你不可以走哦,你走了,我怎么办呀?” 你把我抱紧,你对我说:“我在这儿啊,我在啊!我哪儿也不去,就在这儿陪你。” 嗯,不要走。 如果你要离开,请把我也带走。 我就这一颗伤痕累累的心,你把它拼好了赶紧收好吧。我就这一辈子,你凑和凑和陪我过吧。我就这一个不想醒来的天长地久梦,你陪我把它做完吧⋯⋯ 我心里就这一句话,你听好了——我爱你,Pony。 那天晚上,我在家等你回来。我抱着你的电脑看Big Bang Theory。门锁上有钥匙插进来的声音,门被推开,有你换鞋的声音。 你知道吗?你知道吗?那一刻,我的心里,是多么的踏实。 你回来了,对我来说,是多么踏实的一件事。 我发了微博,于是,大家说:“赶紧,嫁了吧!” 是啊,赶紧,娶了我算了! 这篇文章,我想要写给你,好久了。 我,用尽全力去爱你,却,永远追不上你对我的爱。那么纯,那么深。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一张白纸。我多么希望,自己纯洁的如一朵莲花。 对不起,对不起,我的心是破碎的。谢谢你,谢谢你,把它粘好了。 这么短暂的时间,你突然把我看得如此透彻。我的一个举动,都能让你明白我。我一直都想知道你是怎么做到的。 我觉得,看得见你,我便不用再去看别的东西了。你会告诉我别的美好,做我的眼睛。而我,只要把双眼用来看你,便足够了。 我觉得,听得到你,便是最美好的旋律了。你还记得我总是缠着你让我讲故事给我吗?因为,你讲的故事,实在是太精彩了。 我这么贪吃的一个巨蟹座,却为了你拚了命的想要瘦下去。你不懂,你总是说我健康就好。可是,我觉得无论你觉得我如何完美,我都不够完美啊。 你喜欢牛仔裤,我便去偷偷琢磨它们。你每次写Assignments明明不需要我帮忙,我都偷偷的帮你做Research,哪怕最后你根本不问我意见。你不在家的时候,我老是瞎喷你的香水在房间里,还抱着你的衣服闻啊闻啊,像个变态一般的。 我最近总是同一条牛仔裤穿上好几天,还总惦记着跟你穿情侣装。最可怕的是我居然平底鞋外出,别人没见过我这样子的哦。因为我喜欢昂着头看着你的感觉,像个小傻子,可以随时被你夹着走的。 你总是突然就把我扛在肩上,仿佛你是绿巨人一样。我猜,如果我遇到了困难,你一定会像超人一样马上出现在我面前吧? 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我最感激的人是谁吗?除了我爸爸妈妈,就是你爸爸妈妈了。因为是他们把你带到这个世界上的。 你知道,当我跟你妈妈终于讲到话的时候,我有多紧张可是随后又多么放松了吗?她,好亲切哦。那个声音,和我心里面想象的未来婆婆的样子,一点都不一样,很温暖的。像是,像是我妈妈。 你知道,有一天晚上我偷偷的拍了你睡着的样子,然后咯咯的笑了半天呢。不是笑话你,而是笑话我都多大了,还偷拍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