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bussy的‘Arabesque No 1’。竖琴独奏。
Nespresso圣诞限量樱桃味咖啡粉做的Skim Milk Latte。不加糖。
Dunhill Blue。两支。
早9点的悉尼。彻夜未眠。

阳台的栏杆上挂着一排雨滴,清风拂不过,亦欲坠。
能遮下一对爱人的黑色雨伞涩涩靠在屋外的角落,伞间下未留一滩尘水。
双手握着温暖的咖啡杯中有分了层的颜色,盯着远处被云朵遮了又现泛白的天空,发呆。
世界仿佛静止在这一秒。无法轻易听到自己的心跳。
不再想睡去,只在等着这个城市醒来。

要用多少年,熬过多少时间,才能学会这份平凡、简单又宁静带来的美好?
就像是扬起一把铁铲,把全部的烦恼都已掀翻了,从此脸颊只有漫溢的笑容。
不再靠别人的目光而行走下一个脚步。
不再为得一句蜜语甜言才卷起长衣袖。
每一件事都是心安理得。做,一切就更完整;不做,却也没有所谓。
不再担心输赢。不再去争黑白。不再轻易同情。

有人说爱珍珠,因为它最初只是一粒沙。
但它成为那颗珍珠,也未尝是它的心愿。
不过弄巧成拙而已,它也得以绽放。
谁又知道,它到底是否情愿被别人把玩?
明明深埋在海底,便能见证到真的天荒地老。
在12个月不到的岁月里,彻底的从喧嚣走到沉静。
甘为一粒细沙吧,平静的躲在昏暗的大海深处,不经风浪,不受灼晒。
静静的,躺在另一粒细沙的身旁。
两粒沙,彼此凝视,相敬如宾。
不用提山盟海誓,因为它们本就身在其中。

写到这里,突然流下眼泪。

童年时有许多宏伟的梦。
自命清高,假逞巾帼英雄,超越无数豪杰,昂首毅力,目空一切。
如今遇到他,都成虚无缥缈的烟,一一散尽。
不再贪图绫罗绸缎,不再幻想琼脂美酿,不再奢求名誉威望。
只求茶余饭后,与他两个人挽起手在艳阳下漫步。

余光中装不下再多的美好,有他在身旁足以。
不求漫天飘雪的浪漫,怕他少穿了那一件御寒的衣服。
不等夏日里暖暖的听着蝉鸣,却满足于感受到他指尖的温度。
梦再美,看不到他,便迫不及待的醒来。
月再圆,若他未发觉,都仿佛缺了大半个边。

生活中有许多起伏,大惊大喜又都不再值得期盼。
一份温存的宁静,就完美了全世界。
甚至对他出现以前存在着更美丽的记忆都不屑一顾了。

二胡只有两根弦,却能独奏出沁人心脾的旋律。
奏出最美的音乐并不一定要靠铿锵有力的锣鼓或是低音大提琴带来的厚实的层次感。
有人喜欢复杂。其他人就选择简简单单。
简单,并不是残缺;也可以拥有许多精致的小细节。
简单,并不是空白。
简单,也可以很完整的让一切圆满。

年轻的时候,觉得从屋檐下伸出手去碰触雨水很惬意。
即使手指冰凉,渐渐发红,都觉得这便是美好的人生。
如今却只想静静的让自己一成不变的做他当初爱上的那个女人。
随着这个世界改变着它改变的速度,凝视他变好、变老。
让被这个万变的世界重塑的他转过身来随意的将自己改变。
变成他依旧得意爱着的那个女人。
从此,在自己的宇宙里,有了独特的公转和自传。

亲爱的:
从小,父母就告诉我,日子过了一段,就记载下自己的收获,牢牢的抓紧它们。
于是,我想静下来写个年终总结,脑海中却挥之不去是你的影子。最后,却写成了一篇相当青涩的流水小文。

主人公是你。
不过这次,即便是父母亲,也无法奈我何了。
若谈起在2011年我的所得,不是你,又是什么呢?

德彪西的这首竖琴独奏,在刚认识你的时候,常常会被我拿出来听。
不同味道的Nespresso,也被你这个不爱咖啡香的人拿来伴我轻轻的品。
还有唯自法国的Pinot Noir,和每天清晨你慰劳给我脆弱的胃的温蜂蜜柠檬。
渐渐的,我会不停的问你:在过去那么久的岁月里,你究竟去了哪里?
然后你会笑着揉揉我即将要挂在睫毛上的浏海,又翘翘我的下巴,轻声说:我一直都在啊,你不也是?只是我们都还未将彼此找到!
躲猫猫原来是一种很残忍的游戏,下辈子咱俩都不许玩儿!答应我,勾勾小指!

后来,人们便都说我幸福了。哇,我拖着下巴眨了眨眼得功夫,你就把妖魔鬼怪都打跑了,我可以随性的去搭建不会让自己再受伤的那座堡垒了,再也不用对一块砖的存在与否患得患失了。堡垒里的那个我,因为你的出现,竟然蜕变得坚硬如金了!所以,城墙是否牢固,也没那么重要嘛其实!
谢谢你威严的一瞪眼让我变得小心翼翼,更加爱惜自己。谢谢你甜美的一微笑让我的眼泪全都蒸发掉,变成了冰糖块块许久都无法融化掉。谢谢你让我发觉你看不得我受一点委屈竟然可以那么胆小。谢谢你让我又多了一对儿爸爸妈妈还有许多许多在乎我的亲朋好友。
算你走运。我总是得长大的嘛,刚好被你把长大了的我捡到,又刚好你是个会好好珍惜的有心人。如果说是你改变了我,其实是善意的谎言。许多成长,是我迟早都要领悟到的,你只是刚巧见证了我领悟它们的过程,就傻傻的和我相爱了。
就这样,我也,傻傻的和你相爱了。

可是,有一样东西,并不是我可以轻易的学来的。没有你的成全,我也许一辈子都难以学会。
——那就是“平凡、简单又宁静的美好”!

若不从昨夜的梦中醒来,又怎么会坠入今夜的美梦中去呢?
在你之后,我终于可以彻底的丢弃许多不切实际的幻梦,也终于可以拾起更多原本没有勇气去实现的梦想。
翅膀上多了这“平凡、简单又宁静”的光圈,就真的离美好又近了许多了⋯⋯

2011年要过去了,你的Icy,长大了许多。

Icybutterfly
写于平安夜的早晨
悉尼

我知道,这些文字到来得实在是太迟了。但我知道有一天,我依然需要将它们告诉给你们所有人。我时常会默默地在心里起草着,该如何把这样的一篇文字传递给你们所有人。你们之中大多人都很了解我是多么地喜欢写东西,你们也应该一直都看着我写的博客。你们之中,有些人一直陪伴在我的左右;有些人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生活在离我很远的地方。但是我承认,在我心中,你们一直都是重要的。

这是我人生里最重要的决定,我想,重要的人有权知道这个决定背后的点点滴滴。

我把自己许配给了他。

2011年8月17日,当我在他的怀里醒来时,我看得出他得意的表情。今天,是我和他决定去注册的日子。他清楚地知道,过了今天,我就会是他受澳大利亚法律保护的法定妻子了。

在这一天之前,我一直觉得这一天可以迟迟不出现。我却没有想到,这一天,真的会到来!

曾经,我是那么的心灰意冷。曾经,我也是个贪玩的女孩。曾经,我根本不想嫁人。曾经,我根本不信婚姻。

可是如今,我真的成了他的新娘。

我们只相恋了五个月的时间,如此短暂的五个月。我知道,我们的人生中并不会有太多的五个月的光阴。我知道,这五个月,是决定我人生的关键。

你们是了解我的,复杂的过往,丰富的情感经历,感情生物,多愁善感,患得患失。我总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幻想离现实距离太远。

2010年我究竟都在做什么,我根本不想去回想,你们其中有些人知道我徘徊的理由,我醉生梦死,游戏人间的活了大半年,被一个声称等了我八年的人伤了心所以就去乱伤别人的心,辗转反侧,一直没有停止。我曾经是那么的歇斯底里,差点就逼自己嫁给一个完全不爱的男人好快点解脱苦海,最后我还是在午夜梦回时惊醒。

我在倩碧的兼职悠闲自得的,受Macquarie大学学生的青睐,我的业绩一直不用操心。一直以来,我对中国客人格外照顾的口碑都是出了名的,尤其是对待那些初来乍到的中国人,除了在业务上帮助她们之外,我也会在其他方面力所能及地提供帮助。

有一次,我给一位刚刚在我这儿试了粉底的中国阿姨推荐了一套倩碧的经典护肤三部曲,特别嘱咐她要拿化妆棉使用第二步骤的洁肤水。她突然就踌躇了:“你说的这个化妆棉要到哪里去买?”我用纸条给这个阿姨写了几个我个人偏爱化妆棉的品牌,一边写一边和阿姨聊天,才知道她跟随儿子一起来澳洲移民之后,儿子爱上一个中国女孩就回国了,留下几乎不会一句英文的她和老伴。我听了,心疼极了;看看手表,Coffee Break的时间快到了,我灵机一动,便带上她一起去了楼上的百货超市。我们店里的化妆棉都是那里买的,便宜又好用,我想趁机帮帮这位阿姨。于是我穿着倩碧白色大褂的制服带她去超市,比较了一下棉花球品牌的性价比,然后陪她交了钱,对她嘱咐了几句。太专注帮她,对身后人的目光浑然不觉。我把我的电话留给了这位阿姨,让她需要翻译的时候就打给我。

我一直以为帮助别人就是力所能及的事儿,顺带着还能减肥。我从没以为做好事之后好事就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更没想过,那次对那位陌生阿姨的帮助竟然使我得到了一个男人。

2010年圣诞节期间的某个午后,我一个人守着人手不够的Million Store忙得不可开交。一个高大的亚洲男生站在男士护肤品柜台边,脖子上挂着Dr Beats的大耳麦,干净的白Tee,挡不住隆起的肌肉,手指别在牛仔裤的后袋里,人字拖,背巨大的双肩包。嚯~ 可惜当时我被几个中年妇女团团围住,面对这么一个型男的等待,还真是分身乏术。我为难的看了看一直默默站在那里等待的他,还是走过去询问他是否可以耐心再等待一下。我原本想让他去周围逛一下五分钟之后再来的,可他执意要留在原地等候。

我历来都会让那些会耐心等我的客人感到等有所值的,这一次也一样。我给这个型男做了系统的皮肤检测,又用对待男性客人特殊的销售手段让他感受了倩碧的男士护肤品。整个过程都非常的专业。我很自信地卖给他一套护肤品。男生听得很认真,很听我的话,无论我让他做什么他都没有怀疑的按我说的做了。以经验而论如此配合我们的销售手段的男士护肤品顾客是极少见的,只有少数极为绅士的男人才会对我们的推销方式不会感到尴尬,自信的去体会产品的质地,让我们自由的在他们手上涂抹产品。

在试用的时候,我习惯性的拖住他的手,技术绝对有够娴熟。不过,我还是被他手心的温暖感动了一下,于是脱口而出:“你的手好暖哦!”

那是我第一次抬起头正眼看他,他戴黑框的眼镜,满头大汗。可是却总是觉得在哪里看见过他。不过,管他呢。反正那个时候的我,正在和别人约会,根本不在乎身边出现的男人是什么样的!

“哦,可能是因为我刚做完Gym吧?”型男针对我的问题回答道。

于是我峰回路转的因为他会做Gym等等的习惯入手,强调了我推荐的产品对他的重要性,并回答了他的一系列问题,在此期间,原本忙碌的店里竟然瞬间安静下来,让我可以充分的对他推销。顺利的,这个型男把我推荐的产品都买了。“爽!”我心里笑开了花,“不管你是被我的专业精神所感动了还是被我的美色‘骗’了,反正赚到了你的钱,本姑娘爽歪歪了!”

结帐后我们攀谈起来才知道他就在楼上的百货超市打工,是刚刚大学毕业的留学生,马上要继续读研究生。因为他的北京腔很浓,引起了我的兴趣。问道他来自国内哪里,他说河南洛阳。

古都又怎样?河南人啊。哦……好吧。我不是地域歧视,我就是喜欢开河南人的玩笑,不管我朋友中有多少是从河南来的朋友。

那是我和他的第一次相遇,我当时并没有把他当作一个有缘人。我一直很专业的对待我的兼职,甚至是把它当作事业在维系。无论家人多么反对我参与“专柜小姐”的这个职业,我就是义无反顾的要把这个工作做好。事实证明,没有去坐办公室,我已然是新南威尔士倩碧公司的一颗小明星,我从来没有让父母和公司失望过。我们这个地方的同事各个年龄层的都有,年长的女性都会把我当女儿一样看待,同龄的同事都感叹我工作太拼命了;大家对我都很好,也很喜欢我;这个工作环境女人太多,身边Drama不断,却几乎历来都与我绝缘。工作的时候,有几次同事介绍给我条件优秀的男性客人,我都只是一笑而过觉得他们幼稚。工作是工作,又不是去Social。只是,我真的没想到,却是这个工作,让我遇到了这个和我终生相伴的男人。

当他对我说他就在我楼上打工的时候,我跟他开玩笑说会上楼找他去玩。说实话,那就是个玩笑。我怎么可能真的上楼去找一个陌生型男去玩儿,有失我历来的霸气嘛(你们懂的,我的傻清高个性)。不过,据这个型男后来所说,他真的以为我后来一定会去找他玩儿的;我后来没去,他还小失落了呢⋯⋯

我一直不知道的是,他其实不仅仅是一个在我上班的附近上班的型男,其实他一直都在我左右。他曾经是我的学弟、我们曾经一起去听过同一场演唱会还坐在同一个方阵、我们都是G-Star的忠实拥护者、我们也都热爱球鞋。一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我们之间有太多太多共同的朋友,许多我在夜店里熟络了的Promoter都和他曾经一起打球或者一起健身,虽然他从不曾流连于夜生活。最可怕的是,那个对我说他等了我八年的男人,竟然做过他的房东,和他一起生活过半年。

我也一直不知道的是,其实型男早都认识我了。其实很早的一天,(以下都是他个人说法,如不属实,欢迎读者去打他,但不要来骂我)他便与我在Macquarie的火车站外擦肩而过。我总是一身黑,走路带风,目空一切,像个女侠,我的长发也的确很惹人瞩目,我自信走在人群中就是很容易被区分开来。于是,他看到了我,我却不知道他看到了我。其实我总是去他那里买香烟,偶尔被他接待过,但我也从来不记得他就是后来来倩碧买护肤品的男子。其实,型男一直经过我上班的地方门口就能看得见我,但是我总是给自己穿上一层风尘的盔甲——让那些怯懦的男人不要轻易靠近的盔甲,他以为我就是那种自以为是、高不可攀、铜臭味十足的花瓶。其实,那次带着陌生阿姨去买化妆棉给她当翻译的时候,他就在不远处听见了我和阿姨的对话,才在一瞬间便改变了对我的看法,对我刮目相看了。

这些,都是命运。

没错,我真的自始至终都没有去楼上找过他。后来我几乎把他都遗忘了。

2011年静悄悄的来临。

2011年的春节静悄悄的来临。

妈妈静悄悄的来到悉尼陪我过年。

妈妈静悄悄的把我留在了悉尼回北京去了。

我最终做了一个很坚决的决定。我要,单身着,幸福的爱着自己,过下去。我做了这个决定,因为我不相信爱情了。我做了这个决定,也因为我相信,愿意与我共渡此生的人一定就在不远处,只是时机未到,他还未出现。我当时并不知道,那个人其实已经出现了,只是我还没有认出他来。

有一天,他突然出现在我的柜台前,那么突然,我竟然没有发觉。

他对我说,我推荐给他的男士2.5号水在剃须后使用很刺皮肤。我心想“又来了一个捣乱的男客人”,就忍着烦躁的情绪给他推荐了女士的无酒精3号水给他。不过,他的确好绅士啊,我得承认。和他聊天,我慢慢觉得,虽然他跟我叫嚣我们的产品不好用,但他也没有让我觉得他有多讨厌。他说话慢悠悠的,仿佛每一个字都是从肚子里浮上来的,比普通人需要更多的时间从嘴里吐出来。他的皮肤真的很好,好到我站在他面前,柜姐的地位就动摇了。他的眼镜好像蛮厚的,从侧面看好几个棱呢,估计他很爱看书(被我猜中了),学富五车——擎天柱那个Size的才拉得动的那种车。他好像很有穿衣品味嘛,头发短短,总是给人很干净很利落的感觉。他这一次换了红色的Dr Beats,是我最喜欢的颜色之一(另外两个是黑色和白色)。

我们又攀谈了片刻,这一次我竟然主动提出交换号码。听好哦:女王我,主动,要求他和我交换电话号码的哦!

后来,他跟我坦白交待了,那一次去找我买倩碧3号水,完全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的。不过,算他赚了,赚走了我的电话号码嘛。

后来他还跟我主动交待说,在那之前他还来找了我几次,可惜我当时在休假陪妈妈,所以不在上班。可见是,嗯,应该是对我早有爱慕之心才敢来骚扰我,嘻嘻!

交换完电话他就走了。那一刻我并不觉得少了些什么的,继续认真的上班了。我能期待什么?那时候我就是一个死了心的女魔头,完全就记着只要自己开心,地球就在旋转ing。男人?对那时候的我,没有任何意义。

我记得那是个礼拜天,五点下班前,他穿着制服出现在我面前,AUV,还挺帅。他拿着一瓶简易的玻子汽水,葡萄味道的。买给我的——我最讨厌的一种饮料之一——碳酸饮料。

那天晚上我查了食谱,想做美食,所以下班之后就去购物。走到半路突然从背包里拿出了那瓶玻子汽水,于是主动发短信感谢他,再次听好哦,我是主动发短信给他的,然后他礼貌的回复。我一开心,就忘记了碳酸的厉害,拧开瓶盖的时候饮料滋了我一身——“可恶的型男,送我该死的饮料,害得我在众人面前出丑”,那一刻我对天咒骂(对象是我未来的老公和一瓶无辜的汽水)。

爱失眠,是我的病。历来如此。

声称等了我八年的男子在地球对岸一直骚扰着我的内心世界,我承认,对他我曾经很没有抵抗力。那时的我,纠结的像个傻子——我渴望听到他的消息,又害怕听到他的消息。以为爱自己是最重要的,可是,却还是爱折磨自己。

突然,手机响了,型男的短信:“Sorry to bother you this late. How was ur day?”

我回给他:“It is late… Not bad… Yours?”

你们是不是以为从那开始我们就按着剧情,短信传情传出感情的?屁咧!气死手机公司算了!我回复给他短信之后,当晚竟然就再也没有回音了。哇,女王大失面子啊。泪奔!

我真的是被这个型男气得半死,居然敢玩儿弄我的情绪!气得我那天晚上睡得特别香。

第二天我约了一个在Facebook上聊的特别开心的姑娘一起吃饭,又穿了一身很风尘的服饰,秀出了自以为迷人的大长腿,长发飘飘,一身红披风那叫一个飒爽。我不夸张,这身打扮配上悉尼春天的微风,的确很博回头率。

在Macquarie下了火车之后,我为了晚上下班不会迟到,去买从Macquarie去City的车票,目空一切的往售票机走去,踩着高跟鞋,踢得地板咯哒得非常瞩目。突然有一个人把我叫住,真是冤家路窄——不回我短信的可恶型男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我那叫一个尴尬啊⋯⋯

算了,他还能给我掘条地缝让我跳怎么地?昂首挺胸,我面露笑容——阴险的笑容。

最沉痛的是,他身边还杵着一个小鸟依人的小女孩儿——这么早一起坐火车,女朋友,姘头?

不管了,我和他随便调侃了几句就拿上班做理由离开了案发现场。实在是不想和让我闹心的男士扯上关系。

但是说实话,我在走到上班地点的路上,心里真的是一肚子火——别扭,真的,特别别扭。不过,我强烈的抗压能力让我很快就恢复到上班的心情来。我总是说,我有一个Working Mode,只要Switch On,一切就都安了。

下午休息之前,型男突然出现在我的柜台前。尴尬!“妈呀!还有完没完了?”我在心里骂道。

他约我去我抽烟的地方喝咖啡。买了两杯咖啡,还是我掏的钱!他在我心里的分都扣成负的了!

但是,说实话,和他聊天真的很Soothing。他仿佛可以看穿我一般的,总是能把话说到我的心坎里。后来我才知道,早上站在他旁边的那个蛮可爱的小女生也是他在碰巧遇到我之前碰巧遇到的以前的同事,(是上天特地派来让我对他吃第一次醋的)。后来我才知道,他前一天晚上没有回短信是因为iPhone这个牛大X的手机开着短信功能时气泡浮上来的时候声音太小他没听到。(所以我一直是黑莓族嘛,不误事儿。)

我们互相关注了微博,于是有了今天让大家每天起鸡皮疙瘩的我们的疯狂的晒幸福。

那天晚上,我和姐妹去了一个可以抽雪茄的酒吧。我买了雪茄回家,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雪茄剪。气得要死便也发了微博感叹。天天,我的微博总是为了很多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唠叨,估计很多人都觉得我很烦吧?

反正,从那一天开始,我们便真的短信传情了。你们也知道,我Flirting的功力还是小有名气的。有的时候,我会勾搭他跟我多说几句,所以开很多话题;有的时候,我会连着几条短信回复都不超过三个字儿,让他着急上火;有的时候我会故意不回短信,让他猜疑;有的时候我又会特别殷勤的跟他撒娇。反正就是这么个过程。

但是,我发誓,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真的只是和他在Flirt。我从没有觉得我和他会真的有发展的前途。我找不到不和他发展的理由,但是我觉得我应该只是寂寞,只是想找个能度过无聊岁月的有趣的朋友。我承认我幼稚地想在这一季的生活里搞一个不会让人心碎的浪漫插曲,对方一定要是个比我还单纯的善良的男人。我承认我很罪恶地有过这样不堪的想法。但我知道,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是上天,在给我们寻找一扇门,一扇只要其中一个人轻轻一推,两个人就能恍然大悟的门;一扇只要打开,就能让我从妖精的暗黑世界飞入天使的明媚蓝天的门。

那一阵子,我的MSN名字就真的变成——“我在这个把我当成妖精的世界里等待那个把我当成天使的人的出现⋯⋯”

我真傻,那个人真的已经出现了,我竟然还傻到不去把他抓紧!

有一天我在微博上求助,因为我找不到张雨生《河》的mp3。他下载了给我,发到我Hotmail。我白痴到没有去检查那个版本我iTunes是否识别,就感激地许诺要包饺子给他吃。结果,他发邮件给我的那个版本,根本不能听。害得我白激动了半天。可是,承诺都有了,必须得给他包饺子了!我真能给自己找事儿。

没过几天,我又发了神经,订了Hunter Valley的酒店,订了Wine Tasting Tour,收拾了行李就出发一个人去旅行了。我不知道自己受了什么刺激,在那个声称等了我八年的男人的事故中,我已经奄奄一息,却还是如此无法放下。我和那个人的未来是那么虚无缥缈的看不到结果,我却放不下。我对许多姐妹说起,其实我知道我只是自己给自己找借口,我知道姐妹们其实都在为我的无知捏一把汗,我却还是固执。于是我一个人离开了这片对我来说已如废墟的城市,假装是寻求答案,其实只是去逃避。

临走前,他暗示我不要带着太多负担去旅行。我猜他大概明白我心里还是有情感困扰的吧,毕竟他是个很聪明的男子。

在酒店里,我和他还是不断的发短信。我买来比在悉尼市里要便宜很多的新西兰葡萄酒,我一个人横躺在特地申请的King Size上滚来滚去,崩溃的灌着自己。我承认,借着酒精的力量,我清楚的感觉到自己是想要回到悉尼的。我想,我是那个时候便喜欢上他的,即使没有见过他几面,他的样子却是越发清晰的。我甚至想要打电话给他听听他有些沙哑的声音。酒精,是个很神奇的东西;明明是应该虚幻的入梦的。却是酒精,让我从梦境中清醒的。我,喜欢上了一个和我以前约会的男子大不同的型男——特别正经,特别坦诚,特别善良的男子。

我发短信邀请他来我家吃饭,让我把饺子这个承诺给履行了。我真的这样做了。又是我主动的。

你们不要以为是我先喜欢的他啊。我可没输给他!他发誓他是从第一次和我面对面交谈那次喜欢上我的!所以,真的是他追的我!你们要相信我!

反正,那次旅行,我玩儿的很开心,很醉。从早上开始喝酒,我和他从早上开始继续发短信,我发了购物单给他让他给我搞定晚餐的食物,这样我就可以安心的回家收拾我的旅行包了。我买了很多瓶酒,多到自己都提不动了还在买,后来连同行的旅客都开始怀疑我是酗酒女了。

那是让我无助的回程的路,我一个人提着很多很多瓶葡萄酒,还有行李。提着,提到手臂被划出一道一道红色的血印。好几次,我难过的走在去回程的火车站路上的时候,我都很想哭。一个女生,如果太任性,还是无法好好生存。我就是如此一个任性的女生。

那一刻我感到的无助是让人恐惧的,我突然发现我不能执拗地认为我一个人能快乐的活下去。我需要人的照顾,我需要一个男人,一个会懂我的男人,一个会疼我,会让我任性,却也管着我不能太任性的男人。

幸好,那天晚上,他真的来了。

我把自己打扮成一个邻家女孩的模样,即使是约好的饺子宴,我还是怕他误会之前那通是Booty Call。

我做饭给他吃,我承认那是很幸福的一种感觉。不是因为我给喜欢的人做饭,只是他给了我这个巨蟹女一个散发母爱的时机。

天晓得为什么,那顿晚餐我做的百分之百完美。连我自己都惊了——从前无论自己在厨房里多么自信,总会出点小状况,不是这个放多了,就是那个放少了;但是那一次,没有人能明白我做的菜有多好吃,没人能解释我怎么第一次就刚巧把他的胃给迷住了。番茄汁Paprika德国香肠,炒蔬菜,猪肉白菜大葱馅儿的水饺和红烧肉——奇怪的组合。

那个时候,他已经稍微了解了我的一些喜好。比如,我爱喝咖啡,还爱喝酒。所以,当晚,他也给我带了一瓶酒。他说,让我教他品酒。后来,我才发现,其实他的确也是有一些基础常识的,在他面前,我也没有什么可以显摆的。他,只是很绅士的在给我面子罢了。

他突然说,他有个东西想要送给我。我打开他搞得怪寒颤的包装纸,看到的,是一个雪茄剪。我没有办法解释当时我到底有多么的感动。不久之前发的一条微博竟然被他看到。他告诉我这个雪茄剪有多么难买,我不难想象——一个不抽烟的男生,到处给我找这个连名字都不知道怎么叫的古怪玩意儿。他,真的好有心啊。

我是一个很容易被收买的女人,我必须承认。只是,想要收买我的手段,我的确见太多了,所以便开始刁钻了。对我来说,别人对我的好,哪怕只有一点点,都会触动到我。我很会自我防备,但是怎么说呢,我又觉得自己很不会保护自己。仿佛别人只要感动我一下,我就必须得感动别人十下。我觉得,这和我小的时候受到的教育有关。爸爸总是说我善良过头了。我虽然从不觉得善良是错,我却明白人善被人欺的道理。可是,眼前的这个男子,让我完全世俗不起来。以前如果一个男人想要靠送礼来讨好我,我会矛盾,会觉得恶俗,会纠结,会怀疑。但是在我面前的这个男人,他身上有一股特别的魅力,就是他让我深刻的体会到他的单纯,他让我觉得我的完整是不完整的,他让我开始憎恨自己不是一张白纸。

那一夜,我们举着酒杯不知不觉的聊了很多,我们喝了很多杯,最后我们都微微醉了。我们肩并肩坐着,只是借着最后的力量在聊天。我发誓,我对他没有任何非分之想,只是想要把肚子里许许多多的苦恼都说给他听。而他,始终和我保持着一个距离,不远,伸手可及,但是绝对不含一点暧昧。一切,都只是刚刚好。

我给他在客厅铺了地铺,便晕晕沉沉的睡去了。是他的短信给我叫醒的,但是他已经不在我家了,没有留字条,只是默默的去上班了。

那天,我和姐妹约好在家开我们每周一次的酒精Party。我简直是疯了,前一晚宿醉,第二天又约姐妹来我家喝酒。

那是极度疯狂的自杀行为——我和小姐妹两个人喝了6瓶酒,包括红葡萄酒,白葡萄酒,香槟和清酒。我真的太崩溃了,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做到的,我和她四瓶的时候就已然倒了,竟然还叫来朋友在家玩儿纸牌,继续喝酒,直到六瓶直接干掉。

最可怕的是,我们居然还和一群Promoter约好去唱K,简直是不要命了。我发短信给他,让他也来。他说他觉得和大家不熟悉,怕不方便出席;我仿佛是带着命令的语气把他给叫来的。很可惜的是,他来的时候,我根本已经躺在我家地上不省人事了。

我不知道我和她两个女孩是为什么喝了那么多,但是我一直记得那天我们是那么开心,那么开心。我们俩仿佛两个孩子一样,无忧无虑的,只是喝酒,只是喝酒。仿佛,酒精能把我们带进天堂一般。

酒精,把他带给我。疯过了,散场了,轮到我出丑了——撒酒疯,吐。我完全是喝断片儿的状态。他,一个和我几面之交的男人,只是被朋友嘱咐了几句,便留下来一直照顾我,我在他面前哇哇大吐,满脸都是泪水;我说着奇怪的话。

我在不清醒的状态,拉着他的手,对他说:“你不知道,我有多么喜欢你。”

我说了这样的话吗?至今,因为我的断片儿状态,我都没有办法考证,唯一只有他知道。我醒来的时候便吐,吐了就睡,没多久就又开始吐。然后,到了凌晨三点,我醒来的时候终于不吐了,开始清醒了的时候——我看到一个影子,静静的坐在我床边的地上,傻乎乎的,盘腿坐着。他,真的,就是那么一动不动的坐着,看着我。

我不知道你们谁懂,那时候,那种心情,你们谁有过?就是,一个男生,看着你对着他哇哇大吐,说了一大堆不着边际的胡话,却帮你把家里收拾的特别干净,然后连着几个小时里,他只是静静的坐在那里,目不转睛的盯着我,帮我盖被子,像一个随时Stand By的士兵,等待着我这个疯丫头发号施令。

我这辈子,已经太久没有体会到这种安心了。你,一个女生,近在咫尺的活生生的女生,在他面前;他唯一想做的,却只是保护你,照顾你。你的一句“我喜欢你”,就把他牢牢的拴在那里,心甘情愿的帮助你,不求回报的对你说“没关系”。这样的安心,我真的,太少得到了。我见过的好男人不多,我觉得我都抓住了,只是我和他们相遇的时候错了;只是我和他们相遇的时候我还不够好。现在,我准备好了,这个男人,就在面前,如果我不和他在一起,我一定是这个世纪最可笑的傻子了吧?

那之后的某一天,我一贯光临的腹痛又一次来打扰我了。我早早睡去,却被他吵醒,他问我是否想见他,我的回答很冷漠。他说,他在我家楼下,只是想我,只是想看看我好了点没有。我的心又一次的被他弄暖了,我原本不想放他上来,却怎么也无法再强硬下去了。

我们便进入了一个不明不白的阶段。他对我说他爱我,他不停的问当初我喝醉了对他说我喜欢他是真的假的,他对我是那么的疼爱,从内心到外在。他看不得我的委屈,连一个小小的Paper Cut都会让他皱眉。无论我做多少菜他都会一点不剩的吃光。我喜欢穿高跟鞋是出了名的夸张,有的时候我走累了,脚磨破了,或者耍娇气了,他立刻就蹲在我跟前让我爬到他肩上,他背着我走。多少次,数不清了,我这个庞然大物被他扛在背上,我可以清楚听到他喘息的声音,可是,问一句累不累,他一定会摇头,直到我吵着让他放我下来。每次做饭之后,我一走进厨房开始洗碗,他就大吼一句“放着我来”,让我边儿歇着去了。

可是我这个绝世大混蛋啊,我的眼神却在躲闪。还是那个——所谓的等了我八年的男人。我放不下,几乎他每一次打电话来,我就会崩溃一次。我深刻的记得,某一个夜晚我和他在家做Yoga,我站在前面,他站在身后学我的动作。Yoga是多么惬意的运动,黑着灯,点着蜡烛,好放松。可是,突然间,那个人就打来电话,接到之后我们就开始在越洋电话里吵架,吵到房顶都快被我掀翻了。

你们一定觉得他恨死那个男人了吧?有一天,当我发现那个人曾经做了他半年的房东的时候,我问他对那个人的感受,他只是静静的告诉我他觉得那个人很不错,给我列举了许多他们在一个屋檐下生活的事情,说得很平常、也很客观。他没有说一句那个人不好,也没有试图说服我对那个人死心。

但是,他却不知,那个人却对我说觉得他很不好。话,说得很难听。

比他早出生十年,竟然如此的没有气度。换作你们,你们会怎么想这个问题。男人是不能放在一起比的,只要在一起比,高低一目了然。

一个是只会让我发火掉眼泪的男人,一个是看着我为别人发火掉眼泪揪着心却还是不离不弃、依旧对我充满信心的男人。你们说,我的选择,有错吗?

我知道,看到这里,你们都想骂我混蛋了。没错,我自己在心里都不知道骂了自己多少回了。我怎么,能这样的去折磨一个如此爱我,如此宽容的男人?他的心,也是肉长的,不是吗?

那是一个很平静的夜晚,我记得很清楚,我陪他回到他的家里。他突然间,就开始放范玮琪的《最重要的决定》,那时候她和黑人的婚礼在即,世人都在为他们祝福。他放着那首歌,放着那首歌,我的眼泪便翩然落下。他看到我又在哭泣着,便走过来轻声的问我:“怎么又哭了?能告诉我为什么哭吗?”

眼前站着的,是一个拉住我的手便不会松开的男人。他只想看着我笑着,看着我笑着便会笑了。我知道,他便是那个就算家里只有一粒米都只会让给我吃,哪怕身上只有一件草席也会脱下来为我取暖的人。我知道,跟着他,哪怕没有风光贵妇般的生活;也一定会是最被疼爱的。我知道,如果我让他离开我,这种感觉就真的找不到了。他焦急的看着啜泣着的我,他的眼神里写满了疼惜,写满了心痛。

我把头,狠狠的埋在他的肩头,我狠狠的哭泣。那不是我第一次在他面前为了另一个男人哭泣。那一次,我肆无忌惮的哭泣,仿佛是要把心掏空一般的伤心。

然后,我的脸上挂着泪水,我对他说:“从这一刻开始,都结束了。我,再也不会为了别人难过了。”

他,把我拥进怀里。

我知道,从那时开始,我就是,他的了。彻底的,是他的了。我的心,是他的。我的心里,只有他。

我把这些故事讲给一些悉尼的姐妹,我带他见了我悉尼的姐妹,大家都为我感到开心。因为他是那么的体贴。

不知道多少次,他下班之后赶来City,只为了接Party之后的醉醺醺的我回家。哪怕一口酒没喝,一口饭没吃,上来就帮我和姐妹结帐买单。他就是那么不顾一切的为了我的安全,来接我回家。他不是为了证明什么,也不是为了取悦谁,他只是觉得,姐妹们是来陪我的,所以姐妹们也理所当然受到他的照顾。我是珍惜我的姐妹们的,这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安全还是要他出力来负责的。

我记得有一次我和同事聚会,然后和姐妹去吃甜点,走之前同事灌了我两杯香槟,直接把我喝傻了。我第二天醒来都不记得怎么到家的,直到我后来看了短信才知道,他看到我Facebook Check In,才找到我到的地方;怕打扰到我,他给我喜欢吃甜点的姐妹点了一道特别的甜点,让服务生端到我们桌子上想给我惊喜。后来没想到,我竟然醉到连这件事情都不记得。如果不是喝醉了炫耀给同事的短信在我手机里保存着,我自己都不会发现他为了我做过这些。

4月22日,我去VOLAR玩儿,他依旧在凌晨来接我回家。路上的时候,我醉得倒在他的怀里,我清楚的记得他对着我的耳朵说:“我爱你”,无法控制的,我也发自内心的对他说:“我爱你”。

他竟然以为那又是我喝醉之后说的疯话。Icy啊Icy,你到底是疯到什么境界,连一句简单的“我爱你”,他都无法分辨你是否是酒后撒的酒疯啊。

第二天在他怀里醒来的时候,他迫不及待的对我说“我爱你”,我还是回答他“我爱你”的时候,他才真的相信,我也是真的,彻底的沦陷,爱上了他。

我是如此的爱他,不是因为他是爱我的,是因为我终于明白了,在这么多的岁月里,我手边缺少的那个对的人,就是他。我们曾经和别人相爱,我们和错的人在一起,为的,只是能够在对的时间相遇对的彼此。我们经历了那么多的时光,那么多的伤感,才真的走到一起。我没有理由不告诉他我是真的爱上他了。我真的,爱上他了。

你们要相信我,我真的是,如此的爱这个男人。

不,不,我不需要任何人的相信。我只要自己坚信,自己爱上了一个值得爱的人。

在和他相识之后的日子里,他每天都会送我上班,给我买咖啡。我说我爱喝蜂蜜柠檬水,他就混给我喝。同事们都认识了他,都喜欢上了他,都在我耳边说:“Icy,you are so lucky!”他从来没有间断过。他Day Off的时候,也会每天早早起来送我去上班。他下学后也会赶到我休息的时候来陪我。我们是如此的形影不离,这一切,他一直做着,从来没有抱怨过比别人少睡几个小时懒觉,就只是默默的陪伴着我。

我喜欢闯红灯过马路,他总是狠狠的拉住我说:“你这个傻丫头,怎么这么不小心,万一被车撞到了,我到哪儿找你这么好的老婆啊?!”

我有的时候甚至怀疑,我到底好在哪里?一个长发长腿又会做饭的女孩儿,到哪里找不到呢?于是我开始戒烟,戒酒,戒Clubbing。我习惯了他突然就会在人群中拉着我的手奔跑,习惯了他突然就找到我的嘴唇亲吻。每次下班之后看到他的时候,是我最幸福的时候,因为那和我四目相对的双眼可以轻易的出卖他等待我出现的心。每次离开他的时候,我都难以按奈心里的不舍,回过头,他一定会在原地注视着我,我不知道他每次会在那里原地不动看着我消失后多久才离开。他对我的每一个朋友都是那么的善良,生怕因为他的存在耽误了我和朋友们交流的时间。他又总是担心和我太温存影响了我的工作,一个人犹豫着是否该早早离开。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以前我只是想要找到一个像爸爸一样爱我的男人我就谢天谢地了。可是他做到的许多事情,真的跨越了我的想象。

于是,我兴奋的向爸爸妈妈炫耀。而他,也把我的事情讲给自己的父母。

我生日来临的时候,他一直不知道该怎么帮我度过,因为今年我偏偏决定不举行派对庆祝生日了。最后他决定,要带我离开悉尼。

我们去了布里斯班、黄金海岸。

要知道,我是一个不喜欢和别人旅游的人。我喜欢一个人出走,去那些我想去的地方,走走停停,十分随意。但是这一次,让我明白的是,他的存在,让我了解了旅行的意义——最美的,不是眼前的风景;最美的,是无论走到哪里,都有他的陪伴。最想去的地方,不是最美的地方;最想去的地方,就是他的心里。

我发现,我爱的无可救药了。

那,便是后来我们开始决定结婚的动机之一。

爱,也是我们决定结合的唯一理由吧?只有因此,我们才会更单纯的幸福下去,你们说,我说的不对吗?

我曾经,一度的告诉他,我对爱情没有了信仰。是他,给我找回了信念。他让我相信幸福,他让我明白了太多。

我不用去多说他的优点,我相信你们很多人的爱人也都有同样的优点,不然你们不会给我做了那么多美好的榜样。对于那些还在单身的你们,我真的想要告诉你们,真爱真的存在,管他持续多久,只要你相信,只要你肯相信,只要你坚持,就一定会继续的在那里,照耀着你,保护着你缺乏安全感的,脆弱的心。

爸爸答应我们婚事的那一天,我吐了。我第一次相信了,人真的是会在受刺激之后呕吐的。

那天,爸爸告诉我:以后无论我受了什么委屈,都将不能再在他面前任性。我明白了,现在,我们结婚了,我们得到的不止是幸福的肯定,还有一份责任。

我们只用了五个月来磨合,这对爱侣来说,其实是微不足道的五个月。哪怕这五个月再幸福,毕竟是热恋的五个月。以后的路,很长,很长;挑战,更多,更辛苦。决定结婚,因为我已经做好准备去接受不同的挑战。我看到自己的不完美,但是我知道,只要有他在,我就会不断的离完美更近一些。我们,会包容彼此,共同的鼓励,相依为命。这,就足够了。

这,就是我对你们所有人,包括他在内,最简短的承诺。这个承诺,却是最难维系的,可是,我相信,我会不顾一切的去努力的。

我,离你们眼中的那个完美女人的标准,还差的远呢。我知道,我们都不是完美的。可是,这就是督促我们让婚姻继续下去的最好的动力——永远,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永远要朝着他心目中的完美配偶而努力。

现在,我只需要一件事了。就是,看到这里,你们都能祝福我们。该交待的,我尽量交待了。

我亲爱的宝贝们——那些,我答应要做伴娘的宝贝们,对不起,我这辈子没能做你们的伴娘;那些,我答应要和你们一起幸福的宝贝们,对不起,我先把自己许配给了别人,留下了年轻美好的你们;那些我不太熟悉却一直默默关注我的宝贝们,谢谢你们还在这里。我会一直写下去,让所有的幸福,都不仅仅是幸福。

这是我,最重要的决定。请你们,支持我,鼓励我,监督我。让我,把这份美好,持续⋯⋯

icybutterfly

2011年8月18日

悉尼

 

亲爱的你,

现在的我,听着齐秦版的《我愿意》,抱着双腿坐在沙发椅上,敲着这些字句给你。我承认,这是个寒冷的夜晚。我承认,我的身体依然冷冰冰的。我穿着你买给我的蕾丝睡衣,性感得自己都不敢照镜子;外面裹着你厚实的浴袍寻求着温暖。

我,真的好爱你。

你,那个为我撑起全世界的你!

我,好想嫁给你,一秒都不愿再等待。

我知道你知道,在你怀中醒来早已成为习惯,你抱着我,暖暖的,懒洋洋的,然后说:“早啊~”

嗯,我就要成为你的新娘了。我们每天都这样醒来,好吗?你的胡渣,刺着我的脸颊,把我扎醒。我们不情愿的把对方从梦幻里叫醒,带到一个更加梦幻的世界里,相爱着,相爱下去。

我不要这一切都变得铜臭味四溢,我不要大钻石,我不要漂亮的嫁衣,我们只要手牵着手,牛仔裤和球鞋,一起在牧师和好友的见证下结合在一起,我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了。

除了物质,你能给我的太多,太多。我宁愿,你每天把我搂在怀里给我讲的故事便是围在我脑海的花冠;我宁愿,你缠绕着我的手指便是我最昂贵的戒指;我宁愿,不要大房子,每天只住在你宽厚的怀抱里⋯⋯

你的名字,哦,那个动听又特别的名字。

你知道吗?小的时候我就喜欢骏马。你知道那部叫作《黑珍珠》的电影吗?那是我喜欢马匹的原因。后来当我第一次骑马,我便渴望这辈子能养一匹红色的骏马,拴在漫山遍野都是小雏菊的的山岗上最伟岸的枫树下,低头便是绿油油的草地和黄色的小花,远处有大海。每天傍晚之前,我会爬到山头去寻它,拍拍它的脖子,抚摸它油光锃亮的鬃毛,跨上它,只要俯身对它的耳朵说:“带我去最美好的地方”,它便开始在微风中奔跑。世界,便剩下了我和它。

后来,你,出现了。

名叫Pony。

我们一直都在寻找着对方,对吧?当你和你过去的爱侣在一起,我也和那些注定无法看着我老去的人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却是被命运拴在一起的。只是那条无形的红绳子纠缠得太复杂,我们都没来得及去抻直它。

当你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甚至还没认出来你——命中注定,来娶我的男人。

我怎么,这么愚钝。

你的目光,都在我身上的时候,我竟然还矜持着眺望远方,假装看不见注视着我的你。

我真的,太愚钝了。

该死的蠢丫头!

不过,聪明的你,终究解救了我。把我,从孤独万丈的深渊里,拉向这个漫天遍野被幸福占据的星球上。

你说“来世我们也要相遇”的时候,我便明白——你,是天堂派来接我走的。时日太早,你的责任,便是和我享受接下来这段美好的光阴,监督着我每天微笑,护送着和我一起走进那个Wonderland。

不许反悔,因为这是你的使命。

没关系,如果你反悔了,我就把你给追回来。

如果你抛弃了我,就算是把这个星球上的山山水水都翻一个个儿,我也要把你找回来。

有一天,你叫我“小东西”。我点点头答应。

我踢掉高跟鞋,仰着头看着你这个“大东西”,巨大的能把我这个小蝴蝶网住的大东西,吧嗒吧嗒的眨着眼睛,便笑了。

然后,我说:“我在!”

后来,我做了许多许多没有你的梦,我大声大声的喊着,凄凉的,汩汩流淌着泪水,我说:“Pony,你要去哪儿呀?你不可以走哦,你走了,我怎么办呀?”

你把我抱紧,你对我说:“我在这儿啊,我在啊!我哪儿也不去,就在这儿陪你。”

嗯,不要走。

如果你要离开,请把我也带走。

我就这一颗伤痕累累的心,你把它拼好了赶紧收好吧。我就这一辈子,你凑和凑和陪我过吧。我就这一个不想醒来的天长地久梦,你陪我把它做完吧⋯⋯

我心里就这一句话,你听好了——我爱你,Pony。

那天晚上,我在家等你回来。我抱着你的电脑看Big Bang Theory。门锁上有钥匙插进来的声音,门被推开,有你换鞋的声音。

你知道吗?你知道吗?那一刻,我的心里,是多么的踏实。

你回来了,对我来说,是多么踏实的一件事。

我发了微博,于是,大家说:“赶紧,嫁了吧!”

是啊,赶紧,娶了我算了!

这篇文章,我想要写给你,好久了。

我,用尽全力去爱你,却,永远追不上你对我的爱。那么纯,那么深。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一张白纸。我多么希望,自己纯洁的如一朵莲花。

对不起,对不起,我的心是破碎的。谢谢你,谢谢你,把它粘好了。

这么短暂的时间,你突然把我看得如此透彻。我的一个举动,都能让你明白我。我一直都想知道你是怎么做到的。

我觉得,看得见你,我便不用再去看别的东西了。你会告诉我别的美好,做我的眼睛。而我,只要把双眼用来看你,便足够了。

我觉得,听得到你,便是最美好的旋律了。你还记得我总是缠着你让我讲故事给我吗?因为,你讲的故事,实在是太精彩了。

我这么贪吃的一个巨蟹座,却为了你拚了命的想要瘦下去。你不懂,你总是说我健康就好。可是,我觉得无论你觉得我如何完美,我都不够完美啊。

你喜欢牛仔裤,我便去偷偷琢磨它们。你每次写Assignments明明不需要我帮忙,我都偷偷的帮你做Research,哪怕最后你根本不问我意见。你不在家的时候,我老是瞎喷你的香水在房间里,还抱着你的衣服闻啊闻啊,像个变态一般的。

我最近总是同一条牛仔裤穿上好几天,还总惦记着跟你穿情侣装。最可怕的是我居然平底鞋外出,别人没见过我这样子的哦。因为我喜欢昂着头看着你的感觉,像个小傻子,可以随时被你夹着走的。

你总是突然就把我扛在肩上,仿佛你是绿巨人一样。我猜,如果我遇到了困难,你一定会像超人一样马上出现在我面前吧?

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我最感激的人是谁吗?除了我爸爸妈妈,就是你爸爸妈妈了。因为是他们把你带到这个世界上的。

你知道,当我跟你妈妈终于讲到话的时候,我有多紧张可是随后又多么放松了吗?她,好亲切哦。那个声音,和我心里面想象的未来婆婆的样子,一点都不一样,很温暖的。像是,像是我妈妈。

你知道,有一天晚上我偷偷的拍了你睡着的样子,然后咯咯的笑了半天呢。不是笑话你,而是笑话我都多大了,还偷拍你。

以后,如果你欺负我,我就把它拿出来欺负你。

你会欺负我吗?你敢吗?你敢吗?我有你妈,你姥姥,你弟弟。你一家人撑腰呢!

哇哈哈哈哈!

如果不小心给你生个儿子,以后我皇权就无可动摇了吧。

欺负我?敢!

Pony,还记得,我问你,这么久了,你都去哪儿了吗?

现在,我才明白,即使你和可爱的娇娇在一起的时候,你已然还是在等我的。虽然那时候你一点都不知道,但是,其实你的内心世界里,有一棵小苗一直想要长出来。直到后来,娇娇成全了这颗小苗破土而出。

虽然,在漫长的日子里,我也许常常会吃那个可爱小妞的醋。但是其实我还是要感激她。因为她,你才能变成今天这幅男人样;她把你调教的不错,相当厉害;因为她的抉择,我才能赚到今天的你。如果有一天,你们重逢,记得要好好的,感恩的,给她一个温柔的眼神。告诉她:“你是个好女孩儿,我很幸福,所以,祝你也幸福!”

娇娇送给你的优秀男友证书,我会一直替她好好的保存着,那,记载着一个女生曾经的用心。也是我想要颁发给你的证书。不过,既然她都替我证明了你的好,我就不用重复颁发了。

我给你的那些特权卡,要好好保存哦。你可以用它们,换来很多很多Icy的吻,一定会让你变得更壮硕的,因为我的吻,是最甜的。比奶油还强悍呢。

我给你的海誓山盟,你也要认真的记好。别人可没有这个荣幸和我一起实现,被你赚了个大便宜,你还不谢天谢地?

我这么唠叨,你怕了没?

我写哭了,你,看哭了吗?

每次看我写得东西你都掉眼泪,没出息的笨蛋。

为我流泪。我会记得的。

以后,我会用让你更多微笑的努力,来爱护你这匹骏马的。

Pony啊,Pony。

你这个有福气的家伙,娶了我,你下辈子幸福啦。

你喜欢吃的,我都做给你吃。你不爱吃的,凡是有营养的,我都做给你吃。你不吃,我把你嘴撑开,给你顺着食道灌下去。

你要乖乖的,健康的,成长。

你要变成一个白发斑斑的,爱Icy的老男人。然后,牵着我的手看夕阳。

你要牵着我的手,和我一起老去。

不带剪刀、石头、布的。没的挑,非你不可。

这辈子,我就赖着你了。

如果你不要我了。

万一,你不要我了⋯⋯

我来世就变成你的马,把你追回来。

如果我不能把你追回来,我就真的,真的,会变成那个挂在天上的太阳,让你下一辈子,下下辈子,以后,一直,每一个轮回,都温暖的。

老公,老公。

我爱你。

让我,做你的老婆。

哪怕,就,给我这一世的机会,让你幸福一次,就好。

让我,把你养得白白胖胖的;让我陪着你每天微笑着;让我伺候你,伺候你爸爸妈妈,伺候你一家人;让我陪着你到老,好吗?

先不要说下辈子怎么样,就让我,跟你,这一辈子,像今天一样,过下去,每一天,过下去,好吗?

我要,嫁给你了!

我就要,嫁给你了!

你们听好,我,就要嫁给Pony了!

我是,最快乐的!

我在这个把我当作妖精的世界上,终于,遇到了那个把我当作天使的天使了⋯⋯

 

除了忘记向长辈们说我们娜娜是多么秀外慧中的一个女子之外,我觉得我的演讲总体来说还是不错的⋯⋯

婚礼很开心,具体情况大家可以向Facebook参考,图片如冰雹般袭来,非常爽快!

Enjoy~

 

尊敬的长辈,以及在座的各位!首先,请允许我,对大家能够出席今天的婚礼,并一同见证我甜美的闺蜜Christina和英俊潇洒又风度翩翩的Michael情感的幸福果实表示由衷的感谢!虽然悉尼渐渐寒冷,我却因为这对新人的结合而感到温暖;我相信大家也一定颇有同感。

 

当Christina让我在这儿献上婚礼祝词的时候,我很爽快的答应了!我以为,做了六年多的姐妹,在她的大日子里说几句话应该难不倒我!事实是,从接下这个任务一直到此时此刻,我都在为我的这个承诺紧张到发抖!

 

很多人都知道,我个人常常在私下会开玩笑称呼Christina为“女王”。因为这个女人气场实在是太强大,总是给人一种至尊无尚的高贵气质。我曾经很认真的设想过,把这个姑娘娶回家的男人需要具备的素质;我觉得,能让Christina叫上一声“老公”的男人,绝对不一般。最初,当我看到伴郎Jake将这对新人介绍给对方的时候,我曾经在心里担忧过;但我忽略了新郎勇于挑战自我和追求完美的精神与信念!很幸运的,他们俩能够成为彼此毕生的挚爱,牵绊着踏过从今往后的每一寸幸福的泥土,携手欣赏生命里的每一片美景!在这个世界上,不是每一个人都如愿以偿的可以守护着自己最爱的那个人,但是Christina和Michael都做到了!

 

看着这一对俊男美女,从陌生到熟悉,从并肩同行到紧握双手;我无时无刻不在被感动着。大家也许并不了解,今天这一波又一波的甜蜜,更是被许多你们不为所知的奋斗、付出以及努力酝酿出来的!从他们恋爱开始~至今,有许多地方都非常值得我们大家去领悟、去借鉴:无论生活带给这一对爱人什么样的奇遇,不管多么艰辛,他们都不离不弃,珍惜着缘分的来之不易,并同心协力的为这个社会奉献着。

 

瞧瞧他俩,绝不轻易放过任何一个牵手的机会。相信我,他们历来如此,无论合时何地见到,他俩总会羡煞旁人!这对新人,仿佛是为对方的出现而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他们走在一起,这个世界便完美了!他们让我明白了真爱,也让我看到了从爱情升华出的情感!我知道,他们不仅成为了彼此下半辈子的信念,他俩的结合一定也为许多人坚定了追求幸福的信念!

 

所以我提议,让我们举杯,共同感受这杯中之喜的熏陶与鼓励,一起祝福这对金童玉女!

 

Christina Cai,Michael Cai,祝愿你二人,相濡以沫,白头偕老,永浴爱河!

 

Cheers

Frank Sinatra,Norah Jones和小野丽莎;高跟鞋,7厘米;薄纱花边连衣裙,短到只能保证无风之时不会走光;长发,遮住三分之一的脸颊;烟熏妆;无镜框眼镜,偶尔可以装个可爱…… 你错了,这并不是我周末夜晚的约会。面前没有低音大提琴和爵士鼓,没有和我眉目传情的Bar Tender,只有一群挥着汗水对身旁人大呼小叫的大块头们,围着两个高高架起的篮筐尽情竞技。而我,是这个属于Sydney Kings的训练场场边唯一的雌性生物;我这一身打扮,加上iPad放着的音乐,让我身处的这个画面显得格外的不和谐。

 

不久前的某个夜晚,我站在台球桌旁和几个男生一决雌雄;突然间我们聊起NBA总决赛以及这个赛季里发生的许多令我们啧啧称奇的状况。我突发奇想——这个世界上会否有一个男人对球类运动毫无兴趣呢?在我对异性的记忆中,我仿佛是从未主动去与一个男人关注的运动抵抗过的。如果他们告诉我周五晚上转播橄榄球联赛,我绝对不敢把约会定在同一时段;如果今晚他们的硬盘里装进了从哥们儿那里Copy过来的转播录像,我便会提前进行一番房间里一会儿必定啤酒香飘的心理建设。奇怪,是何时何地,何人何事让“Love him?Gotta love his balls”的思想在我心里根深蒂固的?

 

无论是三五好友,一盘花生米加几瓶好酒;还是身临现场呐喊助威;或是自己亲自去参与一场球赛。即使是一个书呆子或是一个注重形象的型男,球赛的存在几乎是让人脱胎换骨的。有一年回国的时候,被平时西装革履、朝九晚五的177先生约在体育场看了一场足球联赛。因为堵车,进场的时候球赛已经开始,身边此起彼伏的骂球声将男性友人的评球声淹没,也把我瞬间击垮、吞没。我穿着一套及膝露肩的小礼服完全像个置身事外的傻子,也压根无法得到任何异性的注意力。177先生是个眼镜男,但在那场球赛进行中,他的行为反让我“大跌眼镜”——他甩掉西装,挽起衬衫袖口,紧张的抖腿,破口大骂对方球队。然而球赛结束后的那个将西装披在我身上,为我拉车门的他完全让我无法将之前和当下的两个形象合为一体。

 

“你们男人至少会爱上一种球类比赛的!”我突然扭过头对下场喝水的182先生说道,“想想你的哥们儿,篮球、足球、橄榄球、网球、台球、高尔夫甚至是羽毛球、乒乓球……”

 

“有道理,那么你觉得是为什么?”182先生咽了口水,问道。

 

男人的这一辈子,无非是不断的迂回于证明自己与征服别人之间。正是这二者的反复与相辅相成,推动了男人们的成长与进步。这二者犹如存在于雄性动物的血液中,只是浓稠度不同。野蛮人以工具对抗,文明人不可相互残杀;到了球场上的男人,就像是用另一种形式被赋予了一种武器——他们用力量,速度和技巧证明自己,操纵手中的“武器”,赢得胜利。他们可能归属于一个团体,或只身奋斗;目标,是为了成为胜者,称王称霸甚至引导一个时代。而作为这项运动的观赏者的男性们,从中陶冶了情操,放松了精神。进一步说,那些会对某一个球员或球队迷恋的男人,往往会在心灵上找到一份寄托,或是寻找一个能够影射自己的偶像,并渴望证明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而更加关注那个球员或是球队。

 

从队友手中顺利接球,三分线外立定,身体重心压低,膝盖微弯,接着力量从脚根一直上升到手指,手腕顺势一拨,球在空中划了一个漂亮的抛物线——进了,又一个漂亮的空心球。然后182先生回头骄傲的看了看我。

 

那一秒,握着咖啡杯,虽然没有理由,我还是笑了。

 

 

在最初认识182先生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紧握着对“爱情”和“婚姻”半信半疑的学说,成日对此高谈阔论;182先生往往只是注视着我,微笑而沉默。

 

紧接着,仿佛全世界的女人都嫁了!大S,范范,孙燕姿,侯佩岑;还有那个幸运的成为王妃的Kate。今年,我大学时期的三个很亲密的姐妹也会先后在悉尼和中国举行她们的婚礼。我看着总是含情脉脉盯着我到发毛的182先生,握着酒杯,昏昏沉沉的打开阳台的门,俯瞰着悉尼迷人的夜景,放声大叫:“死丫头们,都嫁人了做什么?留下我孤单一人,怎么办?”

 

“Shut up!”楼上某个阳台传来一句粗口,伴随着重重的关门声。

 

182先生终于大笑。

 

我的好友Therese Yacoub在她的新书≪Sex,Spirit and the Soul of Therapy≫之中爆料了自己出席丹麦王妃婚礼时的感受,可是让我更为震惊的却是她在那场皇家婚礼的进行中做出了离婚的决定。他陪她参加了大婚。看着那对新人走在红毯上,再看看坐在她身边的他,她知道他们当时并不相爱。那么相识以后,婚姻以前呢?这也许就是我一直自我迷惑的。

 

这是一道轨迹,几乎人人都要重复的轨迹﹣我们经过青春期,发育健全之后便开始寻找自己的配偶;时机到了,结婚生子,养儿育女……不同的是,有些人声称他们在这其中经历了爱情;更有甚者表示他们一生里拥有过许多段这样那样的爱情。对于这些“画外音”们的层出不穷,我选择习惯性的堵住耳朵。

 

我也曾经和不同的男子相恋,结局都是分开。后来我甚至习惯了这一条连锁反应:相识,热恋,磨合,争吵,冷战;结果我选择了离开。也许,“逃避”用在这里会更恰当!这几场漫长的马拉松似的感情,每一段都让我的姐妹们误以为我会先披上婚纱;结果她们却先于我戴上了闪耀的钻戒。虽然我从未抱怨过自己在这些男人身上浪费了青春,但我却总是诅咒-如果不是他们,我也不至于对男女之间的关系产生消极倦怠的情绪,冷眼看待别人的感情;越来越理智化,越来越丧失激情与期许。我祝福别人,却不再看好自己。在其它方面宠爱自己,但告诉自己,不要去奢求“爱情”,更不要去设想“婚姻”。

 

“都是无稽之谈!”我抿干了杯中从猎人谷带回来的干了吧唧的白葡萄酒,手伸向酒瓶,轻描淡写着我对婚恋的看法,“一个像我这样的女人若想要得到幸福,男人是绝对靠不住的;一切,归根结底还是得靠我自己!”我对我孤身一人的猎人谷之旅侃侃而谈,当我说起我扛了八瓶酒回来,整个人累到虚脱的时候;我承认,我心里很苦涩,“别人往往到了这个时候就对我说:你看,你身边还是得有个异性照顾你吧!可是与其面对分别,我宁愿不要遇见。不然,如果我只身一人发生了什么,便会徒然悲伤!”

 

“最后一杯!你喝醉了!”182先生攥住酒瓶,用大拇指按住旋转瓶盖。他的手碰到了我的手指,很是温暖。我们第一次遇见的时候,他也是和我在不经意间碰到了手。他一直有一双很温暖的手,很配他看我的眼神。

 

第二天,在短信里,我对他说起他手心的温度。他回复道:“能让你感到温暖让我很欣慰。同时我也希望可以让你重新拾起对‘恋爱’的信念。”

 

我在Youtube上回顾了一遍威廉王子和王妃exchange vows時候的畫面,又碰巧在微博上瞥见了范范和黑人的婚礼片段,突然觉得有一股热流遍及到身体里的每一支血管末梢。

 

手机铃声响了。是182先生。

 

“…… 以后无论发生什么,不要悲伤。有我在!”

 

Forever Always⋯⋯

Posted: 12/06/2011 in Uncategorized

像是怕他会蒸发一样的将他抱紧,在今年冬季每一个寒冷的夜晚。我醒过来看着跟前的男人,熟悉又陌生的。

从我们在一起的第一晚,他就在那里。我醒来,他的手便把我握紧着。我就是那样,把自己交给他了。

我总是不肯睡去,精神的像一只老鼠。他说:“宝贝,为什么总把眼睛睁开呢?”因为我害怕闭上眼静,他就消失了~

这么多日子的一个人,突然间每一晚都有一个人在枕边陪着我,那种奇妙的感觉挥之不去的在我的卧室蔓延着。我常常会在惊醒的清晨通过外面投射进来的微弱的光盯着这张脸。

我知道,他是爱我的。

他用一切的可能证明给我,他从不浪费一秒的时间。

因此,所有的人都知道,我是真的恋爱了。所有的人都能感觉到,这一次,和从前,是不一样的;这一次,Icy不再是“玩玩而已”;这一次,这个男人不再只是炮灰。

娜娜小姐婚礼彩排那夜,悉尼照旧寒冷。五个女人聚在那个有些阴冷的老教堂里瑟瑟发抖。彩排开始的时候,我们都在哆嗦。然后,牧师弹奏起婚礼进行曲的那一刻,我承认我真的有眼泪含在眼眶。

我写完她婚礼晚宴的演讲稿,他帮我计时,我静静的读着;我被自己写的那三分半的词感动了。自己的姐妹一一披上婚嫁,我想到的不是自己。

因为此时,我也很幸福的。

我也,对他如是说着。

他给我的快乐,不仅仅是抵御今年冬季的寒风。当他吃光我做的所有美味,我看着看着就饱了。

他说Forever,我说Always。这就是我们了。

他一夜都握着我的手,我不用再在人潮涌动的时候寻找一双手。这就是满足了。

我看着牛奶机将牛奶打成泡沫,看着咖啡从咖啡机里滴落;我想到的是我们不畏辛苦孕育出的每一分甜蜜。

我们站在冰箱前面,从几百个带有磁力的字块中寻找着自己的情感宣言。两个人像两个爱玩儿拼字游戏的孩子,静静的把对对方的话拼在上面,贴满了冰箱上层的门。

“你是我的”——我们的心上都被彼此贴上了如此的标签。

“你会因我而快乐”——这便是副标签。

“Forever and Always”——这是保质期。

对我而言,时间的长短已经不重要了。信念,便是全部了。他在这里,以后有多遥远,已不再重要了。

那一夜,我酒醉醒来,紧紧攥着的男人;从那一刻到现在,很努力的寸步不离的守在我身旁。我抱怨,我渲泄,我为生活感觉到甜美,他都领会。

“美好”是一个很沉重的字眼。现在的我,哪怕独自一人,却也会笑着。因为,即便是我独自一人,我的肩头,都有他轻轻拍过的温馨。

上班前,我们静静的亲吻。我习惯第一个转身,但是我一定会回头望向那个位置——他会站在原地看着我离开。

在每一个即将重逢的片刻,我几乎是疾驰去的。想到可以看到他惊讶的眼,就是抬起脚跑起来的动力了。

每一个抱着iPad忽略他的瞬间,抬头看看他噘着嘴的不满,我就想笑了。

做饭烫到了手臂还是走路磕到了膝盖,哪怕不疼都有人疼了。

有的时候,我看看他的脸,便傻笑着“你怎么这么爱我呢”的在心里偷偷问了。

亲爱的:

你怎么这么爱我呢?

谢谢你,无论我做多少饭,你都会大口吃光,让我很有成就感。

没关系,如果你胖了,我就吃成一个胖子来搭配你,所以我们都大口吃饭吧⋯⋯

谢谢你,为我打扮得更加“Icy的男人”,难为你了,我总是要求那么高;可是无论我要求多么高,你都做得到。

没关系,如果你为我把钱都花光了,我就跟着你一起去上街乞讨,大方的晒幸福。

谢谢你,无论天气多么冷都先让我暖起来。

没关系,虽然我的手总是冰凉的,但是我的心总是热乎乎的,像我为你烧的汤一样烫的。

谢谢你,总是第一个赶到我的面前,摸摸我的脸,我就不寂寞了。

没关系,即使不在你身边,我都不会害怕孤单了,因为我们的美好回忆好多好多的,想也想不完的,所以我不会无所事事了。

谢谢你!

那么爱我为什么呢?

不管,不管。

如果你以前觉得值得,我就都觉得值得了!

我也,很爱很爱你的。

你要记得呀,只要你也记得,我们就可以更加快乐的把你的Forever和我的Always扛在胸口了⋯⋯

奇怪,那么沉重的字眼,说起来都变得轻松了呢!

你说,你使了什么魔法?

你是我遇到的,最迷人的魔法师了!你让我着迷,你让我为“爱情”这个字眼着迷着。

所以,我现在要回你身边抱抱了!

记得,要给我一个很温暖的拥抱哦~ 就像以前的每一个拥抱一样的深刻!

我爱你!

icybutterfly

此生去过最美的角落,该算是九寨沟外不远的黄龙五彩池了。所有人都高度缺氧的情况下,我一个人蹦蹦跳跳的登上了海拔三千米的高度,看到了无与伦比的美景。耳畔,是淡淡的清风,将一个沉睡的心灵吹醒。

时隔多念,我突然记起了当时的心情。

很久没有感受过如此爱一个人了。

一个半年前还完全陌生的脸孔,就这么躺在一尺以内的距离里。呼吸轻盈,他静静的睡去。

我的手里捧着于道泉和曾缄分别翻译的仓央嘉措的诗集,合上那深遂的诗篇、厚实的纸张。我撇过脸,看着这个突然走入我生命的男子,就这样占据了我生活全部的章节,却让我没有一点反抗的束手就擒。

他的手还攥着我的一丝头发,胸前隆起的肌肉随着呼吸起起落落。我伸出手去抚摸他的脸颊,他的耳畔,还有他的喉结。然后我俯身亲吻了他左脸上的那只眨着的眼,嘴唇碰到他的睫毛。

“但曾相见便相知,相见何如不见时。安得与君相决绝,免教生死作相思。”

我关上床头灯,亦关上我读书时开启的很Cosey的爵士乐,轻轻的掩上卧室的门,走到客厅,从他存放他衣物的口袋里拿出了他白天穿着的发白的灰色毛衣,上面还有熟悉的香奈尔BLEU的清香。我把脸埋进那件衣服里,深呼吸;然后把它连带里面的白色Tee一起套在身上,赤裸着下半身,钻进我的小红沙发椅。

用他送给我两个月纪念时候的S.T.Dupont点燃了烟盒里抽出的一支BLEUE Vogue。自从戒烟开始,便用它代替了Fine Cut。

我环绕着这个我窝了两年多的公寓,突然发现随处可见他的存在。他喝了一半的饮料,他的手机和钱夹,他买来的立可拍,还有他附在送给我的第一个礼物上的写给我的纸条。

在这之前我一直试图摘掉我房间里留下的所有过去的痕迹,那贴的满满的相片墙被我清空。现在,上面全都是我和他的合照,还有我们给彼此的拍照。我们手牵手的幸福,全部在这个房间里弥漫着。我完全不觉得拥挤。

我买了桃心型的笔记本,我对他说:“以后每次我对你有不满,都会用撒娇的语气写在这上面。你不可以偷看。然后如果哪一天我们不得不分别,我就把那个本送给你,你便可以在思念我的时候翻开。”

他点头微笑说“好”,看着我把那个本合上。

然而,这辈子第一次的,我突然不想在一个本子上写满自己对情人的不满,而是反而想要把我的不美好都忏悔在上面。

我想到这一切的时候,连自己都被自己感动了。胸口此起彼伏的痛着,用右手摸摸左边胸口,便甜蜜的忘却了所有的悲哀。哪怕付出会让我体会到一丝的不愿与艰难,我都想要试试看。只要,只要结局是好的。

我们在名店旁徘徊,为的是一对情侣戒指。上一次去那里的时候,是告诉姐妹我看重了什么样的钻戒,姐妹就可以告诉那个想要娶我的男人以便他参考。我看着那个两克拉的蝴蝶结Cartier,我心里喜欢,却觉得真的是少了点什么。我不爱那个男人,我心里很确定。我去那里,只是因为我确定那是一个真心真意想要娶我的男人。

而今,我完全只是带着他闲逛。在此之前,他对此毫无打算,还是个心思阳刚又年轻的男人。眼前的这一切对他来说尚未是他人生规划的一部分,只是期许,而已。他也许误会了,我从不在乎那些石头是否闪亮,那颗指环是否坚硬,当我的手被他牵着。我不在乎他帮我戴上的是一环金银,还是路边随便的一颗螺母。只要,戴上那环给我的,是他。只要,他也愿意戴上同样的一环在手指上,便好。

我们只是,初尝人间禁果的两个无知的成年了的孩子。我们都无畏日后也许会日渐沉痛的伤痕一道一道的留在彼此的心间,却还是义无返顾的去爱,在内心中憧憬山盟海誓,有对方相绊。

那双眼,含情脉脉的看着我的时候,我的脸颊突然燃起了熊熊的火焰,烧得我发灼。瞳孔仿佛被迷住一般⋯⋯

我想,带他吃尽人间美食,饮尽琼脂玉液;我担心喂到他嘴边的每一口出自我手的晚餐不够饕餮之味;我想让他只穿最舒服的鞋,披最温暖的袄;我想让他躺在最柔软的床上,睡在如我发丝一般柔软的枕巾上入梦;我想让他只看见最无暇的我。

然而,对他而言,这一切都不重要。

他只是,深沉的说:“无谓,无谓,我,只要有你,便好。”

此话是如此的中听,胜过《飞鸟集》里最美丽的辞藻。一直在我心中,盛开成一朵碧海般清澈的莲花,花瓣上的纹路丝丝清晰,如同他张开的手掌。莲心上挂着颗颗欲滴的露水,苦涩中划过淡淡的清香⋯⋯

爱上他,便是大声走在情人港的桥边说笑,路过的行人听到,目送着我们的身影咧开嘴。是被,这一对陌生的情侣,感化了。于是,冬夜无需以“冷”相喻。

未入冬前,悉尼已被称“寒”,世人唏嘘。

我却从未愁于加一件衣。因为,多的,不仅仅是一个温暖的怀抱。那些入耳即化的甜言蜜语,那些被他做在手下的行动,那些被他驱走的风雨,都被我埋在肌肤的最深层,成了我对来季低温最强的抵御。

许多年前,在黄龙住下的那一夜,我在藏民家的一角盘腿而坐,身旁是一群疲惫的陌生人,喝着难以下咽的奶酒,吃着不知名的小吃,为了消除对秋夜低温的恐惧。藏族的女孩为我们献上哈达,围在颈间;对每一个人的额头轻声唤着“吉祥如意”。

她问我们:“想听些什么,让我为远道而来的客人缓缓唱来。”

席下无人相应,我抬头望着有些尴尬的她脸上的那片通红。

“就唱一段《红河谷》吧。”我说。

那是,女主人公葬身炮火前,面对着远方守卫的将领们唱起的一首藏语歌谣。她知道,对面传来的歌声将把她的生命吞没。她的爱人,将带着守城的士兵们冲上来,将这群侵略我们伟大疆土的禽兽一一打败,赶出世代属于藏族人的土地。

歌声在这狭小的空间里盘旋着,我仿佛看见一颗一颗的音符随着晚风跳动在我的膝间、我握着酒杯的之间、还有每一个客人的发梢。然后,蜕变成迷人的雪莲。

仓央嘉措那年是怀着如何的心思写下了这一道一道的诗词。我捧着手边的书,听着Barb Jungr翻唱Kinks的《Waterloo Sunset》

Dirty old river,must you keep rolling,flowing into the night

People so busy,make me feel dizzy

Taxi light shines so bright

Every day I look at the world from my window

Chilly is the evening time

Waterloo sunset’s fine

Terry meets July Waterloo station every Friday night

But I’m so lazy don’t want to wander

I stay at home with dad

But I don’t feel afraid

As long as I gaze at Waterloo sunset

I am in Paradise

在认识他那么久的日子里,我都告诉他我是如何如何的不相信爱情。然而,爱情就是在这对此万劫不复的信仰中,悄然重生了。让人分不清始末,就这样降临在我肩头。然后,我伏在他的双腿之上,听他说着情话,却不自觉呢喃出一句“我爱你”。

那是我发自内心最真实的三个字,我不需要思索更多的形容词或副词,只是简单的主谓宾,即可。

很奇妙的,感情。

他的出现让我的生命完整。

仅此而已。

仅此足以。

他给了我坐在这里炫耀幸福,敲击起上面的文字的勇气。

仅此而已。

仅此足以。

他让我感受到每一分每一秒的美好,没有人可以同样做得到。

仅此而已。

仅此足以。

睡得如一个孩童一般,在我的宽大而慵懒的床上。在性的激情充斥过后的夜晚,一对如腻蜜罐的情人都渐觉疲倦然相拥而睡,这世上有什么能比的上这般美好?

我爱上了这样一个男子,一个让我没得挑剔的男子。

他为我的每一个梦划上句号,将我从仙境拖入现实,却让我对那些虚幻无所迷恋,只愿在世俗中沉沦。

因为我在他怀里。

他在醒来后一遍一遍的告诉我“嫁给我”。他会突如其来用一句“我爱你,Icy”打破沉默,展开下一轮似水的交谈。他在我闭上眼坠入下一个梦境前轻诉“晚安,宝贝”。

他将我这颗冰融化成一江春水,汩汩的在异国流淌。

I am not going anywhere, from now on… …

This is the destination of my life… …

And it’s the place at where you will always be… …

Must I say this… …

I love you, my darling Pony… …

May this wonderful love… …

Ever thine, ever mine, ever ours… …

icybutterfly

2011年5月27日凌晨3:39分于Chatswood

不在电影里的铅笔

Posted: 15/05/2011 in Uncategorized

《不在电影里的铅笔》- 词曲/万晓利 演唱/万畅

  谁惹的你生气 沮丧的小伙子
  哦 是他骗走了你的铅笔
  你想用它描出来 青山和红雨
  屋顶上的风
  你还告诉他 要把他画出来
  哦 他骄傲的从你梦中离开
  这一切都准备好 图纸已铺开
  铅笔不见了
  
  整天你就躲在角落哭泣
  快跟我去看一场电影
  有个脸上刻满字的王子住在深海中 
  你一定想了解他的心
  
  要知道你还有一匹马 白色骏马
  哦 连我也想偷走它
  可它只认你一个人 和你在烈日下狂奔
  谁也骗不走它的心
  
  为何你还躲在角落哭泣
  快跟我去看那场电影
  铁锁链紧紧缠着它 被关在笼子中
  你一定想抚慰它的心  

爸爸没有给我写过这样的文字

他总是会对每一个我带回家的男子微笑
哪怕妈妈极力想要轰走那名男子
但是爸爸总是含情脉脉的对待我的异性客人
仿佛在说“麻烦你,一定要善待我的宝贝女儿”

爸爸在很远的地方
远到我要和他发一封短信都要小心翼翼
他总是为了我掉眼泪
然后在电话里鼻音重重的说“好啦,爸爸挂了”
他并不多要求却总是嘱咐

爸爸从不主动找我
他总是给我很多很多的空间
他允许我穿很短的裙子
即使他很不喜欢他也不批评我
他只会皱着眉头感叹“哎呀,真凉快”
又说“我觉得,你的裙子太短了,这样男生就不再追你了”
结果就搞得我不喜欢那条裙子了

有时候我觉得我的可爱是继承了爸爸的
虽然别人看来爸爸都是一个很英俊但过于严肃的男子
我爱哭也是从爸爸那里学来的
只是爸爸喜欢偷偷的哭
我哭得明目张胆

在北京的时候一次期末考试上我把爸爸写进了作文
后来把我们语文老师看哭了把那篇文章拿来全班当范文
她说“莹,请你起立高声朗读你的作文”
我读到一半就哽咽了仿佛那篇文章不是我写的一样
那是我少数的几次语文课没有逃课
后来没过多久我就出国了

爸爸一直把那篇文章当做瑰宝一样锁进保险柜里
和我的许多许多的日记和作文一样
爸爸不让我丢
他说那都是我的宝贝
也是他的
不就是一篇作文嘛
现在的我能写出比那个好几百倍的
可是爸爸只稀罕那一篇把我在教室里弄哭了的

我有的时候常常会想
小的时候爸爸打我的时候会是什么心情的呢?
他打我打得那么疼我哇哇大叫
他打我的时候妈妈为了保护我被爸爸打破了手臂
一个那样爱我的男人却冲上来打我
和打在他自己的身上有没有差别呢?

万晓利超级“讨厌”的
写这种东西还让自己的女儿来唱
唱的我满脸泪痕的
后来MC TIM也唱过这首歌

他很严肃的跟我争论了歌词的内容
我说那匹白马一定是白马王子
因为我爸爸心里也一定会想偷偷的把我爱上的男人带走
可是MC TIM说那匹白马是所谓的“自由”
是成年人羡慕年轻人的自由
也许他说的是对的吧
我历来不喜欢和他争执因为我上来就给他洗脑
不过关于万晓利说真的我应该争不过MC TIM也洗不了他的那个大脑

我有的时候会对爸爸有所隐瞒
比如,嗯,太多了,比如不过来了
妈妈受不了了也来陪我一起隐瞒
奶奶也受不了了就加入了我们娘儿俩
我们三个很爱很爱爸爸的女人不是因为想要隐瞒而隐瞒
这个中年男人肩膀上仿佛总扛着很多很重的东西
我们这些女人便不约而同的害怕给他负担

可是有一天爸爸病倒的时候
我背对着他隐瞒了自己泪流满面的模样
后来我笑着说“您不会有事的”
爸爸说“女儿说没事,我就一定会好起来”
我就说“您是天啊,您是我的天,照着我的天嘛,您不可以崩溃的嘛!”

第二天早晨我顶着零下十二度的寒风来到雍和宫
我对佛说“佛,我是冰儿。我又来烦你了!”
我接着说“如果你让我爸爸的病好了,我就把我的寿命折一些还给你”

后来,爸爸的病真的好了
躺在床上呢喃的打电话给我讲冷笑话
我傻乎乎的笑着回复着那个听了很多遍的笑话

爸爸去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出差的消息传来的时候
我哭了一整夜
我说“这下子可是要在走之前陪陪妈妈了吧?”
爸爸说“我谈恋爱是高手,追到你妈妈!”
爸爸说“还用你教我怎么讨老婆?”
唉,我又输给这个老男人了!

喏~爸爸
现在,我恋爱了
总是犹豫是不是要对你炫耀我的幸福
却还是迫不及待的想要倾诉
也许从您的眼睛里看到我幸福的倒影
对您来说是一种残酷但是我却还是觉得很甜蜜

亲爱的男人
我必须谢谢您
因为您是我这辈子第一个情人
在我嫁给我的最后一个情人之前
请您把我送到他的手里

爸爸
有一天您要把我的手放到那个人的手掌心里
然后您只能默默转身把我送走
您真的要把我送走了哦
就像很多年前您在登机口前和妈妈还有一大票人把我塞进那个狭小的登机通道一样的
我从此会用更多的背影向着您了哦
不管多么不舍得却还是要看着我投入别人的怀抱中了哦

那一天
答应我
爸爸
请您在那一天就不要哭了嘛
让那个取代您的男人看到我会很不好意思的嘛

算了
如果到时候要哭,您还是大声的哭吧
因为
您把我带到这个世界上
您便有了为了我哭泣的权利了

而我,仿佛真的是一个很会让爸爸哭鼻子的“坏”女儿
可是,爸爸还是那么宠爱我
一宠,就是半辈子了
是啊,都,半辈子了呀

所以,我要写下
亲爱的爸爸
想您
爱您

一颗苦涩的糖

Posted: 11/05/2011 in Uncategorized

我躺在你怀里的时候,我在哭。我背过身被你抱着,我也在哭。像是得回了忧郁症一样,每到夜里,躺在你的枕边的时候,我便开始哭泣。

 

我问过你,你知道心疼的感觉吗?你说你从来没有心疼过。

 

我告诉你,心疼的感觉,就像有许多许多的针,同时在你的心上扎。而且,你会觉得很冷,仿佛掉进冰洞里一样。对,也许那种感觉就是坠入冰窟吧,令人窒息。

 

我的眼泪一直流到你隆起的胸肌上,在那块硬硬的肌肉上淌着我咸咸的泪滴,仿佛那泪滴是想要把你庞大的胸肌融化一样。

 

这是我,第几次为你哭的这么伤心了?

 

因为,当我躺在那里,胸口就会剧烈的疼痛啊!我没有办法控制的,直到我的身体开始颤抖了,直到我没有办法控制我的呼吸,直到我都开始抽搐了。我使劲的用手捂着左边锁骨往下的那个位置,想要平息我的呼吸,可是我就是做不到。

 

然后你对我说:“不要哭,傻子,不要哭了。”

 

然后你把我抱得更紧。

 

然后你想要我跟你说说话。

 

可是我该说什么呢?

 

每天重复同样的一句话给你,你也会听腻的啊。就像我不想每天都对你说我爱你,我也不会总是追问你是不是还爱我。同样一句话每天说一遍,我不累你也一定会腻的。

 

我只是,太懦弱了。

 

我只是恨我自己,为什么没有早一点爱上你!

 

在这一篇博客之前,你,从未正式的被我写到博客上来。认识你的时候,我总是在为身在深圳的那个他难过。我在你面前为他哭过三次,你从未因为我为别人哭泣而放弃我,你没有离开我,你只是默默的看着我哭,等着我哭完,给我递上纸巾,问我:“所以,你想跟我说说你为什么哭吗?”我知道那时候你知道我是为了他哭的,我不说你从来不问,直到我开口,你就盯着我,听我把所有的苦一股脑的都倒出来,整理干净,再装回心里。

 

有一次,他打电话来,我跟他在电话里吵到我觉得我的声音快把房顶都掀翻了。你一个人默默的走开。回来的时候,你对我说你真的很想为我做点什么,你想帮我对他说不要让他再来伤害我了,你又想狠狠的打我一巴掌把我打醒。一个一打电话就让我发脾气,发完脾气就哭鼻子的男人,为什么竟然让我这么着迷?

 

我那个时候真是傻子,我面前有一个你,我竟然看不到。你对我那么好,那么好,我从来都不去看。现在我好后悔我没有早一点儿爱上你,我觉得那一段时间,对你来说,我所做的事情,是多么的不公平!

 

对不起。亲爱的。

 

可是我,现在,真的是哭到看不到屏幕上我在敲打着什么。已经快把Word文档页面放大到200%了啊!

 

还记得那次你让我听范玮琪的《最重要的决定》吗?我对着歌词看,一边看一边想起身在彼岸的他,然后眼泪啪嗒啪嗒的往下掉。我把头使劲的埋在你的右胸口,狠狠的把眼泪流干,那是我最后一次为了他哭。我擦干了眼泪,便挤出微笑对你说:“没事儿了”。在那之前没多久,因为他不尊重我微博上的朋友,又在我做瑜伽的时候打电话给我,我在电话里对他一番粗口之后,挂了他的电话。我告诉自己——他不值得,都结束了。可是后来,这首歌还是让我想起之前一个人为他难过守候的那段漫长的日子。

 

我想起在江苏的时候,在我家医生的家里,我第一次得知爸爸的喉咙长了肉刺,有癌症的可能。那天夜里,我差一点跪在医生面前,我一路牵着她的手,我说:“阿姨求求您,您一定要让我爸爸好起来,您一定要让我爸爸好起来。我不能去手术室。求求您一定要帮我看着我爸爸好起来……”那一夜我躺在南方小镇一张冰冷却宽敞的床上,觉得浑身僵硬。我发短信给他,他却没有理我。从那之后,我便很少再发短信给他了;可是我依然没有放弃。

 

一直以来在大事儿上我都还算是理智的女生,这样一个对我的父亲的健康都不在乎的男人,即使他之前等了我七年之久,我都应该想明白我不能等下去了。可是就是那个时候没有死心,才让我后来这么痛、这么痛。

 

在那次的争吵之后我和他冷战了好长时间,我想他可能是放弃我不再回来找我了,心里反而是一块石头落地了。然后有一次我做了打卤面给你、石头和爱丽丝一起吃。我记得那天悉尼特别冷,我一个人抱着好大的饭盒去找你们。你先来接我,石头再来接我。上车的一瞬间,我的手机突然响了。正巧那段时间还有一个男的也骚扰了我几次,我接电话的时候本来就没好气,听到是他,我整个人都疯了。我至今都可以记得自己那天在电话里说的每一句话——我对他说:“我不是你的玩具:你想找我就找我,不想找我就不找我;想给我打电话就打电话,不想给我打电话就不打电话;想微博我就微博我,不想微博我就不微博我。”我对他说,“我不想听你说话,不想跟你打电话。”我对他说,“麻烦你不要再来浪费我的时间了,换句话说,麻烦你不要再来浪费我的青春了。”然后就没有再接他的电话,语音留言,E-MailMSN留言都不再理会。你说你认得他,你嘴里的他是那么美好;可是后来他竟然写E-Mail来说你不好。这当然不会影响我对你的判断,我只是看明白他是一个多么小肚鸡肠的男人。我从来不是那种喜欢听人搬弄是非的男人,我有眼睛,我有心,我有自己的原则,我会自己看。我不喜欢别人把他的想法强加给我来影响我对事物的判断。

 

那天晚上,说不难过是假的。一段八年的感情就这么被我挥手拜拜了,当然会伤感。但是我还是仰起头,笑着对你说:“从这一秒,再也不想了。”

 

我说到了,我也真的做到了。

 

……

 

我是个傻子。

 

真的,我真的是个傻子。只是,你不要叫我傻子。

 

我为什么没有在见到你第二面的时候就爱上你呢?

 

你第一次出现在我店里的时候,我几乎都没有仔细的观察你啊,就只是很专业的跟你谈工作该谈的事情。但是我还是记得,那时候碰到了你的手背,这个男生的手背的确是很温暖的。第二次过来的时候,你很亲切的跟我聊了许多别的东西,还送了我最怕喝的巨甜的汽水给我。那瓶汽水后来害我在Chatswood的时候喷到浑身都是汽水,简直是没给我少添麻烦。

 

可是,我应该从你来给我送汽水的时候就放下我的矜持的啊!那个时候的我,为什么对男生总是架着那么高的防线,仿佛谁都是我的仇人一般!

我总是对你说,我不相信爱情,我不相信天长地久。那个时候,我和你谈了很多很多的事情,我一直都告诉你我是一个对爱情不再有奢求和信仰的女孩。我对你说过,我觉得只有自己能带给自己幸福和快乐,所以我才会活的那么丰富多彩。我买咖啡机做不同味道的咖啡给自己,我一个人去南部玩儿,去吃美食,去Hunter Valley品酒,想把所有烦恼都抛弃。我一个人做许多许多别的女孩会和男朋友一起做的事情。我喜欢一个人旅行,而且我其实是去逃亡的。你就静静的听着我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

 

你说如果不是你亲眼撞见我领一个不会说英文的陌生中国阿姨来超市买东西你一定不会相信我其实是个很居家很爱照顾别人的女生。你说你原以为我只是那种夜店里玩儿不知所以的女生,我们第三次遇到的时候,我还被你看见我穿着红衫红高跟鞋和短裙的样子。我觉得自己那个样子疯丫头死了,怎么这么巧?能被你这个优等生碰到?!

 

可是,当你给我买豆奶的时候,当你请我喝咖啡的时候,我真的没有想到,我们有一天会成为情侣。当我们终于成为情侣的时候,我又开始后悔,为什么那个时候,自己没有爱上你呢?

 

如果那个时候我爱上你,我一定会对你比现在更好,更甜美,更照顾。我一直自诩女王,把自己架空,对你凶巴巴的,或者又特别胡闹。我在姐妹面前跟她们胡乱调侃,甚至是跟我哥哥们聊天都是有的没的都胡诌一般,各种暧昧声调暧昧嗓音的;却从来不考虑你的感受。我老是把自己搞得仿佛自己多么高贵,你就像是一个骑士一般生怕我受到一点委屈。

 

我还记得有一次夜里,我心情不好,睡下。你打电话来说很想见我,问我想不想见你,我竟然只是说自己很困,没有很想见你。结果你对我说你就在我家楼下。我还在电话里对你大叫:“你疯啦!?”现在我觉得“Icy你简直就是个混蛋嘛”。

 

虽然我收敛了很多,可是却还是在周末的时候想要出去玩儿。没想到你却鼓励我说:“你应该多约你的朋友出去啊,我不想你因为我忽略了你的朋友。”玩儿到凌晨的时候,你便过来接我,从你家打车到City再从CityChatswood,光路费就花一百多澳币啊,Icy你个大混蛋。

 

我突然想起那次我和Jasna她们去Establishment,被Mayra连灌了两杯香槟之后我就约见了Naomi。我发短信给你告诉你我在Max Branner,结果我和Naomi出门的时候竟然你出现还为我俩偷偷的点了巧克力蛋糕。最可气的是因为我喝了太多酒,第二天早上起来竟然不记得你为我做过这件事,一直到后来才把一张一张的记忆碎片拼凑到一起。我,真的是太混蛋了。

 

我就这么躺在你的怀边,躺着,躺着,我想起这些点点滴滴的画面,我想起来,我便恨我自己曾经这么无情的对你了。

 

现在,你躺在我的身边,我躺在你的怀里,我突然是那么的恐惧。这些天来,这些恐惧一直都笼罩着我。我害怕失去你。我好害怕失去你。

 

如果没有了你,我的世界会是多么的不同?

 

没有人在醒来之后对我说“早安”。上班的时候没有人送我去上班。没有人给我递上我最爱喝的咖啡,看着我喝一口然后才离开。没有人发超级甜蜜的短信给我。没有人从学校赶回来陪我吃鸭肉炒饭。没有人在我冷的时候把衣服脱下来给我穿上。没有人给我捂手,即使手很凉,都要搓热来给我取暖。没有人会毫无怨气的给爱拍照的我不停的拍照片。没有人来破我iPad游戏的记录。没有人帮忙把不爱带包的我的东西塞满衣服和裤子的口袋。没有人在我磕磕碰碰的时候揉揉我的脑袋心疼的说“哎哟”。没有人在人群中肆无忌惮的亲吻我。没有人把我做了一大桌的饭菜撑着吃光然后对我说“老婆,好吃哦”。没有人从超市出来会帮我提大包小包,也不会一手拉着购物袋一手拉着我。没有人会在我忙着写稿的时候帮朋友寄养在我家的狗狗洗澡,也没有人会在我哭鼻子的时候静静的一个人带狗狗去散步,帮狗狗收拾大小便。没有人,总是陪我去同样的餐厅吃同一碗参鸡汤……

 

我一想到这里,就开始心疼,然后开始抽搐了。

 

写不下去了,我必须得去抽烟。我只是,心里痛到已经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仿佛回到几年前,每天在自己的浴缸里蜷缩着醒来的那段日子了,整个人抑郁的自己都不能理解了。现在的我,就是这样子。

 

的确,我愿意重新开始相信爱情了。可是我开始患得患失的,我害怕回头你就会消失,我害怕每一次你提高嗓音跟我开的玩笑。我害怕我醒来的那一秒,发觉一切只是一场梦。我害怕其实我只是吃了一颗很苦的糖,到最后的时候,我只能活活把自己苦死。

 

陪我,去拜佛吧。

 

我想要,请求佛,让她让你待在我身边久一点,就比我期许的久一点就好。

 

我想要,想要在明天醒来的时候,还有你把我抱在怀里。就像现在的每一天,都被你紧紧的抱着入睡和醒来一样的甜蜜美好。

 

那样,我可以宁静些,不会再怕,会有什么,将你我分开。

 

我想,我是真的爱上你了。

 

请你,好好守护这份爱吧。这是你用你的真心换来的,我也小心翼翼的保护它的。

 

当我,把我的耳朵,放在你的胸口的时候,我的心痛痛的。我想,那一定是你的心在跟我的心对话吧?

 

我猜,你的那一句我爱你,一定很沉重,所以才把我的心压痛了吧。

 

没关系,就,让那句“我爱你”,压在我的胸口吧。这样,我会真正的明白,你——是真真正正存在着的,爱我的男人。

“别把男人写得都太肤浅了!” 182先生走到抱着笔记本一通狂敲的我身边,揉了揉我的浏海,“还有,男人往往不会把问题想得多么复杂。”

我也看到了关于那本《What Every Man Thinks About Apart From Sex》的趣味新闻——据说该书在Amazon.Com热销,可是其实内容里的200多页都是白纸。所以,“除了“性”之外,男人头脑空空、毫无所思”?最让我感到诙谐的是,39岁的作者Sheridan Simove煞有介事的说他用了39年来研究这个课题。

182先生将这则新闻介绍给我,带着炫耀笑眯眯的观察我的反映,仿佛他自己不属于“男人”这个行列一般。而坐在他面前的女人我,自以为聪明的反问他:“你呢?除了性,你都在思考什么?”

“你为什么突然走在我前面?”送我回家的路上,我叫住突然蹿到我跟前的他。“这里风大,帮你挡风啊⋯⋯”看着他在自动门外转身离开,我回忆起182先生今天和从前为我做过的点点滴滴,开始重新审视男人所思的这个问题——假设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殷勤的最终目的是性,而该女人拒绝提供性给这个男人,男人却一如既往的给予这个女人无微不至的关怀与照顾;这是否可以推翻Sheridan Simove的论点?行为往往可以反射出一个人的念想,在没有大脑的刺激之下,男人是以什么为初衷来爱护这个女人的?

人的欲望一定是一个金字塔形状的。我猜,男人的脑容量应该是很丰富的,绝对不会只围绕在“性”这一话题之上。在看待女人的时候,男人会燃烧欲望往往是基于这个女人在他眼中的价值吧——越是优秀的女人越能激起他对这个女人更高的向往,甚至超越了对性的渴望。182先生说:“我在思考的很多啊,比如怎么样才能逗你开心!”通常,这样的话根本无法打动我。但是在182先生看来,男人心中的女人也会受到优胜劣汰的筛选——有的女人会带来男人对性的憧憬;有的女人却会让男人渴望持续的拥有。前者带来的性很刺激,后者带来唯美性。

“对不起,刚才应该请你上楼喝一杯茶的。”我突然拿起手机发了一封短信给182先生。

“没关系,以后一定会有机会的。不是吗?”182先生在短信里如此回答我。

 

一瞬间,我发现,仿佛身边的每一个男人都能叫出至少一打的Super Model的姓名——要知道,那些名字之中有许多都比雅思口语考试里的高深词汇还要难发音。可是我的这群男性友人之中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我的全名是什么。那种夹杂着愤慨的莫名其妙让我开始思考,年轻的时候,自己轻易的就可以像竹竿一样瘦。这些天我总是在脑海里纠结,比起一个活生生的普通的女人,在男人的眼里,名模到底比我好在哪里?

 

身边女人层层叠叠的出现,但是面对着大马路上大幅的名模海报,手边的男人依然还是会感叹然后放慢徒步速度。难道伸手可及的一个个的立体个体竟然不如一个平面上的前凸后翘炙手可热?

 

喜欢VS的内衣设计风格,自然不会错过每年的VS时装秀。咬着苹果看着那一条一条的长腿在T台上晃来晃去的时候,我发觉自己也会走神——从对内衣时尚的专注变成关注每一个模特的身材。虽然她们不走丰满路线,可是还是会给人一种极其性感的气质。片刻我貌似稍微领悟了男人们为名模疯狂的出发点了——那两条从地平线起点仰视却望不到边的长腿支撑着的欲望,是一个躺在下面的男人努力的伸展开一只手臂却还是遥不可及的。

 

模特儿是否是男人内心对女人的一种向往?她们可以让一件死气沉沉的衣服变得光彩熠熠。她们并不需要绝美但是却可以轻易的在一群女人之中被分辨出来。她们无声的搔首弄姿便不会叽叽喳喳的吵到男人们的耳膜。她们挽起一个男人的手臂便会激起周遭全部雄性对该男子的嫉妒心理。她们让人想要征服并占有因为那会充斥起拥有者的自满度。她们只要站在一个男人面前就会让那个雄性动物所存在的画面变得更加完整。

 

但后来,有人跟我打了个比方:“我喜欢模特,因为和她走在一起,就好像是开着一部尊贵名车一样。”然后我笑了,笑得恍然大悟。模特儿,也许是大多数男人心目中的向往,但是并不会成为他们毕生的追求。一个男人可以拥有一部法拉利或玛莎拉蒂,但是这些车自然无法带那个男人去天涯海角或海枯石烂,因为它们可能还没踏上石子路就彻底抛锚了……At the end of the day,男人们真正热爱和依赖的是一个好女人,而不是一个美女人。

谈起你我总是会叹息。于是,所有的人都会跟着我叹一口气。我是你的天使,还是你的小妖。我能带给你幸福、带你给保护还是带给你伤感、带给你遗憾?

有些人,想起他我会恨他。有些人,想起他我会恨我自己。

活到现在,我没有恨过任何人。而想起你,我却会恨我自己。

在朋友面前,我把你和我比喻成一对刺猬。

这辈子曾经有过两个男人一直抱着娶我的心愿守候了我很久。另一个人在认识我十年的时候娶了别人为妻。我很少会想起他,因为我从没有认为自己对他有任何割舍不弃的思绪,所以我从来不在乎他的等待与否;但是他教会我等待是有期限的。而对于你,我是有感情的。

以前住过的那个家,我还是会时常回去。因为那边有个公共的花园,花园里有对着大片草坪的秋千,那一年我们每晚Skype的时候,我时常会在半夜甚至凌晨的时候去那里荡秋千,荡到忘记所有的过去。

最近我回去的时候,我时常会想到“死亡”这个词。

如果我在秋千到达顶点的时候送开手,我会不会就这样结束自己的生命,和你来生再见。下一辈子,我会不会不再去做让你我悔恨的事情,我会不会在奈何桥一直等着你,然后和你一起去投胎,来世再比翼双飞?今生还是来世,我们一定要至少相爱着老去一次,这样我才没有遗憾吧?

还是,许多个轮回前,我们就早已是一对天仙羡的爱人,所以这一生我们才总是经历误解与错过?

我伤过你,你也伤过我。我们之间的战争,停止了吧?我们,扯平了吗?

还是说,我们从头到尾也没有踏进这场战争。或许,我们本来就生在战场,永远没有办法脱离?

我们到底还要挣扎多久?你知道,我对你的每一分思念,都是刻在胸口的恻隐吗?你知道我痛的时候是多么的绝望和孤单吗?

多少次多少次的坐在火车上眼泪决堤而下,忘我的哭泣。

多少次多少次的躺在床上责难自己到委屈,大口的抽搐。

前两天我看到安在她的微博上写着,这辈子她一共有过三个精神偶像,幸运的是,她嫁给了第三个人。

你知道,我一直都是羡慕安的。她是美好、幸运而且幸福的。

你知道,我是多么希望有一天我也可以如此骄傲的说:“我选择共度此生的那个人,一直都是我执着而渴望过的。”

至今在冲刷过我的人群之中,只有你做到了这一点。只有你一直牵引着我,无法罢免。

朋友告诉我一句这个意思的话:“此生总会有无数的人让你快乐,却总有那么一个人,会让你心甘情愿的去为他选择不快乐。”

然后,我脑海中付现了你的脸,你穿着那件蓝色的厚衬衫。

我是那么小心翼翼,可是我又恨我自己。总是没有办法在MSN上与你相见,总是在午夜错过你的电话,总是这、总是那,最后自己都不知道能为你做些什么。那些预谋已久的重逢,最终还是被这样那样的琐事所延误了,我无辜的只能对着自己在心里骂人,却还是要微笑的迎接那些让我不如愿的事情,而且还要把它们都完成的很好,让人不会在我身后戳我的脊梁骨。

可是看着你的辛苦,我觉得自己连做一个女人的基本都没能做到,我甚至不敢再计划什么,甚至不敢再答应你什么。如果连许诺给你的一件小事情都无法做到,我如何承诺给你天长地久?除了骂自己无能,我真的不知道我现在能做什么。

我很想对谁求救。可是这个世界上,我是独立的,没有人在乎。也许我该说,除了你,没有人在乎。

妈妈偶尔还会问起你的事情,我曾经拒绝跟她谈起。现在我偶尔会提起你的名字,虽然她不想听到太多我想你的消息,她会为我担忧。曾经让妈妈看到我和你争吵,我为你流泪的样子;我已经相当内疚了。我不想把我自己的负担加在我无辜的父母身上,他们已经为我的前半辈子操碎了心。

而仿佛,对于你的妈妈,我也多了更多的敬重与思念。会主动的握着我的手和我说话的陌生女人,这辈子真的不多。

你带给我很多,真的。你让我明白了很多,真的。我为你长大了很多,真的。

但是,我知道,在你面前,我永远都是个孩子。

昨天是,今天是,未来的每一天,即使我真的和你在一起,即使我真的会有你的孩子,在你面前,我依旧会是一个孩子——一个渴望拥有你的孩子的孩子。

想你,是我不想去做的事情。矛盾,我知道;但是,我还是忍不住会去想你。

会去猜测,会去忧虑,会去梦想,会去流泪。

宁愿,宁愿,这一切不仅仅是我的一场美梦。

宁愿,宁愿,我们迟早有一天会不再需要思念。

你,还在那里吗?

天荒地老这件事情,是否生来与我无关。

请你帮我证明,我是可以幸运的经历一次天荒地老的,好吗?

求你陪我一起去体验一次天荒地老,不要来世,就这一辈子,好吗?

 

旅途上?儿歌

Posted: 18/03/2011 in Uncategorized

房间里放着Tim不用的吉他。他留在了这里,那一次在我家组织小小的home party的时候他静静的唱都柏林,唱≪Three Little Bunny≫,那是他写给那个叫娃娃的北京女孩的,他们之间一定有许多美丽的故事,因为这首歌真的很美。大伙儿就都陶醉了!

后来,我让他弹给我张悬的≪宝贝≫。他说Icy你一定要听≪儿歌≫,张悬的歌这首最美。

再后来,我真的听了这首歌。我把iPad放在枕边听了一整夜的那种听。

“生活,生活,会快乐也会寂寞。
生活,生活,明天我们好好的过。”

谢谢Tim带给我一首快乐的歌,单纯的快乐!

我,背着无形的包袱上路,想要把它们丢在这个城市的某处!

我对Tim也说起他,Tim说:“我一直觉得你适合这样的!”

我很想,在每次和他大声争执之后把Tim介绍的这首歌里的歌词说给他听!“生活,生活,会快乐也会寂寞。生活,生活,明天我们好好的过。”

每一通长途,每一次MSN,都是上天再让我们彼此越发的珍惜缘份,我们却用它们来争吵!

当我大哭,撕心裂肺的咬着被我抱在怀里的“青蛙王子”的眼睛的时候,我承认我会恨他。然后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想到他的话,明白了他是在乎我的,就又傻笑着原谅了他。

我走了,背上了中号的白彩包。半满的,那就是我全部的行李。没有踩进高跟鞋,而是穿上了如熊掌一般的UGG。披风长长的到小腿跟,在风里会飘动。戴着塑料的紫荆花头绳和可以保佑我幸运的白色蝴蝶结戒指。大到挡住半张脸的墨镜让我可以躲起来。

忘记这是我第几次孤独一人踏上旅途,总是突然就订了酒店,突然就仿佛离家出走了。和小时候一样的,出国前的时候,住在属于自己的房子里,怕对门的爸妈听到,蹑手蹑脚的关好防盗门,溜出家们去酒吧坐到打烊。总是在路上,用手撑住半张脸,看着外面的风景。

我仿佛一直都是个喜欢在家门口乱跑的孩子,从来都没有放弃过自由!却从没有真正拥有过自由!

王菲唱:“我的灵魂,游游荡荡;孤傲中透着迷茫!”

经过了Gosford附近的海岸线,我看着在潮湿中滋长的植物,水面上的船只,还有隐约的从窗上反射出的自己的倒影。

后来铁路边便都是慵懒的树。

上一次来这里的时候,是很多年前了。路上靠在窗口睡去,醒来的时候,男朋友揉着我的头,说:“到了!”我在车上睡得像一头死猪。过了许多年,我们如老友一般回忆起那段旅程,我才知道他这一个半小时的车程飚得有多辛苦,他说他踩离合踩到脚软。

车开过了Wyong,还有一个钟头才到下一站换乘站。并不颠簸,可是火车摇摇晃晃又很想睡。总之我就是很贪睡!

下一站门打开的时候,我要对着窗户上的倒影微笑!然后,沉沉睡去!

一顆流淚的糖

Posted: 10/03/2011 in Uncategorized

胃疼,老闆說我來幫你把這個客人搞定,她說你現在去休息,不許喝咖啡。

她像女兒一般的照顧我,她說你這個長不大的小女人比我十幾歲的孩子更讓人擔心!

她摸摸我的腦門說如果你發燒了我就打你屁股,所以你要學會照顧自己我可不想讓你請假!

她看了我的葯,生氣的說你這個孩子你不能吃這麼強的止疼片,這是給做手術的病人用的,太燬身體了。

然後她塞給我一塊糖。她說,如果不想吃東西就含在嘴裡,至少你有點碳水化合物補充體力。

我坐在餐廳的沙發上發呆,大伙兒都圍過來問長問短。

我含著那塊糖。

我難過和悲傷,但我很溫暖。

而且,我又找回了你的消息!所以我不怕了。

其實我很努力的不讓大家擔心,我很努力的堅強。讓愛護我的人看到我好好的!

有信仰就一定會好起來!你說,對嗎?

回家路上,飛奔過人群,轉角之後,開始大哭!

我在心裡憤怒的撕吼:”Where were you when I needed you?”

我一遍一遍的重複這個問題,你聽得到嗎?

我學會了,強迫自己不打長途給你。我學會了,不去聽關於你那裡的消息。我學會了,不去聽你讓我聽的汪峰。我學會了,在你打來電話的時候對你笑。我學會了,對媽媽說不要提起你的名字,我對她說當我想說的時候我才可以提起。於是我們母女又少了一個話題。

你說:”乖,去喝姜糖可樂。”你說:”不許抽煙!”你說:”親!”

我抱著胳膊發抖,夏末的天氣。

你在哪里?滿街都是情侶,親親我我的情侶。滿街都是親吻和擁抱!滿街都是!

你總是突然又出現!突然!

我每次好了,你又出現了!

然後你又對我那麼好!說起阿姨,說起那邊的天氣!

你的小師妹,是不是很好欺負?!

你的小師妹,是不是很軟弱?!

我們許多年前第一次遇到的時候,我單純的孩子氣去了哪裡?我們在街上重逢時候我的桀驁不馴去了哪裡?

我還有沒有機會枕在你的手背上睡去?我還有沒有機會和你打開天窗抽煙?我還有沒有機會被你在飯碗里塞滿吃不完的食物?我還有沒有機會看著你把堂妹逗笑?我還有沒有機會看著你被敏敏的爸爸灌酒?我還有沒有機會和你回到那片海一起找心型石頭?我還有沒有機會被你攙扶著被人落在後面穿高跟鞋走過石子路?我還有沒有機會在凌晨兩點接到你輔導我考試的電話?我還有沒有機會再回過頭對你媽媽會心一笑?

我停不住大哭!

我不要聽什麼”錯過”,我不要聽什麼”王傑”。不要,不要!

第八年了!

我從小女孩變成了大女人了!

我從小鬼變成了大女人了!

可是你只要用一通電話,就把我打回了原形--依然會在人群中肆無忌憚大哭的小朋友!

當我需要你的時候,你在哪里?當你需要我的時候,我能為你做什麼?

滿街都是情侶!

只是,我不是其中之一!

只是,我們不是其中之一!

在路上

Posted: 06/03/2011 in Uncategorized

你,沒有權利帶我上路!
當我的心屬於另一個人!
我在心裡放入一個抽屜,
他說過的話已刺痛了我。

他說:”沒有人能帶走你了”,
“你就乖乖的原地踏步吧!”
你拉住我的靈魂不遠離,
固執糾纏我是屬於你的。

你們在拉扯著我的驅殼,
我的身體就分裂成兩塊,
一塊正在天上奔馳不休,
一塊坐在黑洞里想停留!

你說的話就像蚊子的痛!
他的預言就像春天的風!
沒有人看見我正在顫抖,
即使是開始的情有獨忠!

你說這是無謂的抵抗吧,
你說我注定要活在路上,
你沒有權利去把我帶走,
你不能就這樣把我帶走。

我合上心裡的抽屜抽泣,
看到他坐在遠處沼澤地。
他說:”你終於還是會回來”,
回十字架上我把你釘立!

Surannée

Posted: 11/02/2011 in Uncategorized

忘记用了多么短暂的一段时间,突然间便对Keren Ann彻底的迷恋。漫步的时候在听,捧着咖啡在听,抱着枕头在听,写作的时候也在听。听她法语的慵懒的吟唱,听她英文歌词的独立与绝望。

觉得时间就是这么不知不觉中飘来又飘走了。仿佛曾经来过,但又不曾留下什么痕迹。她的轻飘飘的嗓音,竖琴弹奏出来的旋律,还有我听不太懂的法语。一直一直,灌进我的脑海里,滋润着我险些干涸的思绪。

于是,我能想起许多值得记录下来的事情。便,随手写写画画,对着iPad,时而发呆,时而傻笑。像是,疯了一般。

这些天来,我太多次的谈起了人生和理想,我发现自己对这个世界突然间有了不一样的理解。比如我突然间不再唾弃人与生俱来的兽性,比如我突然间明白了在乎和珍惜是两种层次,比如我突然间回头便撞见了十年前的自己……

青春是件很美好的礼物,我有很珍惜过。在那短暂的日子里,我努力的去理解这个世界的特别之处,我会觉得每一个晴朗的天空都格外的湛蓝,每一个阴霾的雨后玻璃上的薄雾都会让我觉得更加真实,路边开着的每一朵向阳盛开的花朵都让我体会到生命的力量。我觉得我一直都是多愁善感的,但我却从不曾悲观过。对于每一次的失落,我总是告诉自己:“一切都充满希望着呢,傻丫头!”

某一天的早上,我坐在浴缸里发呆,看着天花板上分不清是剥落了还是漆色不够饱满的角落,忽然间有一句话在我的心海里翻涌着浮现出来。

“我在这个把我当成妖精的世界里等待着那个把我当成天使的人出现。”


有一天,所有的痛苦,都会像失过血的伤疤一样,慢慢的癒合。流过的被污染了的血液,将会被新鲜的血液代替。然后,7年之后,当人体内所有、所有、所有的细胞都新陈代谢过一遍的时候,一切的悲伤都会被隐藏。

Surannée… …

那些,过去了的,被掩盖了的,消失了的。

却,是一种永恒。

就如这歌词唱道的——

Surannée
Comme une ballerine
De l’Opéra Garnier
Indémodable mais,
Surannée
Chemise en popeline
Sonnet de Mallarmé
Peu négligeable mais,
Suranné
Après le chant du cygne
Dépassé mis à la consigne
Du grand hôtel
Peu loin du Pier
Souvenir d’un souvenir
Surannée
Comme la beauté divine
D’une infante en corset
Inoubliable mais,
Surannée
La fumée des dancings
Le parfum des sorbets
Irremplaçables mais,
Surannée
Après le chant du cygne
Dépassé mis à la consigne
Du grand hôtel
Peu loin du Pier
Rire puisqu’il vaut mieux en rire
Surannée
Comme un grand verre de gin
Au Plaza Athénée
Inoubliable mais,
Surannée
Comme une ballerine
De l’Opéra Garnier
Indémodable mais

曾经,然后,永恒。

值得,等待,值得。

坐在往南部走的火车上,面对着母亲。我对她微笑,她也对我微笑。我手捧着一盒蕃茄,用食指和拇指夹入舌尖。我看着母亲的侧脸在从车窗外折射进来的阳光下变得更加温暖,眼角折叠起来的皱纹也越发明显。她的皮肤是那么的好,可她还是老了许多。我对她讲起我过去曾经不堪的经历,我仿佛看得见母亲瞳孔张大的瞬间。她想要帮我把我受到过的苦都吞掉一般。

然后我说:“可是,一切都过去了。现在,我很好。”

妈妈把头扭开,然后她转回头看着我说:“这里的风景真的很美。”

我也看向窗外,一条小溪从铁轨下穿过,两边的树木几乎把它遮住。但是在柔和的光线下,溪水显得越发的透彻。火车行驶着,很快就把溪水抛在了后面。妈妈扬起头,指给我桉树脱落的树皮,还有远处丘陵地带的山峰上时隐时现的房子。她告诉我桉树可以榨桉油,我问她桉油可以做什么?妈妈说她忘记了,留给我自己去搜索答案。

我在耳孔里插上耳线,还在听Keren Ann。我抱着腿,靠在窗边看着对面窗户外的风景。我对妈妈说:“每次回来这里,都像在做一场梦一般。”

我想到不远处的某个地方,曾经孕育了十年前的自己的梦想。我便觉得心跳加速。

我起身走到火车的另一边,车厢空着没有什么旅者,我双手支撑在窗边,弯下腰想要把所有的景色都用瞳孔记录下来。

紧接着,那个熟悉的地名出现在眼前车站的站牌上。火车缓缓停稳,我几乎是跳下车的。

熟悉的过街天桥和宽阔的街道。19世纪邮政局改建成的咖啡厅。马路对面的酒馆从中午便坐满了举着啤酒杯的工人。往前不远便是小花园,就在花园中的亭子里十年前我们一票好友曾经坐在里面喝奶昔、一边调侃一边撕扯着一只烧鸡。毕业前我们一期在那里拍照。然后我走过College的斜坡,被高大的树荫遮盖着的漫长的小路。经过有许多锦鲤的喷水池,来到学校的接待室。我见到了十年前对我宠爱备至的修女、见到了从语言学校开始就对我越发青睐的数学老师,还见到了已经老到腿都有些颠簸的黄金猎犬Goldie。我留下了自己的Email地址,一直走回那个让我无数次欢笑和流泪的宿舍楼。闭上眼静仿佛还能看见毕业舞会那天的自己,竟然给自己挑了白色的礼服,看上去不像个即将毕业的孩子,倒像个快要嫁人的新娘。

宿舍门口摆着一个篮球,我转身便看到篮球场。我想起周日不去City的时候,我总是带着我的Spalding,一个人站在篮下玩儿定点投篮,一个人。我记得那个时候自己总是喜欢穿红色的短袖和白色很Baggy的运动裤,还有一双别人挑给我的红色乔丹。这么多年,因为害怕脚踝受伤,一直没有学会篮球,也没有学会其它的体育运动。然后,就一下子到了今天。

一切都很陌生了,却还是那么熟悉。

我还是我,却不是那时候的我了。

我们去了酒庄吃很意大利风味的午餐。每上一盘菜,我都点了一杯不同的酒。所以当甜品下肚之后,我也跟着有些微醺了。我告诉妈妈我有多么的爱葡萄酒。妈妈摇摇头,没有多说什么。付帐的时候,一个大腹便便的意大利人走到我身边跟我攀谈。我很有礼貌的跟他聊了他提及的话题,其它的事情只字未提。

回到小镇上,下起了小雨。在卖老旧商品的店铺看到了20世纪初的Royal Albert,三件套的茶杯要四五百澳币。如果配上配套的茶壶和汤罐大概要一千五百多。妈妈问我:“你怎么会喜欢这种别人用过的茶具?”我回答不出来。也许当年那个和我一样看上了这套茶具的人,也和我一样有过对青春的珍重吧?所以才会用这么迷人的茶具来对待泡茶这么一件很惬意的事情,绝对不敷衍了事的。也许这套茶具曾经是某个不想嫁的女孩儿年轻的嫁妆,她把自己许佩给了寂寞,所以只能靠这套茶壶来消磨光阴。谁知道这背后的故事,但老旧的茶具就是装满了故事的。我很想拥有这么一套,然后帮那些已故的人把这套茶具的故事续写下去。

答应了别人,要开始用纸笔写信。我在花园对面的卖小艺术品的咖啡厅买了牛皮信纸和明信片。那些摆在货架上的商品,是每天在咖啡的清香中被喜欢上它们的客人买走的。想到这里,它们便变得更加可爱了。付款的时候我对店家说:“It’s a lovely shop.”没错,I meant it。

我不喜欢很牵强的感觉,当我想要把我喜欢的情绪告诉谁,我一定会很铿锵的说出口。哪怕是称赞一张明信片的可爱,或是一只耳环的精致。

在我购买的明信片里,有一张上有一个小女孩儿伸出手去触碰飞舞的蝴蝶。我觉得那像极了我喜欢的情境,像极了许多年前给我勇气的一个和蝴蝶有关的瞬间,像极了那时候站在雨里注视着大自然寄予人希望的瞬间。

在回来的路上,我睡着了。我靠在母亲的肩头,我能感觉到她用披肩帮我盖住肚子和膝盖。可惜我没有力气醒来说一声感激。

后来刺眼的阳光把我唤醒,我转过身看着妈妈傻笑。妈妈帮我把粘着汗水挂在脸颊的发丝拨开,温柔的说着:“继续睡吧?!”我摇摇头,起身伸了一个懒腰,唤醒了沉睡了好半天的关节。然后我打开iPad,写下了上面的文字。

我在这个把我当成妖精的世界里等待着那个把我当成天使的人出现。

Tim推荐我听一首歌,很奇怪的一首歌。那首歌有一段歌词——

对于这个世界,你相当的古怪;
对于我,你一点也不奇怪。
对于这个世界,你是一个麻烦;
对于我,你就是整个世界!


我在等待着这个人出现。他也许不在这拥挤的城市里,他也许不在这个国家,他也许不在这个太平洋的附近。但是我相信,我的神一定会把我带向他,把他带向我。无论是二十、三十甚至是四十——有一天,一定有一个人突然的走向我,然后对我说:“啊,原来你在这里,我找你找了好久⋯⋯”即使,所有的人都认为我是妖精,他眼中的我却是天使。即使全世界都觉得我不该存在,他却觉得如果没有我的存在他的世界便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在这之前,我会继续习惯被这个世界定义成一个“妖精”,却要求自己如天使一般的活下去。

Surannée

icybutterfly

11。02。11。11。02

我受不了那些被拍摄得很唯美的悲剧片儿⋯⋯

为什么让人在美好中感受痛苦?

悲剧是很肮脏的体验。

即使是很有价值,还是不该被人生接纳⋯⋯

为什么要把人们的灾难,用那么美好的镜头展现出来?

既然要心如刀割,为什么不从一开始就做好撕心裂肺的准备?

既然要痛哭,为什么让你享尽笑容?

既然要失去,为什么要让人曾经好好珍惜?

既然要破碎,为什么要去保护那份完整?

我依然期待着,等待着⋯⋯

因为我告诉我自己,也许这一切还有转机⋯⋯

我不要听,我不要别人告诉我这一切是否值得⋯⋯

时间到了的时候,我便知道答案了⋯⋯

妈妈说:“你的命,是设定好的。那个人早已经被上天选定了。所以,等待就好了。”

我是听话的孩子。

我信命。

我,等。

就在这里,我哪儿也不去。

我们——会开花结果的。

可不可以?!

Posted: 29/01/2011 in Uncategorized

你发给我的《那片海》,我贴在这里——

在机场的时候收到的短信,让我在妈妈到达之前抽烟不止。出国前有个姐姐对我的另一个姐姐说过:“为了一个混蛋伤害身体,你值得吗?”在蓝鲸酒吧里。

在等妈妈下飞机的那个时候,我站在机场的外面抽烟的时候,十年前听到的姐姐的这句话就在我脑海膨胀着。

《那片海》——

告诉我这个夜会不会有我
是不是除了我你里还有别人
是不是她比我温柔比我能让你快乐
我要你轻轻松松回答
告诉我这个夜会不会梦我
是不是梦里的我不再让你难过
是不是她比我坚强比我能让你幸福
我要你明明白白回答
曾经的海枯石烂一转眼就上云天
何必再想何必再说那一段沉冤
曾经的忧伤寂寞一转眼就上云天
何必再想何必再说那一个冬天
你看那花儿都谢了
你看那海儿都哭了
你知道我会永远永远等你给我的回答
让我们忘了那片海让我们来世再重来
让我们一生一世生生世世永不再分开
不再分开

你发这首歌给我是什么意思?

干嘛总是这个样子?

你凌晨五点钟还不睡是什么意思?

你以为我还会像以前那样整夜整夜的在线上吗?

今天早上,我在上班的路上写下了下面的一段话。

我认识了一个人,一个当我看到他就总是会想起你的人。

有一天我突然问他:“你想让我为你做点什么吗?”

他想了一想,然后对我说:“嗯,有一件事情。”

我以为他会说什么让我做一顿饭给他啊,或者让我陪他去酒吧喝杯酒去电影院看场电影之类的。

基本上大多数对我而言还算陌生的男生朋友,只是俗到这样的级别和程度,我也从来不对任何人有所期待。

但是这个人却对我说,他希望以后我接他电话的时候,可以开心一点。

今天早上我走在家门口的街道上的时候,我突然觉得胸口一阵疼痛。

然后在横穿马路的绿灯亮起的时候,我觉得我是那样的想念你。

那个人对我说过的话,还有你给我发的短信,纠结在一起让我沉痛的无以名状。

对的人、错的时间、错的地点、错的事情——一直以来,这就是你和我。

你知道吗,我时常渴望,某些人对我说过的话可以从你的嘴里说出来。

我时常渴望我可以帮某些人做的事情,是可以理所当然做给你的。

我时常渴望不需要任何的要求,我只是静静的为你做一些很稀松平常的小事情,然后你就可以开心了。

当我们不联络的时候,我们忙碌。

当我们不联络的时候,我们为了不伤害自己而不去思念彼此。

当我们联络的时候,我们便开始伤害。

你和我都是畜牲吗?

我们干什么活得这么不人道?

你知道你的一句“我想你了”对我而言会多么伤感吗?

一个在大多数时候都满脸笑容大口大口的犯贫嘴的女生会在人群中掉下泪来。

天底下有多少个人有这种能力把我折腾到这个地步?

我想,到了27岁这年如果我还能无法控制自己的在人前哭泣,也许只有你才有这种威慑力吧?

你这个人,太不“善良”了。你知道吗?

你可以帮我定义,你可以说我死了,你可以说我这个人没心没肺。

但是这个世界上如果有比我更要死的人,如果有一个比我更没心没肺的人,那难道不是你吗?

所以今天早上,我在火车上写下了如下的一段话,用手机Post到这里来。

我写下这段话之后,长长的叹气,直到自己都快缺氧无法呼吸了。

医生给我开了药,今天同事看到我的时候问我:“你吃药了吗?”

我把药方给她看了。

她吓了一跳的说:“你不是认真的吧?这个药是开给开刀的病人用的止疼片!”

我不是神,我是人。

我是一个女人。

你给我记住——

可不可以,讓我想起你,先想起你的微笑?

可不可以,讓我想起你,先想起你的滿足?

那些我們曾一起鬥嘴的笑話,那些我在你車上被牽手的暖和,那些你挾給我的菜。

媽媽問我:你們倆這樣算什麼啊?

媽媽說:要不你乾脆回去算了,這樣不明不白的!

這是我整個的青春和全部的人生賭注啊!

我不想賭博因為我輸不起!你的長途信息,曖昧得刺痛了我的眼睛!

我們,就真的只能是兩隻刺蝟嗎?曾經的我們去了哪裡?

為什麼我不再記得我們快樂的日子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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